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标准旨在规范档案库房建设,保证档案安全、完整、可靠地保存。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档案库房的建设、改建和扩建等工程。
3.术语和定义
3.1 档案库房:指专门用于保存档案材料的建筑物。
3.2 档案室:指档案库房内专门用于存放档案材料的设施。
3.3 环境控制系统:指为了保证档案材料的保存环境而安装的温度、湿度、通风、除尘等设施。
4.基本要求
4.1 地理位置
档案库房应选址在交通方便、环境优美、地形地势平坦、不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
4.2 建筑结构
档案库房应采用能够承受机械载荷并具有抗震性能的建筑结构,墙体、屋面、地面应选用耐火材料,门窗应防盗、防火。
4.3 布局设计
档案库房应按照档案材料的种类、形态和使用频度进行布置,不同种类、形态的档案材料应分别存放。
4.4 环境控制
档案库房应安装环境控制系统,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除尘等条件,以确保档案材料的保存质量。
4.5 消防设施
档案库房应配置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等,以保障档案材料的安全。
4.6 安全设施
档案库房应配置监控设备、防盗门窗等安全设施,以防止档案材料被盗或损毁。
5.技术要求
5.1 储架
档案库房内应配置适当数量的储架和货架,以便于档案材料的存储和取用。
5.2 档案箱
档案库房内应配备适合各类档案材料的档案箱,以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和整洁。
5.3 灭菌处理
档案库房应定期进行灭菌处理,以防止档案材料受到真菌、细菌、虫害等影响。
5.4 备份存储
档案库房应定期进行备份存储,以防止档案材料丢失或被损坏。
6.验收标准
档案库房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标准:
6.1 建筑结构符合国家建筑规范的要求;
6.2 环境控制系统能够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除尘等条件;
6.3 消防设施配置齐全,能够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
6.4 安全设施配置完善,能够有效预防档案材料的损毁或丢失;
6.5 档案箱、储架等设施符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