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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档案存放_淮南档案存放证明网站打不开

作者:老师 时间:2022-10-27 13:07:53 点击:

淮南市干部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在哪

国庆路,往商贸那边去的公交站台后面的大门进入就是

淮南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档案放那

  跟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可以转到人才市场或劳动局
  一般档案会退给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自己不去拿,会退到你户口所在地。如果劳动者有新单位可以让新单位开具调档函,把档案提出来放到新单位,也可以放在人才中心。

淮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模型等各种形式的历史纪录。第三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产生、归集、管理和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建档案工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存、管理和开发利用城建档案。
  城建档案工作应当接受市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城建档案的管理应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应当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网络,维护城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城建档案的有效利用。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移送与接收第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收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第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可以向社会征集、征购城建档案。
  政府鼓励单位、个人向市城建档案馆捐赠城建档案。第八条 下列城建档案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
  (一)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三)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五)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
  (七)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档案;
  (八)各类管线建设工程档案;
  (九)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第九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城建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城建档案,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移送;
  (二)本办法第八条第十项规定的城建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由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三)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建设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第十条 下列城建档案,市城建档案馆应提前将其收入馆藏:
  (一)已撤销单位的城建档案;
  (二)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的城建档案;
  (三)严重损毁的城建档案。第十一条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市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无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的,由工程设施管理或使用单位进行补测补绘,并在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将补测补绘结果移送市城建档案馆。第十二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城建档案,应按有关规定整理合格后,方可移送。市城建档案馆应对其统一分类、编号,并填写卷宗封面和脊背。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保存的城建档案,可以委托市城建档案馆负责管理。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第十四条 市城建档案馆和单位档案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城建档案接收、征集、管理、统计、鉴定、销毁、利用和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按照规定对城建档案进行整理、编目、归档;
  (三)做好城建档案的防潮湿、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盗、防火、防污染等工作;
  (四)对破损、褪色、霉变的城建档案,及时修复或复制;
  (五)对古老的、珍贵的城建档案进行复制或缩微。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交付竣工档案保证金。其竣工验收应当有市城建档案馆参加。
  市城建档案馆应在建设单位按规定向其移送城建档案时,将竣工档案保证金全部退还建设单位。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确定公开和提供利用的城建档案范围。鉴定工作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档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负责。

安徽淮南失业人员档案应放在那我下岗先后档案一直由我保管可以吗

应交当地社保档案管理中心托管。

淮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档案在哪里

一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干部和管理专技岗位由当地人社局管理,工人档案由单位自已管理

毕业后档案如何存放

淮南档案存放

毕业未就业学生的三种存档办法: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接收。
1、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2、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3、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
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毕业生档案一般是存放在学校,或者转回原籍,存放到工作单位等等。暂缓就业的,档案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
拓展资料:大学毕业后档案在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进行保管。一般是当地县区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是市的人力资源保障局接管毕业生档案,按照报到证上的名称为准。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个人档案存放在哪里

个人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第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第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第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扩展资料:

对于一个具体个人,档案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档案具有其真实性、原始性,具有其它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所以它有极强的法律效益。档案是一个个人历史的真实、全面的反映。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的依据。

2、档案是一个个人维护自身bai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的重要工具。职称申报,需要根据人事档案中所记录的工龄来确定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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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档案是一个个人建立信用,在社会活动、生产经营等方面建立和利用信用体系,获得发展最有力的工具。转正定级,可以确定干部身份,计算工龄。在行政事业单位工龄是作为工资、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是享受社会保险的依据。

淮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接收、保护、利用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将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水利、交通运输、人民防空、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工作。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二章 移交和接收第五条 下列城市建设档案应当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一)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防洪、抗震、人民防空等建设工程档案;军事工程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市行政区域的地下管网(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市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网(线)工程档案和普查、补充测绘档案。
  (三)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和业务技术档案。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资料。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与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工程档案的移交内容、期限、有关要求和其他事项。第七条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应当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工程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
  纸质档案应当为原件,归档范围和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的归档范围和质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电子档案的内容应当与相应的纸质档案一致。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预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预验收完毕。工程档案符合要求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提出补充、完善的要求,由建设单位重新提请预验收。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者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档案验收。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相关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第十一条 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下管网(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测绘,形成竣工测绘成果。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测绘成果。第十二条 地下管网(线)普查、补充测绘形成的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第十三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被撤销或者注销的,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第十四条 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第十五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长期和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毕业生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毕业生档案一般存放:

1.高校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切勿将档案保存在个人手中,应由学校将档案移交到户籍地的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手续。

2.高校毕业后已与民营企业签了就业协议,民营企业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如: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是无权管理个人档案)毕业生档案一般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携带就业协议、身份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再由学校将毕业生学籍档案转至相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3.高校毕业后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学校转到单位,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档案存放人才中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人才中心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个人自带档案。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

2.外地户口的档案想存放在当地人才中心,还需要提供工作中的一些证明材料,可以凭借工作条件将档案存放人才中心。

个人档案怎么存放

个人档案怎么存放

因为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历史再现性,所以档案才具有凭证价值的重要属性,并以此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和文物。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档案怎么存放,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常规档案储存地

(1)大学毕业后直接就业的`用人单位可存放在有人事档案的用人单位。一般来说,中国的国有企业、中央企业、事业单位或大型民营企业都有档案管理权限。

(2)学校所在地人才市场可在毕业后到学校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保管手续。办理手续时必须准备完整的资料和个人证明资料(申请证书),以便当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档案保管手续。(将向毕业学校颁发申请证书)

(3)本人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如果我的离职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不愿意将我们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可以存放在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然而,我仍然建议每个人都应该把它们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因为街道办事处会错误地把我们的档案当作“失业”的。这样,我们就不会计算我们的服务时间(我们也会收费)

二、滞留自己身边的个人档案的储存方法

(1)首先,去相关档案管理部门查询自己档案的实时状态(有效或无效)。如果检查自己文件中的数据是否丢失是正常的(丢失的文件需要重新发布才能继续后续程序)

(2)将完整的档案带到我毕业的高等院校,重新处理学生身份档案等信息,并封存和重新分配。这个过程需要很长时间,需要等待。

(3)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民社会保障局查询并保存。

(4)与原工作单位沟通,确认个人档案,要求重新处理个人档案,最后封存并重新分配。(公司必须有档案管理权限哦,上面介绍了哪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