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文化
档案管理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档案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1、准确反映企业的成长历程
档案记录着企业成长的点点滴滴,何时开业,创业者是谁,何时盈利,何时扩张,战略目标调整过几次、掌门人有无变动等等都可以从企业档案中找到答案。企业发展何时平稳、何时动荡,原因何在,也可以从中找到规律和解答。
2、防患企业商业秘密外泄
企业档案无不涉及商业机密,如果没有统一管理,任凭管理人员个人处置,势必容易丢失,丢失就有泄密可能。档案不仅要统一管理,而且还有要保密意识。
3、决策制订的参谋和帮手
企业做决策、出方案,往往都要查找历史数据,进行同比分析或方案对比,没有档案就无法进行。档案管理良好的企业,死档案强过活帮手。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人脑记忆总有误差的时候。做决策离不开档案资料。
4、企业文化的活标本
很多企业搞企业文化建设总喜欢请专家帮忙,殊不知,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员思想意识在企业制度规范、员工行为、厂容厂貌等诸多方面的投射或反映。是企业员工自己培养创建起来的,是不假外求的东西。做好档案管理的企业,在整理完善企业文化时,不需要搜索枯肠,不需要绞尽脑汁,不需要编造,只需要将全体员工认可的价值观、制度规范、行为准则梳理、补充、完善,企业文化的基本内容就有了。再结合企业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的整理、以及优秀员工代表的事迹总结,企业文化就丰富起来了。
5、企业宣传的资料库
档案管理好的企业需要进行宣传时,只需在档案室调取资料就行了,不需要临时抱佛脚,打乱正常工作,也不需要像演员彩排似的,劳命伤财,准备道具、背景。档案管理好的企业,宣传资料真实可信,对宣传和扩大企业影响力有百利而无一害。档案管理实在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6、员工成长的断代史
很多企业员工进来时一张表,出去时还是一张表。更有甚者,这个员工一走,这一张表也不知什么时候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实在是大错特错的事。人事部门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档案应该定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离职员工不一定都是企业的敌人,说不定哪一天企业的员工成了名人,他的档案可就成了珍贵史料。这有点夸张,但并非没有可能。人事部门应该加强员工档案管理,每年补充、更新员工档案内容,准确及时记录员工成长的脚步。员工在企业多少年,档案就应该记载多少年的主要成长历程。企业人事档案应该成为员工成长的断代史。
综上所述,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可以提高档案业务工作的效率、降低档案管理者的劳动强度,降低管理成本。而实现档案管理的电子化,更是可以将档案管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用电子软件管理档案通过网络就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档案检索、借阅,亦可进行档案业务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还能减少档案丢失、泄密的危险。也能为企业变革管理,配合组织、流程、信息一体化的整合,集团档案知识管理将从传统档案管理模式转化为以价值为导向的档案知识管理模式,以实现企业战略为目标的价值管理模式,达到集团档案知识管理模式的进一步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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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的意义
导语:档案管理就其基本性质和主要作用来说,是一项管理性的工作,服务性的工作,政治性的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不生产物质财富,档案主要也不由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工作人员产生和利用,它是专门负责管理各部门形成的历史文件的一种专业,所以是管理性的工作。但是档案管理系统不是孤立的,而是各项社会管理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1、准确反映企业的成长历程
档案记录着企业成长的点点滴滴,何时开业,创业者是谁,何时盈利,何时扩张,战略目标调整过几次、掌门人有无变动等等都可以从企业档案中找到答案。企业发展何时平稳、何时动荡,原因何在,也可以从中找到规律和解答。
2、防患企业商业秘密外泄
企业档案无不涉及商业机密,如果没 有 统一管理,任凭管理人员个人处置,势必容易丢失,丢失就有泄密可能。档案不仅要统一管理,而且还有要保密意识。
3、决策制订的.参谋和帮手
企业做决策、出方案,往往都要查找历史数据,进行同比分析或方案对比,没有档案就无法进行。档案管理良好的企业,死档案强过活帮手。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人脑记忆总有误差的时候。做决策离不开档案资料。
4、企业文化的活标本
很多企业搞企业文化建设总喜欢请专家帮忙,殊不知,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员思想意识在企业制度规范、员工行为、厂容厂貌等诸多方面的投射或反映。是企业员工自己培养创建起来的,是不假外求的东西。做好档案管理的企业,在整理完善企业文化时,不需要搜索枯肠,不需要绞尽脑汁,不需要编造,只需要将全体员工认可的价值观、制度规范、行为准则梳理、补充、完善,企业文化的基本内容就有了。再结合企业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的整理、以及优秀员工代表的事迹总结,企业文化就丰富起来了。
5、企业宣传的资料库
档案管理好的企业需要进行宣传时,只需在档案室调取资料就行了,不需要临时抱佛脚,打乱正常工作,也不需要像演员彩排似的,劳命伤财,准备道具、背景。档案管理好的企业,宣传资料真实可信,对宣传和扩大企业影响力有百利而无一害。档案管理实在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6、员工成长的断代史
很多企业员工进来时一张表,出去时还是一张表。更有甚者,这个员工一走,这一张表也不知什么时候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实在是大错特错的事。人事部门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档案应该定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离职员工不一定都是企业的敌人,说不定哪一天企业的员工成了名人,他的档案可就成了珍贵史料。这有点夸张,但并非没有可能。人事部门应该加强员工档案管理,每年补充、更新员工档案内容,准确及时记录员工成长的脚步。员工在企业多少年,档案就应该记载多少年的主要成长历程。企业人事档案应该成为员工成长的断代史。
如何进行企业档案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企业内外环境发展急剧变化,企业档案管理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一、法规遵从
法规遵从(Regulatory Compliance)是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且能证明自身确实遵守了相关要求。档案记录了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依据、过程和结果,是企业守法、合规、诚信经营的可追溯性证明。实现法规遵从要求企业依法、有效地管理档案,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为企业活动提供合法性证明。
对法规遵从的强调,始于美国的《萨班斯法案》。2001年,包括安然能源、冠群电脑、世界通讯、施乐公司等在内的多家美国大公司,相继爆出伪造文件、销毁档案、进行财务欺诈的丑闻。为了重拾投资者信心,加强对企业的监管,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上市公司财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又称《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对在美上市公司的文件存档作出了严格规定,强调通过审计档案来审计企业行为,以实现对企业的监管。《萨班斯法案》规定,如果公司故意销毁、伪造文件、档案,将被处以罚款或最高20年的监禁。此后不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摩根斯坦利、美林、城市银行和德意志银行等券商处以巨额罚款,原因即是这些公司的电子邮件保存不全。2004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针对金融业的“新巴塞尔资本协定”(New Basel Capital Accord),对企业信息备存与电子举证机制的建立进行了规范。2008年,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和保监会联合颁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企业信息的真实完整、文件的存储和保管提出了要求。
上述法规有三个基本要求:一是数据存储(Storage)。要求企业的数据必须真实、完整地保存起来,直至法规和政策所规定的期限结束;数据保存期间,必须从技术上保证其不被修改和删除。二是安全利用(Access)。企业应充分保护数据中的隐私和情报成分,同时数据应该在安全存储的前提下被安全利用。三是审计(Account)。要求企业保留数据主体,同时对数据的访问过程进行封存,满足法规和政策的审计要求。法规遵从对企业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严格要求,也督促公司管理层更加重视档案管理。
二、资产化
资产是指对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档案的信息、知识属性决定了其经济价值,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档案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地位更加凸现。国际标准《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ISO15489)指出:“文件是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和重要的企业资产。”国际标准《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系统—基础和术语》(ISO30300)进一步明确:“文件作为一种信息资源,是组织智力资本的一部分,因此也属于组织的资产。”我国档案行业标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也强调:“企业档案是企业知识资产和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践中,1992年上海海洋地质调查局在参与组建上海石油天然气公司时,以其东湖油气田勘探阶段所获得的档案估价1.2亿元作为注册资本认缴。2000年,欧盟估计,欧盟各国政府以电子文件为主体的信息资源蕴涵了4700亿欧元的价值。2000年英国发布了《信息资产登记》和《评估信息资产:政府组织机构电子文件的鉴定》,用于英国联邦政府机构对包括档案在内的信息进行资产登记和评估。2008年全国**代表、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赵林中提出:要像“离任财务审计”一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档案审计”,并纳入《档案法》。将档案视为资产,进行登记、评估和审计,将成为企业档案管理的重要趋势之一。
三、企业文化
一流企业做文化,二流企业做技术,三流企业做产品。我国企业要做大做强,做成百年基业的卓越公司,必须努力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而企业文化的培育离不开良好的档案管理。档案是企业历史的沉淀物,是公司文化的固化物。世界许多知名企业,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福特汽车、IBM、西门子、巴斯夫、拜耳等,都十分重视档案管理,重视对企业历史的研究。这些公司的档案馆还收藏了大量具有文物价值的产品、纪念品等,兼具公司博物馆和工业文化遗产陈列馆的功能。我国许多企业档案部门也越来越重视挖掘企业历史与文化,弘扬公司的优秀传统、增加公司的历史积淀、提高公司的文化气质,促进公司竞争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四、标准化
标准化是人们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广泛地将科学研究成果和生产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形成共同准则,并加以普遍推行的活动。标准化内含着统一、简化、协调和最优化的基本原理。推行标准化是大规模社会化生产的基本要求。多年来,我国企业档案界一直强调推行标准化,但实际工作中,主要遵循的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较少关注国际标准。随着经济全球化、经营跨国化,采用国际标准成为现代企业的基本趋势和必然要求。而且,许多国际标准反映了某一领域内的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卓越企业应该以权威的国际标准为指引。
档案管理领域的国际标准主要由ISO/TC46/SC11(国际标准化组织档案/文件管理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订。目前,ISO/TC46/SC11制定的以下标准值得企业档案部门关注:《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系统—基础和术语》(ISO30300)、《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系统—需求》(ISO30301)、《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ISO15489)、《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过程—文件元数据管理》(ISO23081)、《信息与文献—用于文件的工作过程分析》(ISO26122)、《信息与文献—文件数字化实施指南》(ISO13028)、《信息与文献—数字文件的转换和迁移流程》(ISO13008)和《信息与文献—电子环境下文件管理原则与功能需求》(ISO16175)等。
五、组织记忆
“记忆”原为生物学、心理学概念,是指个人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对其经验、事物等的保存和再现。记忆是一个人生存和成长的基础。后来,社会学家提出了“集体记忆”“社会记忆”的概念。集体记忆是所属群体共同的精神财富、文化纽带。上世纪末,“记忆”被引入档案学领域。1996年加拿大档案学家特里·库克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上指出,全世界档案人员仍然在建造记忆宫殿。2000年第十四届国际档案大会上,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指出:“档案馆是保存人类记忆的各种表现形式,保存社会记忆、个人记忆的最权威场所。”2004年第十五届国际档案大会主题即为“档案、记忆和知识”。ISO15489提出,文件给组织带来的收益之一即是“维护组织记忆、个人记忆或社会记忆”;ISO30300也强调,实施文件管理系统的目标之一是“维护企业或集体记忆并承担社会责任”。
管理学界也提出了“组织记忆”的概念。组织记忆是指将过去的知识应用于现在的活动,并以此来提高组织的业务水平,其本质上就是企业的经验性知识、历史性知识。组织记忆与组织智能、学**型组织、人工智能、知识管理系统、组织和个人发展等概念密切相关,甚至等同于知识管理。王兆祥等指出:“企业记忆系统是指企业内部通过识记、保持、回忆等方式,积累和保持知识的系统。它主要由以下要素组成的:企业内全部成员的大脑,文件、合同、档案资料、图书、电脑存储器等各种形式的信息存储介质等。”可见,档案是组织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组织记忆应该成为企业档案管理的重要目标。从组织记忆的角度审视档案,为企业档案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六、知识管理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唯一有价值的资源,知识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本范式。知识管理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编码化模式(Codification Mode),强调借助信息技术构建知识库,通过“人—文档—人”途径,实现对显性知识的管理与开发;二是人性化模式(Personalization Mode),强调投资于人力资源,培养知识交流氛围,通过“人—人”途径,实现对隐性知识的共享与利用。档案是企业显性知识的“沉积容器”和隐性知识显性化的“编码工具”。编码化知识管理本质上是一种知识化的、高级的档案管理。早在1994年,特里·库克就提出,档案工作者应该从实体保管者向知识提供者过渡。2002年,张斌提出:“企业档案是企业重要的知识资源,企业档案管理是企业知识管理的重要内容。”2007年,徐拥军进一步提出“档案知识管理模式”(“以知识管理为导向的档案管理”和“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知识管理”),认为档案管理应该向知识管理方向创新、拓展,知识管理可以从档案管理切入、起步。
早几年,由于忽视档案管理,知识无法固化,许多公司的知识管理失败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知识管理经理认识到,知识管理要落地,离不开档案管理。另一方面,许多企业档案部门也更加积极地参与知识管理,有的甚至成为公司知识管理的主导者或牵头单位。当前,企业档案管理在完成从实体管理到信息管理的发展后,正经历着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从知识管理向知识服务的过渡。
七、集成管理
集成是指将一些孤立的事物或元素通过某种方式集中在一起,产生联系,从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的过程。集成管理是为实现系统目标而进行的纵向与横向的整合与优化。企业档案管理领域的集成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是资源集成,包括文件与档案的集成(一体化)、图书情报和文档的集成(一体化)、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的集成。未来企业将不再严格区别文件与档案、图书情报与档案、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而是将它们都视为信息资源(信息内容)予以统一管理。二是系统集成,即档案管理系统与业务系统的集成。先期主要构建业务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的接口,实现业务系统的数据自动归档于档案管理系统;最终将实现档案管理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部分企业也可以不建设单独的档案管理系统,而是将档案管理功能嵌入业务系统中。三是流程集成,即将文件/档案管理嵌入业务流程中,以文件/档案信息流支撑业务流。四是标准集成,即将文件/档案管理纳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八、风险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全球化快速推进,人类社会已经步入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无论是自然灾害,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2011年日本地震海啸,还是人为灾难,如2001年“9.11”事件、2003年伊拉克战争,都严重损毁了大量珍贵的档案,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9.11”事件之后,世贸大楼许多公司因为业务数据全部被毁,没能再恢复运营,而摩根斯坦利公司因为在新泽西州建有备份系统,第三天就恢复了营业。可见,加强档案风险管理十分必要。
2001年,ISO15489就强调对文件风险进行评估、分析与应对。2004年,国际文件管理与行政工作者协会(ARMA)出版了《文件与信息的风险管理》,为各国文件管理人员提供风险管理方法论指导;欧洲数字保护中心(DCC)和欧洲数字保护(DPE)课题组研制了《基于风险评估的数字仓储审计方法》。2009年,我国DA/T42要求:“制定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企业应制订档案抢救应急措施,包括组织结构、抢救方法、抢救程序、保障措施和转移地点等。对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软件、操作系统、数据的维护、防灾和恢复,应制订应急预案。”构建档案风险管理体系、制订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一环。
九、境外档案监管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日益加速、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国有企业纷纷“走出去”,在境外投资设厂、开展业务,从而产生了大量境外档案。由于诸多原因,许多国有企业境外档案监督不力、管理混乱,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国家核心经济秘密频繁外泄,企业经营风险急剧增加。为此,2005年,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驻外机构和境外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母体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驻外机构和境外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2009年,国资委和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其中强调要“加强境外企业和机构的档案管理”。
由于国有企业境外档案的特殊性、境外档案工作所处环境的特殊性,尤其是境内外档案法律、制度、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性,给国有企业境外档案监管带来了特殊挑战,提出了特殊要求。为此,国有企业境外档案监管应遵循两项基本原则——“双重遵从”(同时遵从中国和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档案法律法规)、“双向包容”(相互包容中国和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档案文化传统);把握三个关键控制点——境外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的确定,覆盖全球的档案管理系统的构建,境外档案向境内移交方法的选择。
十、云计算和大数据
云计算(Cloud Computing)和大数据(Big Data)是当前信息化发展的两大重要趋势,对各行各业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和企业其他活动一样,档案管理必须适应云计算和大数据的特点与要求,进行思想理念、业务模式与管理方式的变革。一是档案概念的泛化。即树立“大档案观”,将一切具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记录视为档案,而不论其所处过程、载体、类型、格式、保存期限如何。这意味着,凡记录皆档案,文件产生“一瞬间”即是档案。二是档案云平台的建设。即基于“云架构”,打造覆盖企业各个部门、系统和业务的统一、高效档案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三是档案存储与知识挖掘。大数据的核心应用之一是预测,而预测依赖于历史数据的积累和挖掘。这就对档案的海量存储和知识挖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档案工作的重心将从“数字化”转变为“数据化”。四是档案安全问题更加严峻与复杂。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艺术档案是指文化艺术单位和艺术工作者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艺术教育、艺术研究、文化交流、社会文化等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宝贵的文化遗产。艺术档案工作是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第三条 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和监督指导下,文化部负责对全国文化系统艺术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第四条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把艺术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第五条 文化艺术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必要的经费,确保艺术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文化艺术单位应把艺术档案工作作为工作总结、业务考核内容之一。第六条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相关条款的行为,应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第七条 文化艺术单位应建立健全艺术档案管理机构,设置艺术档案工作岗位,配备熟悉业务的专职艺术档案工作人员。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报请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集中保管艺术档案的专门机构,负责征集、接收和保管本地区的艺术档案和有关的艺术档案资料。第九条 艺术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对艺术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实施监督与指导。第十条 艺术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自己所保管的艺术档案,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编辑、整理、研究档案材料,以便于查找和利用。从事艺术档案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岗位培训。第三章 归档范围第十一条 艺术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文学创作,艺术表演,美术、摄影,社会文化,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文化交流,个人艺术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艺术材料。第十二条 在国家主办的各类艺术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艺术材料(包括文字、声像、照片、实物等载体形式),均属归档范围(艺术档案归档范围详见附件)。业务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艺术材料,也属归档范围。第十三条 在文化艺术活动中形成的属国家所有的各种载体的艺术材料和实物,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第十四条 在文化艺术单位举办业务活动时,主办和承办单位应向本单位艺术档案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所形成的属国家所有的全部艺术档案材料立卷归档,不得散失。第十五条 凡是为艺术创作、研究、教学和文化艺术活动参考而收集的图书、报刊、音像带、照片、剧本和有关文章材料等,均作为资料保存。第四章 收集与整理第十六条 收集艺术档案材料时,应保证艺术档案材料的完整。整理艺术档案材料时,应遵循艺术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艺术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第十七条 艺术档案材料系统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别进行立卷。第十八条 文化艺术单位应加强对名老艺人、艺术家档案材料和散失在社会上珍贵的艺术档案材料的搜集、征集和管理工作。第十九条 艺术档案分类由大类、属类组成。大类应设业务类、个人业务类、综合类。具体属类应按照归档范围设置。第二十条 艺术档案材料应按内容、种类组卷。戏剧材料应按剧目分类组卷;音乐歌舞演出材料应按节目分类组卷;艺术科研材料应按科研专题分类组卷;艺术教育材料应按各专业课程分类组卷;社会文化、文化交流材料应按业务活动进行组卷。对未完成艺术生产程序的艺术材料,整理时应单独存放,待完成后组卷归档。第二十一条 对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唱片、光盘等非纸质载体的艺术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时,应将每一单项(盒或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编排档号,并采取按年度结合内容的方法分类整理和编号。其中与文字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编写互见号或互见卡。第二十二条 反映和记录本单位的艺术活动并对以后艺术创作、艺术研究有重要参考借鉴作用的艺术档案材料,应永久保存。在本单位组织或参与的重大的艺术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一定艺术参考价值的艺术档案材料,应长期保存。第五章 管理与利用第二十三条 文化艺术单位应建立、健全艺术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把艺术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列入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第二十四条 艺术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的档案用房和档案柜架、装具,备有防火、防盗、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第二十五条 文化艺术单位被撤销合并的,应将原单位的艺术档案整理登记后,妥善移交给主管机关或接收单位,不得散失。第二十六条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艺术档案受国家法律保护,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第二十七条 国家所有的艺术档案,需要向国内外组织或个人赠送、交换、出售其复制件时,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八条 艺术档案管理部门应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积极开发艺术档案信息资源,配合业务部门参与艺术生产和文化交流活动。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文化部、国家档案局1983年11月9日发布的《艺术档案工作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档案的特点
档案的特点
档案工作的特点
档案工作的特点是指档案工作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档案工作就其本质来说,是管理档案和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各项社会活动服务的工作。在一定条件下,档案管理水平的有限性与社会多样的、变化的档案信息需求之间始终是一对矛盾。
正是上述档案工作的基本矛盾决定了档案工作的本质,规定了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区别。同时,这也决定了档案工作必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社会日益发展的档案信息利用需求。档案工作就其基本特点来说,是一项服务性、文化性、管理性、政治性与科学性的工作。
(一)档案工作的服务性
档案工作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档案工作一不直接生产物质财富,二不直接从事国家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文艺创作等活动,而是通过提供档案为社会实践活动服务来推动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档案工作实现自身价值的这种特殊途径,决定了它是一项服务性工作。
服务性是档案工作的基本属性之一,是档案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因素。具体而言,机关档案工作要为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服务,企业档案工作要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服务,国家档案工作则应在为社会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等各方面进行基础性服务的同时,为国家文化遗产的积累和信息优势的形成提供服务。不同层次、类型的档案工作如果不能实现上述服务目标,就会失去存在的条件和发展的基础。例如,在我国企业管理工作中,由于档案工作服务水平不高等造成的影响企业档案工作生存与发展的事例并不鲜见。相反,如果档案工作能够对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管理效益的创造和企业竞争力的形成发挥独特的服务作用,那么,管理者的档案意识就会得到强化,档案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就会得到保证,企业档案工作就有了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
档案工作与其他服务性工作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以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实践服务的特殊性服务工作。档案工作者既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又要坚持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确保服务获得效益,并做到既搞好服务,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工作的服务性是档案工作的客观属性之一。档案工作作为社会信息服务部门之一,是社会分工的需要和人类文明发达的结果。在信息社会化和社会信息化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档案工作已经并将日益显示出其独特的作用。档案工作者应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这一属性,努力创造档案信息服务的新形式,开拓档案信息服务的新领域,实现档案管理的知识服务,从而为加快我国社会信息化进程做出贡献。
(二)档案工作的文化性
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馆工作在人类社会文化中的作用决定了其具有很强的社会文化性。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馆工作通则》明确规定: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颁布的《档案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范围内的档案。它们具体指明了档案馆是科学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具体而言,档案馆工作的文化性表现在:
1.档案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档案馆具有保存历史文化遗产的作用
档案信息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档案馆作为社会文化的集聚地,汇集了具有重要文化内容的档案,从一定意义上看,档案馆具有文化传承的作用。没有档案,历史将失去证据而变成传说,文明可能中断,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将受到影响。正如挪威档案学家米克伦在第十二届国际档案大会的报告《从职业到专业:档案工作者的职业特性》中所指出的:档案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种信息,而是人类进行各种活动的记录,反映人类所获得的知识和经验,是反映人类文化和文明的基础。没有档案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记忆、没有文化、没有法律权利、没有历史的世界。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在1992年发起了“世界记忆工程”,其目的就是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提高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中国世界记忆工程国家委员会也于1996年成立,目前中国已有四种档案被列人世界记忆工程,它们是:纳西东巴古籍文献、传统音乐录音档案、清朝内阁秘本档案和清朝大金榜。2000年我国又正式启动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目前已有84件(组)档案被纳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由此可见,档案馆积累和保存档案就是保存了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文明的肯定。档案馆在继承和保持社会文化的统一性和完整性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档案馆具有传播社会文化知识与信息的作用
档案馆是人类文化财富的宝库,必然在社会历史的各个阶段为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档案馆的社会文化服务功能的实现,是衡量档案馆为社会所作贡献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档案馆应根据社会文化建设与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提供服务。
3.档案馆具有社会文化教育的作用
教育是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得以延续和发展的重要途径。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是社会文化历程的结晶,是一种凝固的历史,它既是反映和维护民族历史真实面貌的可靠见证,也是认识民族历史的重要渠道,更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素材。因此,档案馆是社会文化教育的一个特殊阵地。
4.档案馆具有发展科学文化的作用
档案馆作为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档案工作的主体,理应为推动社会文化的进步做出贡献,为此,档案馆有必要对档案所记载的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研究和开发,这是档案馆积累、传播文化功能的扩展和延伸。、
文化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艺术档案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 艺术档案是文化艺术创作、演出团体,艺术教育、艺术研究单位和各电影制片厂进行各项艺术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进行艺术生产、教学、研究、交流等工作的依据和必要条件,是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管、整理好这些艺术档案是各文化艺术单位的重要任务。第二条 艺术档案是各艺术单位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都要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艺术档案工作,达到完整、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第三条 艺术档案的范围:
一、各类剧本和乐谱:包括文学剧本、电影分镜头剧本、完成台本、演出本、舞台调度图、歌剧的流水本、曲目(声乐、器乐)作品、演奏总谱、传统剧目的唱腔设计、舞剧分场本、舞乐谱等,以及取材或改编前的原作和剧本的重要历史考证材料。
二、导演计划、阐述(包括手注本、导演修改本),导演口头提示,舞蹈的调动图,场记等。
三、舞台美术材料:
(一)美工创作设计(布景、服装、道具及装置):包括气氛图、设计图、平面图、技术说明、服装图(附衣料样品)、幻灯片等。
(二)人物造型设计:包括化妆、发型、脸谱等造型图和演员定妆照。
(三)灯光设计:包括每场布光图、灯位图、色彩图、灯光操作表。
(四)音响效果设计,以及配声的文字材料等。
四、摄影创作设想(包括特技镜头设计)、主要演员角色创作设想(体会、角色传记)。
五、演出录音带,录像带,剧照(附说明),空景照,演员照等。
六、演职员名单(片头字幕表)、演出场次记录及统计材料等。
七、各类艺术生产的总结:包括剧本讨论总结、演出总结、艺术总结和主要创作人员个人艺术总结等。
八、宣传评论材料:包括节目单、海报、说明书、广告设计报刊评论、消息和观众反映等。
九、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剧目、节目、影片的审查意见和批示,座谈会记录、报告、讲话。
十、著名艺术家、著名老艺人、流派代表人物和艺术上有特色有专长的演职员材料(包括艺术创作、表演活动记录,艺术经验总结,评论、介绍文章,录音、录像带,照片等)。
十一、国内外重大艺术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如汇演、调演、国际间艺术交流、比赛等形成的节目单、报导、评论、照片等)。
十二、艺术教育方面的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总结等。
十三、教职人员创作实践中形成的材料,如采风收集来的整理材料。
十四、学生实习演出、作品、成绩材料等。
十五、美术单位的书画创作稿件,展览的展册、图片,照片(包括底片)等。
十六、剧种、剧目的历史沿革,艺术流派的调查研究以及其它研究成果的材料、文章、照片等。第四条 艺术档案与艺术资料的划分:本单位在各项艺术活动中直接形成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艺术档案。为艺术创作、研究、教学参考而收集的图书、报刊、录音(像)带、照片、影片、剧本和有关文章等为资料。第五条 艺术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
一、各文化艺术单位内的业务部门,要重视艺术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每完成一个剧目(曲目、节目)、一部影片、一项艺术活动或一个教学过程,都要形成系统的文件材料,经过整理定期归档。
二、艺术文件材料一般地分文字、形象、音响三部分。这些材料的立卷和整理应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进行。文字部分可采取按年代、剧目和问题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形象部分和音响部分可按剧目(或节目、曲目)进行整理。
三、艺术档案的每个案卷(或保管单位),都要根据艺术档案的特点拟出确切的标题,卷内材料排列要系统,登记卷内目录(包括:顺序号、材料的作者、内容、页数、时间等),填写备考表。
四、凡艺术档案内涉及到人物、时间、场景名称、场次、角色和饰演者姓名等应标写清楚。
五、为确保艺术档案的齐全完整,各业务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归档的艺术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因工作调动而私自带走或任意销毁应归档的艺术文件材料。
六、艺术文件材料要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以利长期保存。用纸要注意统一规格:剧本、场记、各种记录都用16开纸;各种设计图纸,用8开纸;照片的洗印尽量统一规格,以利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