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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服务

作者:老师 时间:2022-11-23 09:48:32 点击:

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服务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事项办理操作指南

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对流动人口的档案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的档案管理,成为摆在档案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是我分享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事项办理操作指南,快来看看吧!

一、项目名称: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申请方式

1、窗口申请:淅川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6号窗口申请;

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服务

2、网上申请: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

四、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五、实施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第四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第五条规定:“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第七条规定:“人才流动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六、申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人员名册等材料及人事档案,个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聘用证明及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

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有效,提供的有虚假者,责任自负。

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服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办理流程

(1)受理:公示申请条件、办理期限、需要提供的人事档案及其它材料;

(2)审理:审理委托人或委托单位提供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

(3)服务:根据政策规定,为委托人或委托单位根据档案查阅、出具相关证明等服务;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

河南省,简称“豫”,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郑州,位于中国中部,河南省界于北纬31°23'-36°22',东经110°21'-116°39'之间,东接安徽、山东,北接河北、山西,西连陕西,南临湖北,总面积16.7万平方千米。河南素有“九州腹地、十省通衢”之称,是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人流物流信息流中心。 [1-2]   河南地处“天下之中”,是夏商周三代文明的核心区。 [136]

河南省地势呈望北向南、承东启西之势,地势西高东低,由平原和盆地、山地、丘陵、水面构成;地跨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四大流域。大部分地处暖温带,南部跨亚热带,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大陆性季风气候;河南地处沿海开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结合部,是中国经济由东向西梯次推进发展的中间地带。 [2]  河南省下辖17个地级市,1个省直辖县级市,21个县级市,82个县,54个市辖区。 [3-4]   [72]  截至2021年末,河南省常住人口9883万人。 [119]

2021年,河南省地区生产总值58887.41亿元,比上年增长6.3%,两年平均增长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20.82亿元,比上年增长6.4%;第二产业增加值24331.65亿元,增长4.1%;第三产业增加值28934.93亿元,增长8.1%。三次产业结构为9.5∶41.3∶49.1。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9410元,比上年增长6.4%。

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公共网为什么一直不审核

等待审核就好。
如果不放心的话拨打上面预留的电话以免错失良机。
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全省档案一网通办,可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档案转出、档案借出、开具档案证明、申请商调函等业务。

郑州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地方

郑州市中原区(县)陇海西路街道169号郑州人才大厦2楼人事代理室(窗口)《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如何查询档案是否转到郑州市人才市场

档案是否已转到郑州市人才市场可以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的主要作用有:
1、保留国家干部身份,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委托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一年后转为正式国家干部并确定工资标准;其他原属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离开原单位一年内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亦保留干部身份;
2、连续合并计算工龄,人事代理期间,工龄可连续(合并)计算。人事代理人员调动到机关、事业或企业单位后,人事代理时间作为正式工作年限;
3、完整规范保管档案,人事代理前后的档案材料全部完整入档、规范管理;
4、整体代理人事关系,包括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国家规定的普调或晋升工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晋升职称评审申报、出国(境)审批、党团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接等;
5、优先推荐就业安置,人事代理人员基本信息可进入人才库,供所有用人单位选择录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
6、免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