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上海市档案馆建设标准》(DB31/T 1281-2015),上海档案库房建设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建筑设计应满足档案保管和利用的需求,包括建筑面积、层数、结构、防火、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规划。
2. 库房容量应根据档案资料数量、种类、保存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确保安全、合理地存储档案资料。
3. 库房内部应采用专业的货架和垛位系统,以保证档案资料的整洁、有序、易于查阅。
4. 库房应配置专业的空调、除湿设备,以控制温度、湿度,避免档案资料的损坏。
5. 库房应设置防火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通道等,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6. 库房应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和监控系统,加强对档案资料的保护和监管。
7. 库房周边环境应保持清洁、安静、无污染,以避免对档案资料的损害。
此外,上海市还规定了档案馆、档案库房的建设和管理标准,并提出了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