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保管档案
可在不调动的情况下,一直保留。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文本进行核查
档案管理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辞职、辞退、离职等人员档案,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保存一年后方可销毁。按规定销毁的档案由专人填写销毁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两人执行销毁。审核、批准、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人事档案一般保存多少年
可在不调动的情况下,一直保留。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文本进行核查
档案管理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辞职、辞退、离职等人员档案,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保存一年后方可销毁。按规定销毁的档案由专人填写销毁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两人执行销毁。审核、批准、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人事档案如何管理
一、人事档案管理政策依据
v《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鲁人﹝1997﹞3号)
v《济南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济政办字﹝1998﹞81号)
v《山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管理的具体办法》(﹝1990﹞鲁人字第24号)
v《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v《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v《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
v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
v非国营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v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v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v注:按照组织部现行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离职人员,未再就业前,人事档案由原单位保管,就业后将档案转至新单位档案主管部门管理。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
v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v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四、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v一、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v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v三、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
v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等变动情况。
v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v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v七、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 制度 ,搞好干 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v八、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v九、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
v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五、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v一、牢固树立安全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v二、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面积每千卷需20-25平方米;库房内应设置空调、去湿、灭火等设备。要设置专门的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档管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
v三、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齐全,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要求14℃-24℃,相对湿度45-65﹪),安全防护措施要经常检查,杜绝隐患。
v四、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及时关灯、锁好门窗,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v五、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禁止通过电话、传真索取或提供干部的全面情况和设计干部的政治历史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情况,不得携带档案及材料出入公共场所。
v六、保管干部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人事档案查阅档案制度
v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v2、阅档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v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
v4、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v5、阅档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勾划、抽取、撤换材料;阅档人员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v6、阅档人员不得擅自拍摄、复制干部档案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从干部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管档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v7、阅档人员在查阅干部档案时严禁吸烟
人事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人事档案一般存放的地点,具体如下:
1、国企、事业单位。国企或者事业单位都有人事管理权,可以存放管理个人档案,一般进入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朋友,在入职前都会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方便管理及评职称晋升。
2、人才市场。人才市场,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辖,也可以存放档案,但是有很无良多私人个体的人才机构混在中间,如果想要存放档案还是要找准正规可靠的机构。
3、人才中心。人才中心是属于国家统一管理的档案存放单位,在每个城市区域都有管理存放点的设置,但是对于个人自持、开封的档案人才中心是不予接收的。档案是记录我们工作学习的.重要资料,也是我们审核个人信息真实性的重要依据,如果是开封状态或者在个人手里无法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很多人档案知识认知较少,档案一直放在自己手里有的人对档案好奇,私自拆开这种情况想要存放必须找专业的协助存放机构审核担保之后存放才行。
哪些单位有权保管人事档案
1、当地的人才中心。2、当地的教育局。3、国有企业、政府、学校,还有一些大型企业一般都会有,私企里一般是寄在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费公司会出。按国家政策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工作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可以保管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交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或大中专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
法律依据: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企业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和计算机磁带等,以下同),由产品试制、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第九条,归档时间
1、产品试制、课题研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
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第二年上半年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
人事档案存放在哪里
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拓展资料: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毕业生档案一般存放:
1、高校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切勿将档案保存在个人手中,应由学校将档案移交到户籍地的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手续。
2、高校毕业后已与民营企业签了就业协议,民营企业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如: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是无权管理个人档案)毕业生档案一般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携带就业协议、身份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再由学校将毕业生学籍档案转至相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3、高校毕业后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学校转到单位,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档案存放人才中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人才中心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个人自带档案。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
2、外地户口的档案想存放在当地人才中心,还需要提供工作中的一些证明材料,可以凭借工作条件将档案存放人才中心。
人事档案能保存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 法》等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机关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我们对一九八三年制定的《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了修订,并作如下规定: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确定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1 凡是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属于法规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机关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2.2 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工作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2.3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 工作总结 、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以及有关的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机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查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
5本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一九八三年颁发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同时作废。
人事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人事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人事档案可以自己保管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人事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不可以。
1、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人事档案的'传递和管理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一般为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传递、管理人事档案。
2、同时本人不得管理、传递和调阅本人档案。人事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该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人事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人事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人事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人事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第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第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第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作为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档案管理费首先是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约30元,其次是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如果在机关或国企,一般不用自行承担管理费用。
同时,部分企业也会为职员报销管理费,但有的企业为留住人才,常开出任职3年后才能报销的规定。如果不属于这些范围,就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了。从2016年元旦起,全国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财政拨款解决档案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