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档案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公示本省档案信息化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档案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以推进档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优先推进政务受理系统、全省档案馆联合服务平台、全省数字文物馆建设、全省档案管理系统建设等重点项目,进一步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化应用和数字保护等方面,提高档案工作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发展目标
(一)数字化:到2025年,全省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5%;
(二)网络化:到2025年,建成全省政务受理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三)智能化:到2025年,形成各级档案单位数字化工作流程、业务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等一整套智能化档案管理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省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快档案数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二)推进政务受理系统建设,打造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三)深入推进全省档案馆联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全省数字文物馆建设,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
(五)推进全省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档案信息智能化管理和服务。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
(二)规范档案数字化建设流程,推进档案数字化资源开发和利用;
(三)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
(四)全面加强档案数字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五)加快档案管理系统建设进度,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以上方案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省档案管理部门反映。谢谢!
浙江省档案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