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电子化率
档案电子化率是指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程度的比例,即档案电子化信息占总信息量的比例。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档案开始被电子化,这一比例也在不断提高。
具体来说,档案电子化通常包括将传统的纸质档案通过扫描等技术转化为电子文件,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以便更方便地检索、传输和利用。档案电子化率的高低,反映了档案管理部门信息化水平的程度,也反映了档案利用效率的提升。
至于具体的数字,由于各地区、各单位档案电子化的进度和程度不同,因此这个数据也会有所差异。建议咨询所在地区的档案管理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居民规范化电子档案覆盖率低的原因
居民规范化电子档案覆盖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1. 居民主动建档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建档困难。
2.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繁杂、耗时。
3. 由于人员流动性加大,健康档案难以全覆盖。
4. 健康档案信息的动态使用难以实现。
总之,电子档案覆盖率低的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得到解决。
居民档案电子建档率怎么计算?
建档的居民人数除以应该建档的居民人数X100%=建档率
电子健康档案
电子健康档案英文全称为electronic health records,EHR,是人们在健康相关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电子化历史记录。
它是存储于计算机系统之中、面向个人提供服务、具有安全保密性能的终身个人健康档案。EHR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多渠道信息动态收集,满足居民自我保健、健康管理和健康决策需要的信息资源。
应用价值
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记录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所有生命体征的变化,包括个人的生活习惯、以往病史、诊治情况、家族病史、现病史及历次诊疗经过、历次体检结果等信息。环球软件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以“六位一体”为中心,通过标准数据接口实现与医院HIS、PACS、LIS、电子病历、社区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可实现健康档案动态更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活档”。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要求
60%以上。
以县为单位,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60%以上(指标值变化说明: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是指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中完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
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作用:能够帮助医务人员全面系统地了解患者的健康问题及其患病的相关背景信息,有助于增进医务人员与居民的沟通交流,使医务人员正确理解个人及家庭健康问题。
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加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是落实医改五项重点工作、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措施。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7000万和2000万以上,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30%以上。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怎么算
按照今年2月国务院医改办、卫生部与各省市签订的医改责任状中关于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要求,以及9月16日卫生部召开的加快推进健康档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上海全面完成国务院医改办医改任务,现就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的有关部署 卫生部分别于2009年12月和2011年5月下发《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明确提出规范化健康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其基本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卫生服务记录两部分组成。今年2月,国务院医改办、卫生部与各省市签订医改责任状,要求到2012年2月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 二、本市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要求 本市的社区健康档案建设从2000年起,经过不断实践和探索,逐步摒弃了纸质和计算机“单机版”的建档模式,逐步形成了自动建档、动态更新、共享利用的高效建档模式,以及健康档案应用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机结合的更高层次要求。但根据医改整体要求,上海必须从全局出发,认真完成今年医改所确定的任务,市卫生局将在年内定期对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进行督导检查。 (一)提高认识,确保建档目标的实现 2011年2月,国务院医改办、卫生部与各省市签订的医改责任状明确提出了今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50%的工作要求,这是国家对全国各省市的统一要求,也是今年本市医改任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区县卫生局应予以高度重视,从医改全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核心指标之一纳入到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考核中,认真执行,确保全面完成。 (二)明确建档标准,确定有效工作方式 各区县应按照《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有关规范化健康档案的标准,根据本区健康档案建设实际,探索有针对性的工作途径。要通过现有健康档案的进一步规范和计算机录入,积极寻求诸如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等卫生服务信息导入和关联等有效工作方式,确保今年年底前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医改任务要求。 (三)形成建档工作规范,加强医护人员培训 各区县卫生局要在卫生部关于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本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县实际,形成适应本区县工作开展的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规范,要通过制度的建立,使规范化建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将建档工作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健康档案建挡工作的有序、高效。 (四)统一统计口径,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县要理清目前符合要求的健康档案数量,按照《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关于规范化健康档案的要求,规范医改信息监测统一上报口径,避免使用过高或过低的统计标准,以切实达到2011年国家关于规范化电子建档率“50%”的指标要求。 各区县要认真执行我局医改信息监测月报制度,同时分别于2011年9月、11月和2012年1月的15日向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传真:22121649)报送本区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简报,及时说明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五)继续推进“健康信息网工程”建设 “健康信息网工程”目前正在市政府卫生信息化工程指挥部的领导下有序推进。至今年6月,已经实现了全市三级医院与卢湾、长宁、闸北、闵行、宝山、松江等6个试点区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的联网共享。这将为在本市逐步实现“人人享有电子健康档案”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各区县卫生局要在本市开展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健康档案应用,使本市的社区健康档案建档工作既能符合国家医改要求,又能体现上海特色,从而确保医改签约任务的完成。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