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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档案整理

作者:老师 时间:2022-11-14 20:48:36 点击:

成都档案整理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档案的管理。第三条 (术语定义)
  本规定所称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档案,是指由城乡建设工程的各类行政管理文件、施工和竣工文件及竣工图等组成的历史记录。第四条 (基本原则)
  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保证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第五条 (管理主体)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处(与市城建档案馆合署)负责全市建设档案业务的具体指导。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并负责当地建设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第六条 (区域划分)
  市城建档案馆负责五城区的建设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跨区(市)县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
  五城区以外的建设工程(不含重点工程和跨区工程)档案由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收集、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第七条 (经费保障)
  建设档案管理经费按照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纳入单位部门综合预算。第八条 (人员保障)
  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配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建设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建设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第九条 (收集与管理)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主动收集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方面的文件、科研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建设档案的接收标准、技术规范,对建设工程进行跟踪指导,提供建设档案信息咨询服务,科学、规范管理馆藏建设档案。第十条 (移交主体)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对纳入建设档案范围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限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其他形成建设档案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确保建设档案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并按规定时限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第十一条 (移交约定)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归档资料的技术服务和跟踪指导,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档案移交内容、时限、要求及责任。第十二条 (移交范围)
  建设单位及其他形成建设档案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以下建设档案:
  (一)建设工程档案,主要包括: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设施工程;
  3.公用设施工程;
  4.地下管线工程;
  5.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6.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7.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8.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9.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涉及本条第(一)项建设工程的各专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工程专业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档案。
  (三)城建档案馆(室)认为有保存价值的其他建设档案资料。第十三条 (移交要求)
  建设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档案资料是原件。
  (二)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档案资料的整理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档案整理的规范。
  (三)工程竣工图与工程实体相符,应当加盖竣工图章,且签字手续完备;竣工图的修改应符合规范要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应标注城市坐标及高程。
  (四)条件具备的,还应当移交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

四川沁茂档案整理服务有限公司可靠吗

可靠。四川沁茂档案整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2月10日,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该公司在国家相关部门登记在案,是一个合法合规的公司,因此非常可靠。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档案整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等项目。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须知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须知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接下来有我为大家整理出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须知,希望大家喜欢!

一、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1)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档案管理费逾期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

(2)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方能转出档案。

(3)户口关系托管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将户口关系转出。若不能在转档前转出的,由档案接收机构出具拟迁户证明、本人亲笔书写承诺,可申请户口暂留,但须尽快迁出。

(4)存档类型为单位代理的,须凭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减少代理人员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7楼701窗口将存档类型转为个人委托后,方可转出档案。

(5)在市人才中心办理《生育一孩服务证》的,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小孩上户手续后,方能转出档案。

(6)档案转往地要求

1、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且限升学办理);

2、成都市内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

三、各存档类型的转档要求

1、“保留人事关系”存档

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保留人事关系”的.,档案材料须齐全,方能转出档案、调动人事关系。

(1)档案从学校转入的国家统招毕业生,若符合条件,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①条件:国家统招大专、本科生毕业工作满一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半年。

成都档案整理

②流程:

a、登陆成都人才网(http://)下载《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b、按照要求填写《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须用人单位盖章);

c、提交《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市人才中心。

(2)档案从其他单位转入市人才中心的,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

①转正定级材料,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②行政介绍信,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③工资介绍信,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④现实表现证明,由原档案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⑤婚育证明,由原档案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及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如系未婚,则不需出具;

⑥离职文件,原工作单位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且系在编者提供。

⑦以下人员档案内不需转正定级材料、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

a、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家统招大专、本科生;

b、毕业未满半年的硕士研究生。

上述两类人员符合条件后,由市人才中心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单纯存档

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单纯存档”的,或档案转往街道办事处,市人才中心不负责办理人事关系调动。

四、办理流程

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调档:

(1)调档函(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公招录用文件、商调函或档案接收证明),凭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公招录用文件调档的,还需提供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成都大学毕业生档案转移及报到如何办理

成都大学毕业生档案转移及报到如何办理

成都档案整理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大学毕业生档案转移及报到如何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第一步:自查条件

首先应该确认,你的档案应该转往哪里?即档案转往机构怎么填?

已签订三方协议,即;

与机关、国有企事单位签约的,填国有单位(包含临时聘用人员);

与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签约的,可填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的同级人才中心、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所属的区(市)县人才中心),也可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即;

可填写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可填写大学毕业后,户口转往地的人才中心。

如果你想将档案转到高新人才服务中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高新人才服务中心接收档案的三种情况:

1、在高新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在高新区创业的应届毕业生。

2、入学前为高新区户籍且尚未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拟落户高新区的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非公企业)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单位营业执照“类型”后面写有“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其他情况下,可询问单位,了解单位章程中资金来源是否来自国家投资、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如果没有或投资比例不足50%且未相对控股的即为非公企业。

第二步:提交资料

学校将档案派遣到高新人才服务中心前,需要学生向学校提交相关信息或资料,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已就业,学校收取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的

1、持已填写相关信息的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前往就业单位盖章。

2、持单位盖章的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高新区管委会(天府大道北段18号)三楼8号窗口盖章。

3、将盖章的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返回学校,学校将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二)已就业,学校收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的

1、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就业信息(营业执照登记机关选择营业执照二维码扫描出来的登记机关),打印《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前往就业单位盖章。

2、打开“成都高新”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预约办事——成都高新人才中心——档案户口”,进行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提示时间,携带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前往成都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盖章手续。

3、将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返回学校,学校将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三)未就业,学校收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的

拟在高新区就业但尚未签约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收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的:

1、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拟入户信息,打印《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

2、打开“成都高新”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预约办事——成都高新人才中心——档案户口”,进行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提示时间,携带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前往成都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盖章手续。

3、将盖章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函》返回学校,学校将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四)未在成都市就业,派遣回高新区原籍的

入学前为高新区户籍且未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将高新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信息报送给学校,让学校按照档案接收信息将档案直接寄送至高新人才服务中心。

第三步:网上报到

档案到达人才服务中心后,需要小伙伴进行网上报到确认:

1、到档查询,登陆成都人才网“到档查询”()栏目进行确定。

2、确认档案到达后,登录“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在“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栏中的“档案转存”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完成申请后,系统会提示你报到已完成,无需再前往现场办理。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收取资料清单

一、综合性文件
二、土建工程竣工文字材料
三、给排水、电气(强、弱电)、消防、通风、空调、电梯、装修(装饰、幕墙)工程文字材料(原件)
四、竣工图(原件)
五、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内容
六、电子文档

单位不能接受档案,我档案的邮寄地址写的是成都人才交流中心,户口迁回家去啦,请问我的档案会被怎么处理

我上个月才办理了这个事情,就是让成都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理你的档案,每年交纳保管费240元,现在好多单位都不接受档案,只能挂靠到人才中心去。
如果你要调回你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就需要他们发函申请调档,但是同样也是交纳保管费。
从学校转移过去就可以当成都人才交流中心去办理,我是拖了4年才办理这个事情。
办理还是很简单,带上你的身份证,去填写一个建档的资料,和成都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合同,然后缴费,就办理完了。

成都那些地方可以存放人事档案???急需知道!!!!!

需要钱 劳动人才市场

四川档案转移可以网上办理吗

法律分析:四川档案转移可以网上办理,成都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近日在“天府市民云”手机APP上线了“人事人才服务”“天府招聘云”两项人才服务功能,实现了档案转移“手机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如何将档案放到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户口是跟着派遣证走的,如果要放户口就得有派遣证,但是档案的话应该是不需要的,我以前也是在人才市场上放的,需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而且去了以后会有一个小本本算是协议一类的东西,收费的话,如果是刚毕业前两年随时取得时候只收取80元,超过两年,第一年收开户费三百,保管手续费四百,往后每年只交四百就可以了,但这是我们这里的情况,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