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河南省档案库房建设应符合以下标准:
1. 建筑设计标准:按照《建筑设计通则》(GB 50096-2011)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GBJ 95-2012)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2. 消防安全标准: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和《档案馆消防技术标准》(GB 50222-2009)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3. 环境控制标准:按照《档案馆环境控制技术规范》(GB/T 19889-2005)等相关规定进行构建和设置空调系统、温湿度控制系统等环境控制设备。
4. 档案资料存储标准:按照《档案馆文书档案保存管理规程》(GB 17568-1998)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读性。
5. 设备设施标准:包括门窗、封闭墙体、楼板、屋面、地面、排水设施、电气设备、照明设备、通风设备、防护设备等设备设施的选用和设置。
6. 管理标准:按照《档案馆档案管理规范》(GB/T 13799-2013)和《档案馆安全管理规范》(GB/T 18165-2008)等相关规定,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