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就档案数字化服务展开,包括涉及涉及保密信息、商业机密等内容达成。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包含涉及任何关于一方的业务、技术、经营等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数据、公司内部管理信息、员工名单、财务数据、技术方案、档案数字化内容、图像文档等等。
二、保密信息的保护
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并接受档案数字化服务之后,双方同意:
1. 保护相互间的保密信息,对相互间了解到并获得的该类信息坚决保密;
2. 除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双方都不得将对方的保密信息直接或间接地透露给第三方;
3. 这其中不包括被法律要求或建议透露的信息,但透露前提之一是必须及时告知对方;
4. 在合作关系中,某方因出现或发现需要的保密事项而提出要求,对方应当做出积极回应并采取实际措施。
三、保密信息的有效期
1. 在合同效期内至本协议终止,保密信息的义务不会因任何原因自动终止。
2. 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与合作协议的期限相同,但双方同时鼓励彼此间保密义务的继续存在。
四、责任
上述约定如被任意一方所违反,则违规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名誉惨重的后果。
本保密协议经双方确认后成立,并对合同生效进行补充和约束。如两方合作关系结束则本协议目的随之终止,但保密责任应持续存在,直至涉及的信息进入公共领域。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双方在档案数字化服务中所涉及的所有保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