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档案
长沙毕业生档案一般存放于长沙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4号长沙市教育局一楼。
乘车路线:公交车69路/357路至“茶子山路观沙路口站”下车,往东步行50米到达。
应届毕业生,在与毕业院校确认已寄往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的情况下,可在院校将档案寄出后登录“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官网档案事务栏”查询到档情况,如查询到显示“在档”即为档案已在本中心入库保存,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即档案未到或未入库,请持续关注并查询到档情况。
外籍人员辞职后凭劳动合同可以在长沙办理档案托管吗?
不可以。
长沙档案接收前提条件在长沙市进行档案接收必须得是本人户籍户口在湖南省的应届生、往届生亦的学籍档案或者是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长沙人才市场档案托管所需材料有: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者中等院校毕业生,需携带报到证和身份证。
2、如果是需要进行改派的普高中、等院校毕业的学生,我们则需要带相关报到证、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等证明。
3、想将档案投入长沙市的外籍户口,需要准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与身份证。4、现在已经离职并且与单位接触劳动关系的自由流动人团本户籍人员、,需要携带离职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
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档案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纸质、电子和其他载体形式的材料。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范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件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第四条 市、县(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档案事业,对本辖区内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管理。第五条 市、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分别负责市区、县(市)城乡建设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县(市)范围内的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和跨县(市)、区的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和管理。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加强对县(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第六条 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接收勘测档案、规划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基础资料及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归档的城乡建设档案。第七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组织勘测形成的下列勘测档案,勘测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汇交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应当在勘测成果形成后三个月内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
(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细成果;
(二)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
(三)地形图。第八条 下列规划档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
(一)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
(二)镇总体规划和镇详细规划;
(三)乡规划;
(四)村庄规划。第九条 下列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
(一)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四)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五)文物古迹保护建筑工程档案;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
(七)城市防洪、抗震、环境保护和人防工程档案;
(八)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等涉密工程以外的军事工程档案;
(九)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应当移交的工程档案。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移交补充、变更后的城乡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第十条 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对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出具书面意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城市建设档案馆出具的书面意见。第十一条 停建、缓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其档案,不得遗失。
建设单位注销或者撤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第十二条 下列建设基础资料,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负责收集,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一)城乡建设历史资料,包括城市历史沿革、历史文化遗迹、地名、各项建设和设施发展史等文件材料;
(二)与城乡建设相关的自然资料,包括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资料;
(三)有关城乡建设的法规、政策、计划文件资料、统计资料及设计、科研、施工等技术规程规范、专业论著等资料。第十三条 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交通、房地产、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在实施建设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与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相关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资料应当在两年内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
长沙存放个人档案的有哪些地方?
长沙市人才市场、湖南省人才市场都可以存放的,以后你要参加职称等人事考试或者调档也比较方便。具体要根据你自己的情况选择。如果你还有不知道的问题,可以问我。
长沙市档案局的介绍
长沙市档案局成立于1980年,为中共长沙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主管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沙市委宣传部命名为长沙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年6月,经国家档案局综合考评,认定为国家一级档案馆。2005年,长沙市档案馆新馆选址于岳麓区观沙路,由长沙市委、市政府投资建造,于2007年竣工并交付使用。新馆建筑面积18044平方米,其中标准库房面积3600平方米,地下战备库房面积2000多平方米。新馆院内有一个4000多平方米的休闲广场和一个依山而筑的文化园林,环境宜人。
长沙人才档案服务中心能开工作证明吗
能。
先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证所在地的社区登记失业,之后把档案拿回社区的档案管理部门,之后就可以由社区开具证明。
人事档案代管部门。按人才中心的有关规定,每年都要缴纳档案管理费,有单位的(单位在人才中心办理了开户手续)可由单位缴纳,无工作单位的,可自己缴纳。如不签人才中心的管理费,这个无工作证明人才应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