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档案电子化系统
车管所档案电子化系统是针对车管所的管理需要而设计的整体建设方案。这个系统主要用于管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法规制度等方面的档案资料。通过对各类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存储、查询、检索和维护等功能,实现电子档案化管理和自动化处理。
在车管所档案电子化系统中,一个重要的功能是车辆档案管理。这包括车辆基本信息管理,例如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等。通过这个系统,车管所可以更高效地管理车辆档案,例如车辆的注册、转移、注销等业务。同时,这个系统也可以方便地查询和检索车辆信息,例如车辆的历史记录、违章记录等。
此外,车管所档案电子化系统还可以管理驾驶人档案。这包括驾驶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通过这个系统,车管所可以更高效地管理驾驶人档案,例如驾驶证的申请、换证、注销等业务。同时,这个系统也可以方便地查询和检索驾驶人信息,例如驾驶人的违章记录、事故记录等。
总之,车管所档案电子化系统可以提高车管所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方便公众办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
_重磅!“车管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将面向全省推广
网上如何查询车辆档案状态
品牌型号:联想小新Pro16 2022款
系统版本:Windows10
软件版本:百度浏览器8.7.5
网上查询车辆档案状态可以通过网页查询。具体步骤如下:
1、搜索“XX市车管所”
首先呢,我们打开浏览器百度搜索“XX市车管所”。
2、点击“机动车信息查询”
进入该网站后,在网站的右下角有个便民服务的小菜单框,点击“机动车信息查询”进入。
3、输入相应信息
点击“机动车信息查询”进入后,会提示输入”机动车种类、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及验证码“我们填写完毕,并点击查询。
4、点击查询
点击查询按钮后,如果信息输入正确就可以查询到我们车辆的品牌、状态、使用性质、审验日期、报废日期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2123怎么提取电子档案
车辆网上提档是对机动车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取纸质档案,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递给迁入地车辆管理所,所以提取电子档案就是进行机动车转籍申请。
12123提取电子档案的方法如下:
①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机动车转籍申请】,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注意: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②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地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勾选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复选框,认真阅读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确认信息界面。③进入确认信息界面,核对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转入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④申请成功后,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档案电子化资料,转入地车管所收到电子资料后,将受理用户的申请。
车辆网上提档是对机动车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取纸质档案,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递给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减少了提取档案的等候时间,也减少了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同时,机动车档案由纸质形式改为电子化形式,更有利于严格规范管理,降低伪造、篡改以及遗失的风险。其次,在实现电子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简化迁出、迁入车辆登记程序。对机动车迁入异地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再需要回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验车,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减少车主两地间往返。
邯郸车管所开始执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没?
放管服改革措施第15项: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目前,车辆异地转籍需要车主在迁出地交验车辆、交回号牌、提取档案、申领临牌,再到迁入地提交档案、交验车辆、选号领牌,车主和车辆两头跑,往返周折多、周期长、成本高。
此次改革,公安部门聚焦群众反映车辆转籍手续繁杂等问题,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一是转籍档案网上转递。对机动车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取纸质档案,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递给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减少了提取档案的等候时间,也减少了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同时,机动车档案由纸质形式改为电子化形式,更有利于严格规范管理,降低伪造、篡改以及遗失的风险。二是转籍验车一次完成。在实现电子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简化迁出、迁入车辆登记程序。对机动车迁入异地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再需要回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验车,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