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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行政规章的特点

作者:老师 时间:2022-11-06 09:14:52 点击:

档案行政规章的特点

行政规章的基本特点如下:
1、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即有权制定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机关;
2、行政规章的制定根据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授权;
3、行政规章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制定;
4、行政规章具有法的属性。
行政规章主要包括:
1、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简述行政规章的基本特点。

法律分析:(1)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即有权制定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机关;(2)行政规章的制定根据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授权;(3)行政规章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制定:(4)行政规章具有法的属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档案行政规章的特点

第八十二条 第一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档案行政法规的法规简介

属性:一般属性:权威性和命令性、直接性和现实性、稳定性和动态性;特殊性:档案行政法规的制定必须符合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特殊发展规律与特点、档案行政法规的制定必须具有历史的继承性与发展性的特点。1999年5月5日国务院及时批准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行政规章的基本特点

做为独立法律部门,它有以下特点:
一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典,而是由分散与宪法,法律和法规等法律文件中的规范组成的。
二 实体法与程序法没有明确的界分,行政法主要是程序法。
三行政诉讼与行政法规之间联系紧密,不可分割。

档案行政法规的介绍

档案行政法规仅指由国务院依法制定的各种档案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其含义主要有:第一,档案行政法规必须是国务院制定或由其批准与公布的;第二,档案行政法规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针对档案事业中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的;第三,档案行政法规是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其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精神。

档案行政规章的特点

档案的特点

档案的特点
档案工作的特点
档案工作的特点是指档案工作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档案工作就其本质来说,是管理档案和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各项社会活动服务的工作。在一定条件下,档案管理水平的有限性与社会多样的、变化的档案信息需求之间始终是一对矛盾。
正是上述档案工作的基本矛盾决定了档案工作的本质,规定了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区别。同时,这也决定了档案工作必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社会日益发展的档案信息利用需求。档案工作就其基本特点来说,是一项服务性、文化性、管理性、政治性与科学性的工作。
(一)档案工作的服务性
档案工作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档案工作一不直接生产物质财富,二不直接从事国家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文艺创作等活动,而是通过提供档案为社会实践活动服务来推动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档案工作实现自身价值的这种特殊途径,决定了它是一项服务性工作。
服务性是档案工作的基本属性之一,是档案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因素。具体而言,机关档案工作要为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服务,企业档案工作要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服务,国家档案工作则应在为社会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等各方面进行基础性服务的同时,为国家文化遗产的积累和信息优势的形成提供服务。不同层次、类型的档案工作如果不能实现上述服务目标,就会失去存在的条件和发展的基础。例如,在我国企业管理工作中,由于档案工作服务水平不高等造成的影响企业档案工作生存与发展的事例并不鲜见。相反,如果档案工作能够对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管理效益的创造和企业竞争力的形成发挥独特的服务作用,那么,管理者的档案意识就会得到强化,档案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就会得到保证,企业档案工作就有了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
档案工作与其他服务性工作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以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实践服务的特殊性服务工作。档案工作者既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又要坚持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确保服务获得效益,并做到既搞好服务,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工作的服务性是档案工作的客观属性之一。档案工作作为社会信息服务部门之一,是社会分工的需要和人类文明发达的结果。在信息社会化和社会信息化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档案工作已经并将日益显示出其独特的作用。档案工作者应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这一属性,努力创造档案信息服务的新形式,开拓档案信息服务的新领域,实现档案管理的知识服务,从而为加快我国社会信息化进程做出贡献。
(二)档案工作的文化性
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馆工作在人类社会文化中的作用决定了其具有很强的社会文化性。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馆工作通则》明确规定: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颁布的《档案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范围内的档案。它们具体指明了档案馆是科学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具体而言,档案馆工作的文化性表现在:
1.档案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档案馆具有保存历史文化遗产的作用
档案信息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档案馆作为社会文化的集聚地,汇集了具有重要文化内容的档案,从一定意义上看,档案馆具有文化传承的作用。没有档案,历史将失去证据而变成传说,文明可能中断,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将受到影响。正如挪威档案学家米克伦在第十二届国际档案大会的报告《从职业到专业:档案工作者的职业特性》中所指出的:档案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种信息,而是人类进行各种活动的记录,反映人类所获得的知识和经验,是反映人类文化和文明的基础。没有档案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记忆、没有文化、没有法律权利、没有历史的世界。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在1992年发起了“世界记忆工程”,其目的就是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提高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中国世界记忆工程国家委员会也于1996年成立,目前中国已有四种档案被列人世界记忆工程,它们是:纳西东巴古籍文献、传统音乐录音档案、清朝内阁秘本档案和清朝大金榜。2000年我国又正式启动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目前已有84件(组)档案被纳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由此可见,档案馆积累和保存档案就是保存了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文明的肯定。档案馆在继承和保持社会文化的统一性和完整性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档案馆具有传播社会文化知识与信息的作用
档案馆是人类文化财富的宝库,必然在社会历史的各个阶段为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档案馆的社会文化服务功能的实现,是衡量档案馆为社会所作贡献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档案馆应根据社会文化建设与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提供服务。
3.档案馆具有社会文化教育的作用
教育是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得以延续和发展的重要途径。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是社会文化历程的结晶,是一种凝固的历史,它既是反映和维护民族历史真实面貌的可靠见证,也是认识民族历史的重要渠道,更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素材。因此,档案馆是社会文化教育的一个特殊阵地。
4.档案馆具有发展科学文化的作用
档案馆作为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档案工作的主体,理应为推动社会文化的进步做出贡献,为此,档案馆有必要对档案所记载的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研究和开发,这是档案馆积累、传播文化功能的扩展和延伸。、

档案法规的特殊属性主要体现在什么

档案法规体系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核心,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若干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体。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于1987年9月5日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1996 年7月5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修改,并公布施行。《档案法实施办法》由国家档案局1999年6月7日发布。

初级档案考试的资料

职称考试模拟试题
单项选择题
为了使最有价值的档案更充分地发挥作用,需要对保存的档案进行“去粗取精”,这就形成了档案的:A 鉴定工作 B 收集工作 C 整理工作 D 利用工作
为了满足特定的查找利用需要,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揭示档案的内容和成分,提供检寻手段,这就形成了档案的:A 编目和检索工作 B 收集工作 C 整理工作 D 利用工作
为了便于保存和系统地提供利用,需要把收集来的档案分门别类,这就形成了档案的:A 整理工作 B 保管工作 C 整理工作 D 利用工作
我国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A 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B 维护档案的完整 C 维护档案的内容安全 D 集中统一管理国家档案
国家档案馆的性质是:A 科学文化事业单位 B 企业生产部门 C 企业管理部门 D 行政管理部门
各单位设立的统一保存和管理本单位档案的内部组织机构是:A 档案室 B 文件中心 C 档案事务所 D 档案积存中心
属于档案行政法规的有:《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
包含图、文、声、像等两种以上信息形式的文件是:多媒体文件
将电子文件区分为主文件和支持性、辅助性、工具性文件的标准是:电子文件的功能
电子文件第一次使用了人工不可识读的记录符号:数字代码
电子文件从产生到永久保存或销毁的整个生命周期必须遵循的管理原则是:全程管理原则
为确保电子文件真实可靠、完整安全、长期可读,必须实行:前端控制
机构内部电子文件的管理模式包括:对电子文件实行统一管理和:实行文件、档案一体化管理
档案馆电子文件的管理模式除了“集中式保管模式”外,还包括:分布式保管模式
1940年美国的哪位学者提出了“文件生命周期”概念:布鲁克斯
文件中心最早出现在:美国
谢伦伯格的档案鉴定理论是:文件双重价值论
菲斯本、布里奇弗德等人的鉴定理论是:利用决定论
美国学者塞穆尔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鉴定理论是:文献战略
谢伦伯格把文件的第二价值区分为:证据价值和情报价值。
多项选择题
档案的基本价值包括:A 凭证价值 B 参考价值 C 情报价值 D 资料价值(ABC)
档案工作的性质包括:A 管理性 B 服务性 C 政治性 D 机要性 (ABCD)
档案工作的政治性主要表现在:A 服务方向 B 机要性 C 管理性 D 科学性 (AB)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我国档案工作的:A 组织原则 B 管理体制 C 根本目的 D起码要求 (AB)
维护档案安全的含义是:A 保证档案管理的物质安全 B 保证档案管理的政治安全 C 统一管理档案 D 按专业管理档案(AB )
非公有的档案馆包括:A 私人企业档案馆 B 教会档案馆 C 政党档案馆 D 大学档案馆(ABCD)
辨析题
来源原则就是指导按照档案的主题内容进行整理的原则。(参考答案:错误。这个命题混淆了来源原则和事由原则的概念。来源原则是指档案馆按照档案的来源进行整理和分类,要求保持同一来源的档案不可分散,不同来源的档案不能混淆的整理原则。)
档案管理是指对文件在其形成、保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进行的经济而有效的全面管理。(错误。这是文件管理的概念。档案管理是指对归档以后的文件实施的管理活动,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编研、检索与编目等业务工作内容。)
文件中心是各单位设立的统一保存和管理本单位档案的内容组织机构。(错误。这是档案室的概念。文件中心是一种社会化、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过渡性的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
档案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依法制定的各种档案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错误。这是档案行政法规的概念。档案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前者是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后者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
档案法律的适用是指机关、组织和个人,要自觉地用档案法律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错误。这是档案法律的遵守概念。档案法律的适用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组织成员,使用档案法律来解决各种相关的实际问题。)
简答题
档案工作的服务性。(讲义8)
从档案工作同其他工作的关系来说,它属于一项服务性的、条件性的工作。通过管理和提供档案的各项工作服务,是档案工作区别于其他工作的特点之一。2、档案工作为各种工作活动服务,是社会分工的需要和人类文明的结果。3、档案工作能以其专业管理的结果为社会服务,是档案工作的光荣职责和艰巨任务,说明它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最后哦俺要工作。
档案工作基本原则。(讲义9)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
为什么说档案馆是一种科学文化事业性质的机构。(讲义12)档案馆的科学文化事业性质表现在3方面:
1、从档案馆管理的对象来看,是一种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精神文化财富。  2、从档案馆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成果来看,档案馆的工作是一项研究性工作。参与编史修志,汇编各种研究成果,并通过多种方式提供档案利用。  3、从档案馆的职能来看,它不仅肩负科学管理档案的重任,而且致力于社会化的服务作。档案馆以其对国家、对社会、对历史的重大意义而成为一项重要的事业。

档案室的性质与任务。(讲义11)
作为档案工作体系中最基层的业务机构,主要有3方面性质:1、是机关的内部组织机构; 2、是保存档案的过渡性机构;3、主要任务是服务于本机关。其基本任务是:集中统一地管理本机关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服务,并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其具体任务:1、对本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和相关资料,并积极组织提供利用;3、定期把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向档案馆移交。

论述题
电子文件的特点(讲义27-29)
一、电子文件的数字化信息形态      计算机技术的理论基础是二进制的编码,在此基础上产生其他多种编码方案。在计算机内部,电子文件的传输、存储都以数字编码的形式存在。文本、图象、图形、声音等各种形式的电子文件,都是由二进制编码组成序列。为了节约存储空间,还可以将二进制数字原编码序列进行压缩实现再次编码。电子文件从一个载体复制到另一载体,或者从一台计算机传递到另外一台计算机,实质上是在电子计算机内进行数字集成的传输处理。这种处理与纸质文件的复制或缩微品拷贝有很大区别。后者属于模拟信号,在复制传递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清晰度下降、信息丢失。而电子文件由于是数字化处理,所以几乎完全不存在上述问题。这种高保真的特点通常是好事,但是对于想区分原件和复制件来说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对于确定电子文件的原始性和真实性有一定的难度。     二、电子文件对设备及标准的依赖性         从远古的甲骨、竹简、泥版、石刻、羊皮纸,到后来的纸质记录,人类世代使用的都是人工可以直接识读的记录符号。人类可以在各种载体上直接写人或印刷各种信息,生成文件,并直接读出文件的内容。由于电子文件使用了人工不可识读的记录符号数字代码,人无法直接识读和理解经过复杂编码的”比特”,只有通过计算机进行解码还原,才能读取其内容。在这一还原过程中,电子计算机的硬件、操作系统、应用软件都直接影响还原结果。如电子文件对其他设备环境的不兼容性,使其只能在某种设备上处理;不同软件环境形成的电子文件有时难以互换;电子文件加密后,不解密就无法识别;技术设备更新时,如不及时解决格式转换问题,也无法读取。电子文件的动作环境对标准化的要求很高,无论是信息加工、存储、传递、检索,还是软件的运行、载体的更换都受到标准的制约。制作生成要有代码标准,存储要有机读载体的格式标准,信息压缩要有算法标准,传输要有网络协议标准,查找要有检索语言标准等。      三、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          自古以来所有的记录形式,无论是图书还是文件,其信息都被固定在某一载体上,成为不可分离的一个”实体”,文献的使用、流传都是以这种形式实现的。对于正式文件来说,内容与最初形成时的标记同时被固定在这一实体上,使这打上了明显的原始性烙印。电子文件中的信息不再对原录入载体”从一而终”,不再具有物理的固定实体状态,也不再有固定的物理位置,而是可以在不同的载体上同时存在,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改变或扩展、缩小其存储空间。它可以改变硬盘上的存址,可以从硬盘拷入软盘、磁带或光盘。也可以登上网络流向其他地方。      四、电子文件的信息共享及不安全性          (一)共享性  对于一份纸质文件来说,通常只能在某时、某地让能够接触它的人阅读。而电子文件可以不受这方面的限制,因为电子文件的处理环境是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可以做到网络的任何终端设备都可读取存储在网络某一个设备上的电子文件。件可以同时发送给若干网络终端,就象发布文告一样。另一方面上,一个终端上的电子文由于电子文件这种不受载体限制的特性,对信息获得者来说,有一种共享的感觉。          (二)不安全性随着网络化的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来自以下几方面:一是通信服务层网络系统过于复杂,缺陷太多。一般说来,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不安全性黑客对网络的攻击多从三个层次上入手:一是通信服务层,这个层次存在1000多个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服务安全漏洞;二是操作系统层,尽管不断升级,总是存在这样那样可被利用的漏洞;三是应用程序存在着大量安全缺陷,网络环境中的服务器、防火墙、路由器也存在着许多漏洞。因此,解决网络安全问题,对于信息时代的电子文件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数字档案馆的主要特点及其与传统实体档案馆的关系(讲义23-24)
数字档案馆的主要特点:A存在方式上的特点,是一种无形的信息组织与利用环境;B运行方式上的特点,存取档案信息的网络化;C功能定位上的特点,以存取为中心。数字档案馆与现行实体档案馆的关系:A现行实体档案馆的馆藏档案是数字档案馆形成的基础;B数字档案馆的出现对现行实体档案馆的馆藏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C数字档案馆为现行实体档案馆提供了新的管理和服务机制。两者不是替代关系,而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

执法档案的具体内容

法律分析:档案行政执法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档案事务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具体事件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采取的、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内容是:档案行政检查、档案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档案行政处罚、档案行政强制、档案行政奖励、档案行政仲裁等。

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工作领域中的一种特殊的管理行为,其主要特征如下:

(一)档案行政执法的行为主体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权的行为,一方面必须严格依法作为,另一方面必须按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三)档案行政执法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会直接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发生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