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档案自己拿着
法律分析:可以自己拿着。建议不要自己拿着档案,自己拿着档案到时候转正定级,评职称都不可以的,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三年就成为死档了,放到人才中心,等到你找到接收档案的单位再转走。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处理
档案在自己手里处理方法:可以找关系激活,将档案直接存放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如果无法实现第1条,可以找找社会上的档案服务机构来启动档案激活,然后存入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一、档案转递时需要注意事项
办理档案转出时还需注意:接收机构是否同意个人携带转递档案。因为有的公司无法办理机要转递档案,但如果接收单位不接受个人携带档案转递,这时你将档案从原单位取出后无机构接收,将成为“死档”状态。档案成为“死档”,如入职国企,事业单位、考公务员、考研究生、出国留学、职称评审等手续,都将有所影响,所以在办理档案转递时一定要提前咨询档案接收单位具体要求,千万不可随意转出档案。
二、档案自己拿着多久失效
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两年的话就会变成死档。如果你能确定从今以后你不用档案了,那你就自己拿在手中;如果你以后还想就业、考公务员或是考更高的学历,那就要将档案托管;如果有一段时间档案是在你自己手中,那这段时间在档案中就没有记录,就没人能证明这段时间你的去处;档案只能是在两个有权管理档案的部门之间交接,如果你以后想转移档案时档案在自己的手中,那接收单位完全可以拒绝接收。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具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档案可以自己拿吗
档案不能由自己拿,档案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档案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个人档案可以自己拿吗
个人档案建议不要自己拿着档案,自己拿着档案到时候转正定级,评职称都不可以的,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三年就成为死档了,放到人才中心,等到你找到接收档案的单位再转走。
档案放在自己手里最大的影响是:当你领取失业保险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就会和人事档案有关了,如果长期放在自己手里,有可能变成死档,会导致你工作期间所缴纳的社会保险无法享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个人档案能自己取走么
法律分析:原则上是不可以的,要公对公办理,但是公对公有点慢。但是自己提还是风险蛮大的。很多接受单位可能会不同意,如果不同意,那就不要自己提。因工作调动等临时存放时,可以自己拿着,在工作稳定时,应将档案交有关单位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档案可以提出来,自己拿着吗
档案不可以自己拿着,人事档案作为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把档案转至生源地,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是把档案留在学校,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大学生毕业档案可以自己拿着吗 允许吗
大学生毕业档案不可以自己拿着,绝大多数情况下个人是不能接触到自己的档案,这也是从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进行考虑的,有部分学校在毕业后让学生私自携带档案离校,在学生不重视的情况下,经常造成档案滞留在手上形成死档,影响后期工作和生活。
大学毕业之后档案是不可以自己拿着的,根据档案法规定:档案在自己手里就是无效档案,任何单位都不得接收!
毕业没有找到单位的(或考研),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存放,千万不能弃档。人才市场都是人事局办的,是官方机构,这是政府部门,拥有档案保管权,有权办理转正定级,放在那里起码有安全保障。但要提醒的是, 一旦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以便能够及时的进行转正定级,方便后面的正式调动。如果没有找到工作,也要记得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是属于临时户口,有两年的限期,毕业超过两年就不能继续托管了,会变成“死档”。一定要记得去处理。可以自己申请打回原籍,以免档案丢失。
毕业后档案主动打回原籍(建议):
不管是否参加工作,都可将自己的档案拿回到原籍人事局或人才市场,省的以后麻烦,毕竟以后如果有事情可以让父母帮着处理。把档案放在家乡的人才市场,以后在外地找到工作后不会麻烦,一方面工作又不需要档案,就算是是找到国企、考到公务员,单位发函到你家乡人才市场调档案就可以了。
大学毕业档案需要自己拿着吗
大学毕业之后档案是不可以自己拿着的,根据相关法规定,档案在自己手里就是无效档案,任何单位都不得接收。绝大多数情况下个人是不能接触到自己的档案,这也是从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进行考虑的,有部分学校在毕业后让学生私自携带档案离校,在学生不重视的情况下,经常造成档案滞留在手上形成死档,影响后期工作和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学生学籍档案里有什么
1、高中学籍档案里的内容。一般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中考试成绩登记表、家庭情况调查表、体检表等;
2、大学学籍档案里的内容。一般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学年考评表、体检表、就业通知书副本等;
3、研究生学籍档案里的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报考登记表、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授予学位材料、体检表、奖惩材料等。
档案可以自己拿去存吗
档案不可以自己拿去存。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人事档案的传递和管理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具体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传递、管理人事档案。同时本人不得管理、传递和调阅本人档案。人事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该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个人档案: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的非常重要的资料,也是一个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可小看和忽视。一个人只要需要工作、需要生活,就离不开与社会上一些单位、一些部门、打交道,建立起个人档案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更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这是单位或企业了解一个人的重要手段。没有档案的人当然就不便于单位或企业了解你,对个人是肯定不利的。存放和保管好当然是一个重要环节。
档案可以自己拿着去存档吗
档案不可以自己拿着去存档。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人事档案的传递,应通过机要通道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于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收取。档案在自己手里、档案被拆封、档案袋破损、档案材料缺失,均属于无效档案。
档案: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档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价值阶段的不同形态,两者具有同源性和阶段性的共性,也具有实效、功用、离合等个性差异。从文件到档案是一个批判继承的辩证运动过程。从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来说,两者完全相同的,但从时效、价值和系统性上来说,档案是对文件的不断扬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