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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档案

作者:老师 时间:2022-11-21 21:14:35 点击:

黑龙江档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工作,促进档案事业建设,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各级计划、财政、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事业建设。
  农垦、森工、铁路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接受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档案机构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省档案事业,依法对本省档案事业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导。
  市(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档案室(馆),指定人员负责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所辖行政村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并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并对本系统或者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十条 各级综合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接收、整理和保管各分管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中心,并按规定提供服务。第十一条 专业档案馆负责收集、接收、整理和保管本行业(部门)的档案,并按规定提供服务。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综合档案馆的设置,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专业档案馆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事业单位设置档案馆,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应当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档案,其档案工作受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第十四条 从事档案鉴定、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资质认定、备案和登记,并接受其业务监督。第三章 档案收集和移交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文书部门或者业务部门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立卷归档或把档案据为己有,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档案收集范围。第十六条 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属于国家所有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档案应当及时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机构。第十七条 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和重要人物、杰出人物在其政务、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档案,应当在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各有关部门或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馆重点收集或征集。第十八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可以采取交换档案复制件的方式收集散失在国外的档案。第十九条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由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导致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哈尔滨个人档案存放规定

法律分析:1、登录网站“哈尔滨人才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网上报到档案查询”,查询档案到档后,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填写报到内容,上传提交即可2、手机关注“哈尔滨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业务”—“网上报到”—“网上报到档案查询”,查询档案到档后,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填写报到内容,上传提交即可

3、登录“哈尔滨人才网”或关注“哈尔滨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档案到档后,本人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到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5楼人才服务大厅办理报到存档手续;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当事人报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窗口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 》

第四条 本条例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计划、财政、人事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市或者区、县(市)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捐赠其所有的档案。捐赠重要或者珍贵档案的,市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接受捐赠的单位予以奖励。

第六条 档案管理实行登记制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接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登记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在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材料,由本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工作人员收集、整理,按照规定时限移交本单位的档案工作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哈尔滨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在哪里?

哈尔滨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

工具/材料:浏览器。

黑龙江档案

1、首先,打开浏览器百度网站,搜索“百度地图”。

2、然后,点击进入“百度地图”官网。

3、接着,输入“哈尔滨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点击搜索按钮。

4、之后,在界面上,显示“哈尔滨市企业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中心”的位置,点击位置。

5、最后,在地图上,定位到“哈尔滨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位置,即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

兰台内外和黑龙江档案哪个更好一些

《兰台内外》。
《黑龙江档案》是省级期刊,由黑龙江档案馆主管,黑龙江省档案技术服务中心主办的档案类优秀期刊。《兰台内外》创刊于1984年,是由吉林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主管,吉林省当代文化科技报刊有限公司主办,黑龙江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海南师范大学档案馆、武汉音乐学院档案馆、中南大学档案技术研究所、中山市自然资源档案馆协办的期刊。在选择刊物之前,需要确定刊物的级别,毕竟要和自己的条件相匹配,避免因不符合期刊的要求直接被拒。期刊是一般是期刊中学术水平比较高的刊物,是进行刊物评价的指标。作者如果要查询刊物级别,可以通过杂志的官网还有万方、知网这些权威网站查询,这样搜出来的结果也比较准确。

2019年黑龙江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及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

怎么查档案在哪里

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档案基本就六大流向:

继续在本校读研读博等深造的,档案留校;

已签约单位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

已签约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黑龙江档案

未签约的未就业或是自由职业、自谋职业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回原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事部门(由于部门改革等原因,不同时期接收档案的原籍地部门叫法前后可能不一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后在他校深造的,档案转到其他高校;

还有部分高校有政策,就是毕业后档案和户口可以留在学校的人才交流中心两年,两年后必须迁走。

弄清楚了毕业后的几大档案流向后,就根据自己当初的毕业后去向进一步查找。深造的最终还是要离校的,正常毕业离校档案最终是要离校流向工作单位相关的档案管理单位;非正常离校,则档案可能就留校了,这种情况只能在深造学校查找啦。那些暂留母校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则可能由于忘记了等原因,留在了母校人才中心,去查过就知道了,该人才中心一般就在校内,不知道在哪里的话可以问问档案馆的人,网上一般也可以查到其电话等联系方式。

怎么查档案在哪里

如果毕业时的签约单位有档案接收权,则毕业后档案流向的第一站就是该单位,直接去该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查找。如果在第一个工作单位查询到档案已经转出,而工作变动后的单位也有档案接收权,则继续到有档案接收权的单位查询。一般只有国有单位和事业单位才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私营企业和合资企业是没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的。

怎么查档案在哪里

工作过的单位没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则就要到工作过的单位的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才市场去查找。从毕业离校的第一个工作单位开始排查。各地关于人才市场的叫法,主管单位等都不太一样,反正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人力资源中心等都是,很多地方都是由人事管理部门开办和主管的,如果不知道人才市场在哪里和档案管理的问题,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问问。

怎么查档案在哪里

毕业后档案转回原籍的,就直接到原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查。各地情况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档案管理中心,直接管理各类档案;有的市县则设置下属人力资源中心(人才市场),所有接收回来的档案都归到人才市场管理。因而,可以先到人社局查询,再根据情况去原籍地人才市场查。

怎么查档案在哪里

很多人大学等学校毕业后,或是工作变动后,不注意档案的转移和保管事项,直到某一天需要升迁、报考公务员、资历考评等,才发现自己现工作单位没有自己的档案,档案找不着啦!有的人毕业多年后,工作几经变动,工作过的单位比较多,自己也不在意档案的事情,都想不起档案会在哪里了。为了能找到档案,只有根据档案可能的流向,多种途径来找了。

先从母校找起。各个大学基本都是学生毕业后档案也转移,这个是考验就业率等因素的,档案基本不会留在高校内。但是,为了慎重起见,还是要查查。直接到母校档案馆查,或是网上查找母校档案馆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email联系相关负责人查询。通过大学档案馆查询,就算档案没有留在母校,也可以查到当初毕业是的档案去向。

END

注意事项

基本就这几种查询途径和方法了,如果都找不到,就几乎可以确定是彻底丢了,不用再费心啦,那就得采用非常手段新建档案了。

哈尔滨毕业大学生的档案放在哪呢?

一般大学生毕业后档案在哈尔滨的有三个去处:

一、省人才(长江路130号),邮编150090

二、市人才(道里区地段接10号),邮编150000

三、龙育(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邮编150000

如果家是哈尔滨的或者毕业后就业协议书签的是哈尔滨的公司,会打到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或者省人才中心。可以上哈尔滨人才网查一下。

如果家是外地的话未签就业协议书是打回原籍,就是家当地的人才市场。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需要使用到,是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可通过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进行保管。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具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