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GB 50352-2015)和《档案馆技术规范》(GB/T 20394-2019)的要求,广西档案库房建设标准最新如下:
1. 建筑布局与空间结构:
(1) 档案库房应位于地势高、通风良好、水文条件良好的地方,在周围设置绿化和防火带。
(2) 档案库房应设计为单体式建筑,立面不应有凸出物。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30m。
(3) 档案库房内部应分为多个功能区域,包括存储区、修复区、查阅区等。
(4) 档案库房内部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根据不同档案类型和数量进行调整,并应设置相应的通风、照明、温湿度控制等设施。
2. 建筑结构及保温隔热:
(1) 档案库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预制混凝土板框架结构,能够承受震动和荷载。
(2) 墙体、屋顶应采用保温隔热材料进行保温隔热处理,以保证内部温度和湿度的稳定性。
(3) 具有防水、防潮等功能,并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3. 环境控制:
(1) 档案库房内部应设置恒温恒湿系统,温度应控制在16-26℃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50-60%之间。
(2) 应根据不同档案类型和数量设置相应的通风、照明、除湿、防火设施。
4. 安全防护:
(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震抗灾等功能。
(2) 库房入口处应设置门禁系统,档案存储区域应设置监控摄像头。
(3)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如地震、火灾、水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