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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档案电子化管理

作者:老师 时间:2023-11-01 13:17:06 点击:

商业银行档案电子化管理

商业银行档案电子化管理是指将传统的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管理和存储的一种方式。通过电子化管理,可以实现档案的数字化、集中化、标准化和便捷化管理。

商业银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的主要步骤包括:

1. 扫描和数字化:将纸质档案通过扫描仪转化为电子文件,可以是图片格式或者可编辑的文档格式。

2. 文档索引和分类:对电子文件进行索引和分类,以便于后续的检索和管理。索引可以包括文件名称、日期、类型、关键词等信息。

3. 存储和管理:将电子文件存储在服务器或者云存储平台上,建立起档案管理系统。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权限和权限控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 检索和利用:通过档案管理系统,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档案的检索和利用。可以根据关键词、日期等条件进行查询,实现快速定位和查找。

5. 保护和备份:对电子档案进行定期备份和存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可以设置数据加密和防病毒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损坏。

商业银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的优势包括:

1. 节省空间和成本:电子档案不再占用大量的物理空间,减少了纸质档案的存储和管理成本。

2. 提高工作效率:电子档案可以快速检索和共享,减少了传统档案查找的时间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3. 提升信息安全性:电子档案可以进行权限控制和加密,保护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

4. 便于长期保存和维护:电子档案可以进行定期备份和存档,保证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可靠性。同时,电子档案也更易于维护和修复。

总之,商业银行档案电子化管理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减少成本和风险,是现代化档案管理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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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是真没了,你应该问银行系统的,这种估计很少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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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以下通称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办具有电子银行性质的电子金融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也可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跨境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 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 中国银监会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申请与变更第八条 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或报告。第九条 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正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在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前一年内,金融机构的主要信息管理系统和业务处理系统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二) 制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的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电子银行安全策略,建立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三) 按照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和安全策略,建立了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的基础设施和系统,并对相关设施和系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检测和业务测试;(四) 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情况和业务运营设施与系统等,进行了符合监管要求的安全评估;(五) 建立了明确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配备了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六) 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金融机构开办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网上银行业务、手机银行业务等电子银行业务,除应具备第九条 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电子银行基础设施设备能够保障电子银行的正常运行;(二) 电子银行系统具备必要的业务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客户适时业务处理的需要;(三) 建立了有效的外部攻击侦测机制;(四)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五) 外资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可以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设置在境外时,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可以记录和保存业务交易数据的设施设备,能够满足金融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的要求,在出现法律纠纷时,能够满足中国司法机构调查取证的要求。

第十一条 外资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除应具备第九条 、第十条 所列条件外,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营业性机构,其所在国家(地区)监管当局具备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监管的法律框架和监管能力。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不同类型,分别适用审批制和报告制。(一) 利用互联网等开放性网络或无线网络开办的电子银行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利用掌上电脑等个人数据辅助设备开办的电子银行业务,适用审批制;(二) 利用境内或地区性电信网络、有线网络等开办的电子银行业务,适用报告制;(三) 利用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与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开办的电子银行业务,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报告制。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后,与其特定客户建立直接网络连接提供相关服务,属于电子银行日常服务,不属于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申请的类型。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申请开办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之前,应先就拟申请的业务与中国银监会进行沟通,说明拟申请的电子银行业务系统和基础设施设计、建设方案,以及基本业务运营模式等,并根据沟通情况,对有关方案进行调整。进行监管沟通后,金融机构应根据调整完善后的方案开展电子银行系统建设,并应在申请前完成对相关系统的内部测试工作。内部测试对象仅限于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外包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扩展到一般客户。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时,可以在一个申请报告中同时申请不同类型的电子银行业务,但在申请中应注明所申请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 由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申请报告;(二) 拟申请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及拟开展的业务种类;(三) 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 (四) 电子银行业务运营设施与技术系统介绍;(五) 电子银行业务系统测试报告;(六)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报告;(七) 电子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八) 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规章制度;(九) 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以及主要负责人介绍;(十) 申请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等联系方式;(十一) 中国银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未完待续)
第十六条 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收到金融机构的有关申请材料后,根据监管需要,要求商业银行补充材料时,应一次性将有关要求告知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重新编制和装订申请材料,并更正材料递交日期。  第十七条 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收到金融机构申请开办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完整申请材料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金融机构在一份申请报告中申请了多个类型的电子银行业务时,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批准全部或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类型的申请。  对于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未批准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金融机构可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  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开办适用于报告制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不需申请,但应参照第十五条 的有关规定,在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之前1个月,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后,可以利用电子银行平台进行传统银行产品和服务的宣传、销售,也可以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点开发新的业务类型。  金融机构利用电子银行平台宣传有关银行产品或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章的有关规定。利用电子银行平台销售有关银行产品或服务时,应认真分析选择适应电子银行销售的产品,不得利用电子银行销售需要对客户进行当面评估后才能销售的,或者需要客户当面确认才能销售的银行产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变更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适用审批制或报告制。  第二十二条 金融机构增加或者变更以下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适用审批制:  (一) 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需要审批但金融机构尚未申请批准,并准备利用电子银行开办的;  (二) 金融机构将已获批准的业务应用于电子银行时,需要与证券业、保险业相关机构进行直接实时数据交换才能实施的;  (三) 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互联电子银行平台联合开展的;  (四) 提供跨境电子银行服务的。使用道具 举报
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增加或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应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以下文件和资料(一式三份):  (一)由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增加或变更业务类型的申请;  (二)拟增加或变更业务类型的定义和操作流程;  (三)拟增加或变更业务类型的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  (四)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五)申请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等联系方式;  (六)中国银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 业务经营活动不受地域限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全国性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增加、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应由其总行(公司)统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  按照有关规定只能在某一城市或地区内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地区性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增加、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应由其法人机构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申请。  外资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增加、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应由其总行(公司)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主报告行向中国银监会申请。  第二十五条 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收到金融机构增加或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完整申请材料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其他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适用报告制,金融机构增加或变更时不需申请,但应在开办该业务类型前1个月内,参照第二十三条 的有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第二十七条 已经实现业务数据集中处理和系统整合(以下简称数据集中处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准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后,可以授权其分支机构开办部分或全部电子银行业务。其分支机构在开办相关业务之前,应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未实现数据集中处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其分支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处理系统独立于总部,该分支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按照地区性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情形管理,应持其总行授权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或报告。其他分支机构只需持其总行授权文件,在开办相关业务之前,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外资金融机构获准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后,其境内分支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持其总行(公司)授权文件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第二十八条 已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按计划决定终止全部电子银行服务或部分类型的电子银行服务时,应提前3个月就终止电子银行服务的原因及相关问题处置方案等,报告中国银监会,并同时予以公告。  金融机构按计划决定停办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类型时,应于停办该业务前1个月内向中国银监会报告,并予以公告。  金融机构终止电子银行服务或停办部分业务类型,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处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金融机构终止电子银行服务或停办部分业务类型后,需要重新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者重新开展已停办的业务类型时,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申请或办理。第三十条 金融机构因电子银行系统升级、调试等原因,需要按计划暂时停止电子银行服务的,应选择适当的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客户的影响,并至少提前3天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告。  受突发事件或偶然因素影响非计划暂停电子银行服务,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超过4个小时或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超过8个小时的,金融机构应在暂停服务后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银监会,并应在事故处理基本结束后3日内,将事故原因、影响、补救措施及处理情况等,报告中国银监会。使用道具 举报
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之中,并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运营特点,建立健全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电子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应当具有清晰的管理架构、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内部授权控制机制,能够对电子银行业务面临的战略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实施有效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针对传统业务风险制定的审慎性风险管理原则和措施等,同样适用于电子银行业务,但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环境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对原有风险管理制度、规则和程序进行必要的和适当的修正。第三十四条 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根据本机构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订电子银行发展战略和可行的经营投资战略,对电子银行的经营进行持续性的综合效益分析,科学评估电子银行业务对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影响。第三十五条 在制定电子银行发展战略时,金融机构应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三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针对电子银行不同系统、风险设施、信息和其他资源的重要性及其对电子银行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估分类,制定适当的安全策略,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对各类安全控制措施应定期检查、测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保证安全措施的持续有效和及时更新。第三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保障电子银行运营设施设备,以及安全控制设施设备的安全,对电子银行的重要设施设备和数据,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一) 有形场所的物理安全控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对尚没有统一安全标准的有形场所的安全控制,金融机构应确保其制定的安全制度有效地覆盖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二) 以开放型网络为媒介的电子银行系统,应合理设置和使用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安全产品与技术,确保电子银行有足够的反攻击能力、防病毒能力和入侵防护能力;(三) 对重要设施设备的接触、检查、维修和应急处理,应有明确的权限界定、责任划分和操作流程,并建立日志文件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记录;(四) 对重要技术参数,应严格控制接触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技术参数调整与变更机制,并保证在更换关键人员后,能够有效防止有关技术参数的泄漏;(五) 对电子银行管理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应实行轮岗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采用适当的加密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交易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以及所传输交易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金融机构采用的数据加密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性需要和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定期检查和评估所使用的加密技术和算法的强度,对加密方式进行适时调整。第三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与客户签订电子银行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电子银行服务协议中,金融机构应向客户充分揭示利用电子银行进行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金融机构已经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客户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相关风险的责任承担。使用道具 举报
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之中,并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运营特点,建立健全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电子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应当具有清晰的管理架构、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内部授权控制机制,能够对电子银行业务面临的战略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实施有效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针对传统业务风险制定的审慎性风险管理原则和措施等,同样适用于电子银行业务,但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环境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对原有风险管理制度、规则和程序进行必要的和适当的修正。  第三十四条 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根据本机构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订电子银行发展战略和可行的经营投资战略,对电子银行的经营进行持续性的综合效益分析,科学评估电子银行业务对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影响。  第三十五条 在制定电子银行发展战略时,金融机构应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三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针对电子银行不同系统、风险设施、信息和其他资源的重要性及其对电子银行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估分类,制定适当的安全策略,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对各类安全控制措施应定期检查、测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保证安全措施的持续有效和及时更新。第三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保障电子银行运营设施设备,以及安全控制设施设备的安全,对电子银行的重要设施设备和数据,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一) 有形场所的物理安全控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对尚没有统一安全标准的有形场所的安全控制,金融机构应确保其制定的安全制度有效地覆盖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  (二) 以开放型网络为媒介的电子银行系统,应合理设置和使用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安全产品与技术,确保电子银行有足够的反攻击能力、防病毒能力和入侵防护能力;  (三) 对重要设施设备的接触、检查、维修和应急处理,应有明确的权限界定、责任划分和操作流程,并建立日志文件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记录;  (四) 对重要技术参数,应严格控制接触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技术参数调整与变更机制,并保证在更换关键人员后,能够有效防止有关技术参数的泄漏;  (五) 对电子银行管理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应实行轮岗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采用适当的加密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交易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以及所传输交易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  金融机构采用的数据加密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性需要和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定期检查和评估所使用的加密技术和算法的强度,对加密方式进行适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与客户签订电子银行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电子银行服务协议中,金融机构应向客户充分揭示利用电子银行进行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金融机构已经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客户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相关风险的责任承担。第四十条 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和采用适当的技术,识别与验证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客户的真实、有效身份,并应依照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对客户作业权限、资金转移或交易限额等实施有效管理。第四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搜索、监测和处理假冒或有意设置类似于金融机构的电话、网站、短信号码等信息骗取客户资料的活动。  金融机构发现假冒电子银行的非法活动后,应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中国银监会报告。同时,金融机构应及时在其网站、电话语音提示系统或短信平台上,提醒客户注意。第四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尽可能使用统一的电子银行服务电话、域名、短信号码等,并应在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客户启动电子银行业务的合法途径、意外事件的处理办法,以及联系方式等。  已实现数据集中处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上银行类业务,总行(公司)与其分支机构应使用统一的域名;未实现数据集中处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上银行类业务时,应由总行(公司)设置统一的接入站点,在其主页内设置其分支机构网站链接。第四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建立电子银行入侵侦测与入侵保护系统,实时监控电子银行的运行情况,定期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并建立对非法入侵的甄别、处理和报告机制。第四十四条 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需要对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或电子认证时,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融机构使用第三方认证系统,应对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和具有公信力。第四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定期评估可供客户使用的电子银行资源充足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线路接入通畅,保证客户对电子银行服务的可用性。第四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制定电子银行业务连续性计划,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连续正常运营。  金融机构电子银行业务连续性计划应充分考虑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对业务连续性的影响,并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制定电子银行应急计划和事故处理预案,并定期对这些计划和预案进行测试,以管理、控制和减少意外事件造成的危害。第四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定期对电子银行关键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测,并详细记录检测情况。第四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明确电子银行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的主要权限、职责和相互监督方式,有效隔离电子银行应用系统、验证系统、业务处理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之间的风险。第五十条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审计。第五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记录并妥善保存电子银行业务数据,电子银行业务数据的保存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第五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客户信息和隐私保护的规定。第五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针对电子银行业务发展与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多层次的培训计划,对电子银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

银行2020年工作思路三篇

银行2020年工作思路篇一

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风险的发生。

随着近年来金融犯罪案件的增多,促使我们对操作的规范、制度的执行有了更高的要求:

1、定期召开由行长及网点主管参加的内控、制度、风险分析会议,提出业务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并解决,同时形成会议纪要对一些各网点不规范的业务进行统一落实。

2、会计结算部负责着全行的本外币会计、出纳、资金清算、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管理;组织落实相关制度、办法及柜面业务核算和管理;负责人民币结算中间业务的收入;负责综合业务系统参数表的统一管理;负责全行会计凭证的统一管理,包括领取、分发、保管与销毁的管理;负责会计专用印章的领取、分发、回收和销毁工作;负责全辖现金、有价单证等贵重物品保管、调运业务的管理。这些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风险点,要求我们按照制度规定加强对每一个环节的控制。

3、加强对全行所有网点在制度执行及业务操作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定期通报会计结算部的检查结果并跟踪落实,杜绝同样问题在网点的二次发生。

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因我行的前台临柜人员的流动性较大,而且我行的新业务新办法变化较快,对我行的会计核算质量一直都是个挑战:

1、继续执行柜员绩效考核机制,经过20XX年的绩效考核对我行的临柜人员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20XX年我们将更好地利用这一个考核机制,让更多的柜员参加到这个考核中来,以提高柜员的工作主动性与责任性。

2、对在我们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进行通报处理外,我们将继续执行对临柜人员的经济处罚手段,以及差错人员的业务学习与考试。促使柜员重视业务差错的发生,努力减少差错。

3、有罚有奖,按照全行临柜人员的差错考核情况,对全年无差错及工作表现好的柜员进行奖励,以促进柜员的工作积极性。

4、定期、准确、及时地向市分行会计结算部上报各种会计结算报表。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临柜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从而提高她们的业务素质。

员工的素质如何是银行能否发展的根本,在目前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1、制定出培训计划,在20XX年我们准备对我行股改上市后的会计制度、支付结算办法、新会计科目以及综合业务系统新版本等业务知识以及各种新兴业务进行培训。及时让柜员吸收新的业务知识,帮助她们跟上我行的变革速度。

2、加强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在业务培训上做好互通有无,通过邀请其他各部门的业务人员为会计结算柜员讲课,或讲业务知识,或讲自己的工作经验,以加深相互之间的了解,从而相互学习,以提高柜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做好服务。

3、好市分行会计结算部下达的各项会计结算工作,如版本升级、测试验证、帐户管理、计划任务等各项工作安排,并及时将业务信息向下辖网点传达,以更好地完成市分行的工作任务。

4、加强对营业经理的考核与考评工作,使营业经理能发挥潜力,履行好职责,提高我行的会计核算质量。

四、做好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召开银企座谈会

向客户介绍我行的业务品种、新的结算方式,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获取各种结算需求信息,更好地为客户解决结算上的难题。

作为会计结算部,还起着与市分行及支行下辖网点的上承下接工作,20XX年我们将加强与市分行之间的工作衔接,及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下辖各网点,努力完成市分行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共同为工行发展努力。

银行2020年工作思路篇二

一、认真履行党办与行办的双重职能得,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当前各项工作十分繁重,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作为履行党办与行办双重职能的办公室,必须紧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健全党办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党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将重要文件、会议、决策部署分解立项,落实具体承办部门,明确责任和具体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通报。对领导批示查办的事项,做到批必查、查必果、果必报。形成党办行办双线运行,各项工作项项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相互衔接、相互促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保证领导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上下级行之间信息渠道的畅通和及时有效衔接。要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健全来信来访、督查督办登记簿,认真解决和答复来访来信群众反映各寻问的问题,积极为全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创造宽松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紧紧围绕全行工作思路开展信息和调研

当前,计划中的重点抓好对散小差贷款退出、市场保险代理拓展和企业改制中不良资处置等方面的调研。二是紧紧围绕服务领导需求开展信息和调研。首先要为上级行领导了解下情服务,重点围绕上级行各类会议精神情况的贯彻落实,各个时期业务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基层行的新做法等,及时为上级行领导提供信息。其次,调研要面向基层,服务领导。办公室要组织得力人手,及时总结基层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争取每季度能提供一篇数据准确、分析透彻有针对性的调研材料,为本行领导下一步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三是紧紧围绕业务经营中热点、焦点、难点开展调研。

当前,全行各项业务发展速度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准时代脉搏,通过调研,及时向行领导汇报,向基层行反馈,使信息调研始终站在业务的最前沿。

三、努力提高公文管理质量和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公文是各级行开展公务活动的基本工具和重要载体,也是各级行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高低的集中现,要实现公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发挥提升机关管理水平和促进业务发展的作用,应重点做到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公文管理运行基础。合理的制度和完善的规章体系,是保证公文管理质量和公文水平的重要基础,要根据总行公文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制订涵盖公文处理、审核,收发、机要文电管理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积极构建较为完善的公文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公文管理质量和效率。针对目前我行公文质量偏低的实际,今后我行应重点把好公文审核关、会签关、内容关和文字关,严格公文保密规定,切实加强对涉密文件的签收及各流转环节的管理,有效提高公文流转速度。

三是加强对公文的督查督办。进一步细化督查工作程序,建立督查卡、明确督查责任、督查内容、交办时间、完成时限、主办部室,努力提高督查工作的权威性,逐步使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实效,保证政令畅通和全行各项工作的及时、正确贯彻落实。

四、使计划都细致分明,领导做好督促工作

加强档案管理,努力提升档案服务水平。近年来,地分行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围绕服务全行业务经营和改革发展需要,积极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取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对基层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较少,加之受客观条件等因素制约,使基层行的档案管理普遍跟不上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突出地表现在硬件设施不全,公文不按制度要求归档,人员素质偏低等,给行领导和各部门及时查阅档案资料,迅速准确地提供信息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行档案管理工作将在继续抓好机关档案管理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基层行档案管理的指导,加强档案资源的利用,提高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和服务层次服务价值,管好用好档案,积极配合各业务部门充分利用历来数据,定期开展业务经营形势预测和分析,及时为行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银行的发展对国家的发展大有裨益,所以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当前的情况,只有银行正常工作了,我们才会有更多的发展,这些都是我们一定要做好的事情,在不断的发展中,这些都是工作的需要。现实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做好这一切。曾经的我们是很重视银行的发展的,在不断的发展中得到更多的进步,这是我们一直以来成长的根本。相信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的繁荣、富强!

银行2020年工作思路篇三

一、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各支行明确各岗位职责,使网点人员既能合理分工又能团结协作,推进“联动营销”。

xx年任各重,压力大,各支行应把工作目标按职责分工落实到每个人,确保xx年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xx年将完善各项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各种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三、不断提商后勤服务水平落实车辆、会务和接待三项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区支行的日常运作。区支行现有小车4部,主要是保障支行领导的日常用车,同时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用车。

xx年,车辆运转正常,没有发生任何大的事故,xx年继续做好车辆管理工作,一是部门领导定期加强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司机的安全意识,克服安全管理中思想麻痹、得过且过的现象。二是司机认真遵守有关行车规章制度,做到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司机不带情绪开车,确保安全行车。对客户接待和会议组织,进一步创新运转机制,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做好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保证有序运行。

四、做好“为民服务创先增优”活动xx年我行将继续优质文明服务中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将“为了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开展,落到实处。并针对实际情况,我行将抽出专门人员利用利息时间及周六周日时间通过对网点进行暗访等形式,对辖内所有网点的文明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醒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全行员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措施。

五、认真做好人事劳资工作一是加强考勤管理,规范考勤制度,实行考勤月报按时上报,在严格落实考勤责任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请假制度的管理,二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严格岗位管理,进一步提高劳动关系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六、做好安防工作因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各支行应征对断电、电脑设备紧急瘫痪状况组织员工进行定期演习,从面有效的保证营业的正常开展;会计主管每天定期对已经安装的安防设备进行检查,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知识和敬业精神。

如何做好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档案工作

一、如何做好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档案工作

【摘要】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流程各个岗位均会形成个人贷款档案,由于个作量非常繁重。鉴于此,如何做好个贷档案工作值得借鉴:精细化管理进行档案源头控制;影像电子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档案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流程各个岗位均会形成个人贷款档案资料,由于个人贷款业务量大,因此其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量颇为繁重,查、内外部审计等借阅及归还档)

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银行贷款项目的科学管理,保障建设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有效地为信贷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试行)和建设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银行贷款档案,是各级行在管理和经办各类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史料价值和查考利用价值的贷款管理专业技术材料的总称,是建设银行贷款管理工作的原始凭证和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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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建设银行贷款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建档的管理原则。即:在总行的统一领导下,各级行负责建立本行所管理和经办的贷款项目的档案,并负责对本行系统贷款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上级行对本行贷款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级建设银行应重视贷款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贷款档案工作的领导。信贷业务部门和档案部门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使贷款档案得到完整的保存、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利用。

第五条凡是本行管理和本行直接经办的用信贷资金发放的各类人民币、外汇贷款项目,均属于贷款档案归档范围,均应按照本办法建立贷款档案。其中属于本行经办的贷款项目,应保证其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属于本行管理的贷款项目,其档案资料的收集,以能够满足贷款工作管理

需要为准。对在本办法施行之日之前已收回贷款本息的国家重点项目的档案材料,亦应归档管理。

第六条贷款档案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归档内容: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及批准文件;

3.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

4.项目概算资料;

5.项目融资意向书;

6.借款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报表;

7.借款申请书;

8.项目评估(或贷前调查)报告;

9.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测试等材料;

10.贷款承诺书;

11.贷款审批表及贷款项目审查签报;

12.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贷款计划下达文件(亦可在“贷款审批表”中注明下达贷款计划的文号);

13.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公证书;

14.合同审计表;

15.贷款指标通知书及贷款发放、回收的各种凭证;

16.调整利率通知书;

17.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动态资料;

18.项目年度财务计划及财务决算;

19.开工报告及批复;

20.竣工验收报告;

21.竣工决算及批复;

22.投资效果分析报告;

23.投产项目经济效益调查报告;

24.重点项目的年度分析报告;

25.贷款后评价报告;

26.到期(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

27.贷款展期申请书及审批表;

28.贷款展期协议书及担保文件;

29.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归档内容: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料,包括:

(1)借款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3)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复印件;

(4)成立企业的批文复印件;

(5)借款人上年度财会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个月的财会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的复印件;

(6)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或偿还能力的证明文件;

(7)购建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8)《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复印件;

(9)《公司章程》、《联营协议》复印件;

(10)有效的商品(原料)购、销合同复印件;

(11)《信用证》复印件;

(12)《进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3.借款保证人基本情况资料(内容同借款人)。

4.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利证书、评估报告、保险单据、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文件。

5.贷款调查评估报告及贷款审批文件。

6.贷款指标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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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8.合同审计表。

9.贷款借据。

10.贷款发放后借款人的年度财务报表和每月的财务报告。

11.贷款展期申请书及审批文件。

12.展期还款协议书及担保文件。

13.历次贷后检查报告及贷款后评价报告。

14.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三)外汇贷款项目归档内容:

1.“外汇项目贷款推荐函”;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4.借款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外汇借款申请书;

6.分行推荐外汇贷款项目情况表;

7.合资企业的《章程》、《合资协议》、《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8.政府有权部门对合资企业的批文;

9.国内会计事务所或国内银行出具的合资双方投资入股的验资证明;

10.合资外方的资信调查材料;

11.借款申请人及担保人前三年的财务报表;

12.合资企业自投产后前三年的财务报表;

13.借款人目前的负债总情况表;

14.外汇贷款项目备选通知书;

15.外汇项目贷款报批函;

16.项目评估报告;

17.地方或项目单位委托我行筹资的函;

18.地方外汇管理局委托我行筹资的批文;

19.不可撤销现汇担保书;

20.不可撤销人民币担保书;

21.不可撤销外汇额度担保书;

22.外汇贷款工贸协议书;

23.设备技术等进口的商务合同(英文);

24.贷款批准文件;

25.外汇借款合同;

26.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27.归还到期贷款通知单;

28.催还逾期贷款通知单;

29.项目贷款专户报告;

30.项目贷款工作大事记;

31.其他应归档文件。

第七条根据各贷款项目不同的保存和利用价值,人民币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三种。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具有史料价值建设项目的贷款档案资料为永久保管;一般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的贷款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10~20年;小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技改

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1~5年。

外汇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相应的人民币贷款档案保管期限的上限执行。

第八条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从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的第二年开始计算。

第九条各级行信贷业务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贷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条贷款档案每年固定归档一次。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一般分两期归档,即项目竣工后进行第一期归档,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后再进行补充归档;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在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后一次全部归档;逾期贷款的档案材料可比正常归档时间推迟一年移交归档。

第十一条信贷业务部门指定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于每年三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应归档的全部贷款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并整理立卷,然后,第一期归档的固定资产贷款档案资料,按照项目竣工时间的先后顺序,第二期归档的固定资产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档案资料,按照如期收回贷

款本息时间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贷款档案移交单”(“贷款档案移交单”式样附后)。移交单一式两份,档案部门和移交部门各存一份。

第十二条在办理逾期贷款档案移交前,移交部门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先登记“逾期贷款统计台帐”(“逾期贷款统计台帐”式样附后),以便于信贷部门对逾期贷款的清收。然后再按照贷款到期日的先后顺序,逐项目登记“贷款档案移交单”,并分别在移交单“备注”一栏注明

“逾期”字样。

第十三条逾期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或呆帐贷款经批准核销后,信贷业务部门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在“逾期贷款统计台帐”上,对该项目予以注销。然后,填写“收回逾期(核销呆帐)贷款通知单”(“收回逾期(核销呆帐)贷款通知单”式样附后),并及时送档案部门补充归档。

第十四条贷款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围绕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按照贷款管理操作程序和贷款档案归档内容,形成多少归档多少,保证贷款档案资料的齐全与完整,避免破损和遗漏现象。

第十五条一份文件如果既属于贷款档案归档范围,又属于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其原件应首先满足文书档案归档的需要,贷款档案可采用复印或摘记主要内容、文号的方法收集归档。

第十六条归档的每一个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应按照项目前、中、后三期的顺序和贷款管理程序,视档案资料的多少,设立一个或多个案卷。每一案卷应抄写三份卷内目录(“贷款档案卷内目录”式样附后),其中一份放在卷首,一份交档案部门作为检索工具,另一份留信贷业务部

门备查。项目调查与信贷业务分设机构的,信贷业务部门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可多抄写一份卷内目录,送项目调查部门备查。

第十七条属于国家秘密和建设银行商业秘密的文件,信贷业务部门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在卷内目录“备注”栏内注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免造成泄密、失密现象。

第十八条卷内文件以件为单位装订。每件文件首页的左上角应编写与卷内目录顺序号相一致的件号,同时,每件文件都应在有效张页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编写文件页号,(如文件本身有打印页号的,可以借用,不必重复编页号。)以便于保管和借阅利用。

第十九条贷款档案装具采用卷盒形式。卷盒封面应标有经办部门、借款单位、贷款种类、项目名称、案卷标题、归档号、案卷号、目录号、保管期限、收回全部贷款本息时间、合同到期日、卷内件数等项目。卷盒脊背应标有经办部门、借款单位、贷款种类、项目名称、归档号、案卷

号等项目。

第二十条案卷封面及案卷脊背各项目应逐项填写清楚。具体填写内容和填写要求如下:

1.经办部门:填写本行内部经办该项目的具体部门。

2.借款单位:填写借款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3.贷款种类:填写相应的会计科目名称。

4.项目名称:固定资产贷款填写项目名称,流动资金贷款填写借款用途。

5.案卷标题:应包括经办单位、项目名称和文件内容三部分。

6.保管期限: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填写或盖章。

7.收回全部贷款本息时间:填写实际收回全部贷款本息的时间。

8.合同到期日:填写借款合同正本中规定的借款期限的止日。

9.卷内件数:应与卷内目录顺序号尾数相一致。

10.归档号:填写:“贷款档案移交单”上的归档顺序号。

11.案卷号:由档案部门按照编定的案卷顺序填写。

12.目录号:由档案部门填写统一编排的目录顺序号。

第二十一条信贷业务部门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在移交项目竣工后先期归档的固定资产贷款档案和逾期贷款档案时,其案卷封面的案卷标题和卷内件数两个栏目应用铅笔填写,以便补充归档时改写有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档案部门对各信贷业务部门移交的贷款档案,应进行统一的分类、排列与编目。

第二十三条贷款档案采用“币种——保管期限——全部收回贷款本息的时间顺序”的分类和编号方法,即首先按币种划分人民币和外币两大类,每一币种再区分不同的保管期限,每一保管期限内再按年度和全部收回贷款本息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然后,按照上述分类排列顺序,编制

混年度大流水案卷号。每一种保管期限拥有一个案卷顺序号。

第二十四条项目竣工后先期归档的固定资产贷款档案,不分保管期限,由档案部门按照移交顺序编制临时案卷号(用铅笔),待补充归档时,再按照贷款本息全部收回的时间顺序,在相应的保管期限内,统一编制案卷号,并注销其临时案卷号。

第二十五条逾期贷款档案亦不分保管期限,由档案部门按照贷款到期日的先后顺序编制临时案卷号。待档案部门接到“收回逾期(核销呆帐)贷款通知单”后,再按照贷款本息全部收回的时间顺序,在相应的保管期限内,统一编制案卷号,并注销其临时案卷号。

第二十六条案卷顺序固定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区分币种和不同的保管期限,逐卷登记“贷款档案案卷目录”(“贷款档案案卷目录”式样附后)。每一种保管期限形成一本贷款档案案卷目录。

第二十七条人民币货款档案和外汇贷款档案应分别存放与保管,并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以确保其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第二十八条贷款档案应实行借阅登记制度。档案部门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贷款档案者,均应填写借阅单。贷款档案一般不对外提供利用,确需对外提供有关贷款档案的,总、分行应由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分行以下各级行应由行领导

审批签字。

第二十九条信贷业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调换项目经办人时,应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办理贷款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因交换手续不全致使档案资料损毁、散失的,要查明情况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贷款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拨款和委托贷款档案资料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如何做好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档案工作

谁能帮我ps几张相片啊

四、浅谈如何做好银行档案管理工作

摘要:在金融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和银行经营依法合规、依制度办事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档案管理在银行的经营、管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各类监管、审计、检查活动要求提供必需的历史文本和数据资料,档案的真实、可靠和完整,有利于金融单位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并掌握主动。

敢破敢立、守正创新,以数字化转型迈入农商银行时代发展新局

一、为什么要创新转型。 中国经济进入调整期之后,农商银行粗放式经营已经不能适应经济调整期的商业竞争环境。现在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年轻客户对传统金融依赖性下降,典型的是第三方支付覆盖了大部分金融服务场景,大家消费结算时使用的不是银行卡而是手机,微信和支付宝成为小额线下消费的主流。手机银行的移动互联网的渗透率和体验方面,前十大手机银行的覆盖率加在一起,仅为支付宝的60%左右,月度活跃率低于支付宝的一半。

(一)消费模式的变化促使我们不得不创新转型。 互联网巨头和传统行业巨头进入到金融领域,抢夺小额信贷、支付转账、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财富管理、证券交易等传统金融市场。到银行办理一笔10万的贷款大概需要1-3天,而现在互联网金融最慢1天,最快一分钟。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年化收益率低于4%,并且需要5万以上起购,理财期限在6个月以上,4.5%年化利率的要三年。稳健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年化利率大多高于5%,100元起购,期限灵活,7天到90天不等。

(二)产品模式的变化促使我们不得不创新转型。 大家可能都体验过线上金融的便利,一笔贷款发放,在成本上阿里公司可以做到6分钱,银行至少100块以上。看人均经济效益,商业银行人均净利润在60万-80万之间,阿里是172万,腾讯是115万。

(三)经营模式的变化促使我们不得不创新转型。 可以看出,银行在效率、效益、产品、用户体验上都落后于互联网金融,创新和转型是我们必须要走的出路。

二、敢破敢立,守正创新。 行业格局变化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不断成熟的技术变革、飞速转变的客户行为、不断涌现的新竞争者等外部环境变化,促使银行业态朝着客户获取碎片化、服务渠道网络化、产品运营整合化等趋势变化,这也对银行提出更高要求,比如场景化、个性化的客户服务,自动化、端到端的业务办理,灵活的、方便的数字渠道,强大的风控及定价能力,敏捷高效的管理及经营能力,统一的、开放式的客户管理等等。要发展必须变革,要变革就必须顺应时代创新,利用数字化转型重塑发展模式。

创新需要勇气,改革需要魄力,什么是魄力,不破不立,不要害怕打碎自己,不要疏于打破固定思维和行为习惯。就像新系统、新工具的运用,一开始总是磕磕绊绊,不顺手、不习惯的。在今天的时代下,必须敢于打破自己,立足“三破三立”促进思想解放:破除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的小农思想,树立富而思进的发展意识;破除狭隘保守、守土恋家的封闭思想,树立与时俱进的开放意识;破除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的保守思想,树立敢想敢干的创新意识。同时,革故立新一定会伴随利益分配机制的打破,意味着优胜劣汰的全面升级,插科打谎、滥竽充数的空间会进一步缩小,必须要做到“三破三立”去努力适应形势带来的变化:破除小视野,树立开放意识;破除小算盘,树立实干意识;破除小格局、树立创新意识。

创新并不意味着丢掉一切,并不代表一味求新求快,放弃农信的传统优势,而是在坚持战略定位的基础上求变求生,厚德立责,革故立新。农商银行作为一家地方金融机构,始终要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创新产品与服务,当好地方经济的“毛细血管”,将金融服务通向各行各业、千企万家,致力于成为地方的综合金融服务运营商,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稳妥发展金融 科技 ,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要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金融 科技 是大势所趋,农商银行要充分抓住这“窗口期”,否则将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数字化转型核心仍然是服务客户,实现业务增长。要创新和转型,仍然要以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使命,抓住数字化转型这个最为确定的机遇,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

主要聚焦三个方向: 一是能力升级, 就是端到端数字体验提升业务效率。比如通过大数据和新技术引领客户精细化经营、建设大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平台工具实现标签组合和分析,提升决策效率等。 二是流程变革 ,就是以客户为中心推动传统业务变革。比如通过大数据平台重塑触客渠道,实现智能营销和推荐,数据、模型和平台共同驱动交易精细化建设,大数据平台将分析结果嵌入流程,快速支持业务流程决策等。 三是模式创新, 深耕业务场景,数字化引领。比如以机器学习为手段衍生高维数据组合,提升信用卡欺诈效率,利用机器学习模型助力信用卡分期产品营销;基于互联网场景,推进大数据风控业务能力;基于交易数据深度挖掘后的差异化定价及全流程风控等等。

三、创新创什么?转型转什么? 围绕农商银行转型升级和未来发展趋势,要把握零售银行时代的机遇和挑战。要坚守“服务三农、服务小微”的战略初心,坚持“做小做散”的战略定力,多渠道获得全方面的数据,通过外部银政、银企合作等方式获得外部数据,通过核心业务系统获得内部业务数据,通过系统应用沉淀各类管理数据,形成农商银行的数据资产,建设农商银行数字化转型建设体系,以客户差异、管理简约和团队赋能为核心建设内容,以数字资产为建设支撑,实现零售银行的转型目标,打造支持地方经济的排头兵银行、普惠金融的主力军银行、乡村振兴的主办银行。

(一)围绕客户差异,创新以客户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建设

客户端的数字化建设就是围绕客户开展“获客、活客和留客”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对客户进行分级、画像和贴标签,实现对客户差异化的精准服务与营销。

二是数字化获客转化建设。 主要就是利用 科技 手段建立分层分类的客户管理系统,围绕客户进行分类与画像,通过研发线上产品、创新服务场景和推进精准服务,实现客户的转化与业务提升。首先要借助大数据技术对客户进行360度的用户画像,对客户进行人口属性、行为、交易消费等全方位的特征分析,赋予 社会 属性、经济属性以及金融属性等方面的标签,实现对客户的分群、分层、分序、分格。结合农商银行的客户数据,利用逻辑回归、决策树等算法构建客户预测、客户流失等模型,实现差异化的服务策略、匹配精准的营销。标签越细化越有利于我们准确把握客户需求,构建客户流失预警等模型,并将画像与分析结果直接在客户经理移动端呈现,提高客户经理的服务与营销效能。要重视产品的线上化。通过前期多渠道获得的多维度客户数据,引入逻辑回归等机器学习算法建立信贷模型,实现在线申请、系统实时审批、纯信用到账快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线上业务模式。目前湖南农信上线使用的福祥E贷系统已经具备一定基础,但还是半线上化,未来的目标是要打造全实时、全客群、多用途的纯线上普惠信贷,申请、放款全流程线上化,创造真正的业绩增长极。要创新服务场景。打造场景化的综合金融与生活服务平台,积极拓展客户日常生活中高频次、高黏性的服务场景,与社保、 健康 、财政、高院、高校、住建等机构合作,打造智慧社区、智慧医疗等应用场景,提供场景嵌入式服务,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升级客户体验以提高客户转化效果。今后要进一步推进客户权益平台建设,针对性地围绕特定人群打造线上线下的服务场景,线下开展中老年人喜欢的各类活动,提高客户转化率。

三是数字化留客建设。 通过信息 科技 手段来增强客户使用的便捷性以及客户权益,从而提高客户的黏性。要提高客户黏性需要借助高频的生活场景,就是在获客转化的服务场景上提高客户的使用内容与使用频次。一定要用好客户积分商城,进一步拓宽积分应用场景,整合客户积分和本行其他业务产品,以客户积分为媒介,联合辖内企业、商户及个人客户,共建以权益为核心的客户生态圈,形成“无边界”金融服务新业态。

(二)追求管理简约,创新以流程为驱动的管理数字化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早在2012年就提出了农商银行流程银行建设指导意见,时至今日许多农商银行仍停留在“制度流程化”的阶段。也就是说,农商银行如果不利用信息 科技 手段,流程银行就难于推行,以致经营管理低效。要按照“业务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基于大数据的流程持续优化”的思路加速内部流程信息化的步伐,将纸面的流程变成系统自动运转的、可操作的流程,打通不同业务条线流程间瓶颈,真正实现流程一体化,大幅度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提升银行经营管理效率。

(三)突出团队赋能,创新以员工为根本的全职涯周期数字化建设

一是创新推动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建设。 人力资源管理作为经营管理中的重要职能,同样需要通过数字化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人力资源作为银行重要的“资产”,需要激活使用,成为边际效益递增的“资产”,而不是变成“沉没成本”。农商银行是比较特殊的一个金融机构,员工能进不能出的现状长期存在。因此,需要构建以员工为根本的全职业生涯周期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人事档案电子化、人力工作流程信息化、员工行为积分化、人才资源可视化。同时,还需要进行人才盘点,借助员工大数据信息进行人才画像,实现人力资源动态管理并提高人岗匹配度。比如,在省联社人力资源系统基础上建立各农商银行自有的人力资源系统,将员工日常行为的测评模型系统化,整合员工各类档案信息,形成员工的大数据,并构建员工能力模型、岗位任职模型等,生成员工标签、成长轨迹和员工的积分雷达图等数字化应用结果,最终构建员工的全方位画像,实现员工的全职业生涯周期管理。

二是创新推动薪酬绩效数字化建设。 薪酬与绩效系统能让农商银行的经营从战略分解到目标设定,从关键工作节点跟踪到目标任务的过程管理,从全方位的科学考核到结果的有效应用,从而形成完整的管理闭环。尽管有些农商银行在薪酬绩效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在薪酬与绩效管理方面还没有真正实现信息化,员工不能及时直观了解到自己的薪酬收入,绩效考核主观性强且缺乏过程监控,导致绩效考核“指挥棒”效果不突出,以及薪酬激励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建立数字化的薪酬与绩效系统,就可以更加有效地围绕经营管理目标确定薪酬策略与模式,真正实现薪酬设计依据“岗位价值、能力价值和业绩价值”,来解决传统计算薪酬中在数据统计、绩效计价、薪酬扣减等问题,实现总行对支行“垂直考核+二次分配”相结合的精细化绩效薪酬模式。

三是创新推动人才管理数字化建设。 人才管理同样需要数字化,依靠数字化技术及支持能力,创新数字化培养方式与组织管理模式,基于数据驱动与场景驱动,全方位重构和优化人才发展的运营模式,核心是打造知识库共享平台、员工自主学习平台。知识库平台建设可以沉淀农商银行内部的优秀的工作案例、管理规程,实现“个人知识公司化、隐性知识显性化”。在利用省联社“云学堂”的基础上,农商银行还可以在办公系统里嵌入自主学习平台,员工自主学习平台将员工学习积分制和分层分类学习进行系统固化,和岗位级别、绩效薪酬等适度挂钩,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解决员工有针对性的、灵活性的学习方式,通过直播、点播等形式激活全行员工分享与学习的积极性。

以上是农商银行未来创新转型的一些构想和方向,未来还有大量工作要去做。当然,创新转型不是一蹴而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一定会有试错,需要全系统干部和员工跟着省联社,各法人行的战略部署和规划,思维、观念上理解,执行、反馈上参与,一起推动系统建设、体系搭建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