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省一级的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该库房应当位于城市郊区或者乡村地区,周围环境清静、空气新鲜,不受污染。同时,库房建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防火、防水、防震等。
2. 建筑面积和高度:库房建筑面积应当在5000平方米以上,高度应当在10米以上。
3. 储存容量和设备:该库房应当能够储存大量的档案资料,具有完善的储存设备和技术手段,如恒温、恒湿、防潮、防虫等。
4. 安全措施:库房应当配备安全控制系统,如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消防设备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 环境保护:库房应当采用低碳、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方式,配备废弃物回收和处理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 人员配置:库房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保证档案资料的管理和维护。
7. 服务能力:库房应当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如资料查询、复制等,满足用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