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案卷整理顺序
民商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13、送达回证
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
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
16、司法鉴定书
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18、司法鉴定书
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
20、调查笔录
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
23、撤诉申请书
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25、宣判笔录
26、送达回证
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
28、二审法院退卷函
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
31、备考表(须空白纸)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评议笔录
4、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7、备考表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第八条 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自然顺序进行排列。
第十四条 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中没有列举的诉讼文书材料,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形成的顺序排列。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申诉案件、复核案件和加减刑案件的文书材料,可参照上述排列顺序整理。
第十五条 集团性重大刑事案件和涉及面广、具有群众性的重大民事案件,其中有共同性的问题,也有只属于个人责任的问题,案件形成的材料较多,其组卷办法,在反映全案基本面貌的基础上,属于共同性的问题立成综合卷,属于个人责任问题的分别单独建立分卷。其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参照一审案件的排列顺序处理。
第十六条 一个案件的诉讼文书材料是否分立成正卷、副卷,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省、市、自治区法院系统实际工作的需要,自行决定。
法院案卷整理顺序
法律分析:整理案件、装订卷宗每个案卷都必须分正、副卷。正卷主要从本案受理开始到终结的顺序整理,般是什么起诉书,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身份材料,以及答辩状,还有证据材料,以及委托送达函,最终的审判书,送达回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对于领导干部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或者人民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有违法违纪情形的,由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民事卷宗归档顺序
1、批办单
2、批案单;
3、收费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复印一份加盖章);
4、委托书、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5、风险告知书
6、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
7、阅卷笔录
8、会见当事人笔录;
9、调查材料、证人、证言;
10、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申请书、法院保证书;
11、承办律师意见;
12、 集体讨论记录(改变犯罪性质;案情的复杂程度高;在本地区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涉外的;承办人拿不准的);
13、 代理词;
14、 辩护词或代理词;
15、 出庭通知书;
16、 办案小解(本案特点;承办律师意见、审理结果;本案工作方法;成功经验;吸取教训)。
17、 法律质量服务卡;
一本完整的案卷需要下列材料:
1)案卷封面。如果执业的所里没有印制的封面,建议买现成的档案夹,将封页作为卷内文件。
2)案卷目录。一个案卷,少则有几十页,多则有几百上千页,要分类编一个目录,方便查阅。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这些文件可以是复印件,但是案卷的必备材料。
4)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法院传票等。有关法院文件,订在案卷首要位置。
5)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法律意见书、备忘录、举证质证意见等律师文书。
6)原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文件。
7)被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文件。有些律师为省事,举证时只提供一套证据,导致对方代理人要自己复印文件,目前法院要求证据提交方按对方人数复制证据提供给法庭,这样就有所有案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这些证据需要归档。
8)结案报告。结案报告附在案卷末尾,以证明案件的完整。
民事卷宗归档顺序
1、批办单
2、批案单;
3、收费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复印一份加盖章);
4、委托书、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5、风险告知书
6、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
7、阅卷笔录
8、会见当事人笔录;
9、调查材料、证人、证言;
10、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申请书、法院保证书;
11、承办律师意见;
12、 集体讨论记录(改变犯罪性质;案情的复杂程度高;在本地区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涉外的;承办人拿不准的);
13、 代理词;
14、 辩护词或代理词;
15、 出庭通知书;
16、 办案小解(本案特点;承办律师意见、审理结果;本案工作方法;成功经验;吸取教训)。
17、 法律质量服务卡;
一本完整的案卷需要下列材料:
1)案卷封面。如果执业的所里没有印制的封面,建议买现成的档案夹,将封页作为卷内文件。
2)案卷目录。一个案卷,少则有几十页,多则有几百上千页,要分类编一个目录,方便查阅。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这些文件可以是复印件,但是案卷的必备材料。
4)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法院传票等。有关法院文件,订在案卷首要位置。
5)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法律意见书、备忘录、举证质证意见等律师文书。
6)原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文件。
7)被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文件。有些律师为省事,举证时只提供一套证据,导致对方代理人要自己复印文件,目前法院要求证据提交方按对方人数复制证据提供给法庭,这样就有所有案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这些证据需要归档。
8)结案报告。结案报告附在案卷末尾,以证明案件的完整。
法院卷宗怎么整理?有哪些必须要?民事和刑事的都要。
每个法院整理卷宗的方式都会有些许不同,但是大致的顺序是一致的,而民事和刑事案件,卷宗整理也基本是一样的。
整理案件、装订卷宗每个案卷都必须分正、副卷。正卷主要从本案受理开始到终结的顺序整理,般是什么起诉书,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身份材料,以及答辩状,还有证据材料,以及委托送达函,最终的审判书,送达回证。
副卷主要内容是有关案件的案件报告、合议庭合议记录、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作出法律文书原件(如裁定、判决书)等涉密资料,也必须按照顺序来。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
第八条 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自然顺序进行排列。
第九条 刑事一审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案件移送书;(4)起诉书正本;(5)起诉书附件;(6)阅卷笔录;(7)准备庭笔录;(8)送达起诉书笔录;(9)审问笔录;(10)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1)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的有关材料;(12)开庭前的通知、传票、提票等;(13)开庭公告;(14)审判庭审判笔录;(15)审判庭询问证人笔录;(16)辩护词、公诉词;(17)合议庭评议笔录;(18)案情报告;(19)审判委员会决议或记录;
(20)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原本和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和裁定书等送达回证;(23)抗诉书;(24)移送上诉案件报告或上诉案件移送书;(25)上级法院退卷函;(26)上级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正本;(27)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28)赃、证物移送清单和处理手续材料;(29)备考表;(30)卷底。
第十二条 民事一审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诉状或口诉笔录;(4)立案通知书(通知缴纳诉讼费或免费手续);(5)应诉通知书回执;(6)答辩书;(7)询问笔录;(8)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9)调解材料和调解笔录;(10)准备庭笔录;
(11)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鉴定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开庭前的通知、传票等;(13)开庭公告;(14)审判庭笔录;(15)案情报告;(16)评议笔录;(17)调解书、撤诉书;(18)审判委员会决议或记录;
(19)判决书或裁定书原本和正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上诉书;(23)上级法院退卷函;(24)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正本;(25)证物处理手续材料;(26)执行手续材料;(27)备考表;(28)卷底。
第十七条 一个案件的诉讼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张编号。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卷底、备考表不编页码。页码编在右上角,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字体要整齐、清楚。
第十八条 要认真登记好卷内目录。一份诉讼文书材料编一个顺序号,判决书、裁定书的原本和正本编一个顺序号。卷内目录应按卷内诉讼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标明起止张号,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十九条 卷宗封面所列的各个项目,都要用毛笔或钢笔逐项填写齐全,书写要工整。其中结案日期填写正式宣判日期。
第二十条 装订前要做好诉讼文书材料的检查。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衬边。纸面过小的书写材料,要加贴衬纸。
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外文材料应当译成中文附在后面。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起掉。材料上的全部金属物都要剔除干净。
第二十一条 一个案件的诉讼文书材料,每卷以二百张左右为宜,过多时应按形成的顺序分册订卷。
第二十二条 卷宗必须用线绳三眼至五眼装订牢固,不要漏订。长度应在十八公分左右。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材料,要单独立卷,不要与公安机关预审卷、检察机关起诉卷混订或合订。
第二十四条 卷宗装订以后,应检查文件材料有无漏订现象,然后在卷底装订线上贴上封纸,并用承办书记员名章加盖骑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