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档案
企业的纳税记录税务局会保存10年或15年,十几年前的纳税情况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查阅。
《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 税收征管档案的保管
第十二条 税收征管档案的保管必须由业务股及税务所综合岗专门负责管理,税务所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专管员分别保管,统一存放。保管人员变动的,应对其保管的税收征管档案资料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税收征管档案归档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保管。永久为无限期保存,长期为十五年,短期为十年,具体规定如下:
(一)永久卷宗。凡定性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伪造、倒卖、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私印、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等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二)长期卷宗。对一般性的税务行政处罚(税务管理方面)案件和纳税人基本档案保存期限为十五年。
(三)短期卷宗。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等其他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
以上税收征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档案所属年度的次年1月1日起计算。
购置税档案怎么办理?
办理购置税档案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完成车购税电子档案的转移、变更和补充。在办理转籍、过户业务时,应将档案转移通知书交由纳税人到转入地税务机关办理档案转入手续。办理省际间转籍业务已实行车购税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的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档案资料交换的方式完成车购税档案资料的转移。对尚未实行车购税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的省际间转籍业务,税务机关将车购税征管档案电子资料通过打印方式还原成纸质资料,形成纸质车购税征管档案,连同档案转移通知书签章后,一并交纳税人到转入地税务机关办理车购税征管档案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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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税收征管档案管理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观望思想、畏难发愁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
二、优化要素,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息。因此当前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关键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可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法咨询窗口”、开通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定期信息发布会制度等形式,传达辅导税收政策,以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通过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1、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试行分类管理的申报管理办法,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相结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稽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
2、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组织收入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分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充实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实稽查人员,并在财力上向税务稽查作必要的倾斜,尽快实现以计算机手段为基础,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为支撑的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计划,使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以往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四、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1、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一是要根据新机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软件开发,确保统一、共享、正确的税收征管软件的正常运作。二是要突出监控重点,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
2、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
3、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
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二是激励机制。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浅析如何做好税收征管档案工作(淮安市地税局)
浅析如何做好税收征管档案工作(淮安市地税局 张晓惠 ) 税收征管档案是存储税收征管部门和纳税人征纳税信息的载体,它来源于税收征收管理活动,是形成于税收征纳活动的第一手材料,主要包括税收征管部门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产生和直接形成的,并对税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表格及票据等材料,反映了纳税人生产经营的重要信息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过程。坚持“统筹兼顾,信息共享,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原则,加强、改进和完善税收征管档案规范化管理,对充分发挥税收征管资料的反映、监督和预测职能,实施精细化、科学化税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提高认识,职责到位,在思想上“上纲上线”。要加强基层分局征管档案工作的考核力度,统一思想,广泛动员,将征管资料纳入系统的档案资料统一管理。对征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既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又要投入财力,就必须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把征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在财力、人力和组织协调上给予充分重视。对基层分局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应有严格科学的考核办法,确保征管档案工作落到实处。档案利用的价值在于资料是否齐全,而档案齐全的关键环节在于收集。必须明确各责任区,各岗位人员为资料收集的第一责任人,档案收集、归档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分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员,在分管业务领导的导和督导下,检查各项资料的收集和归档落实情况,以业务发起人为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电子信息录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工作质量列入个人岗位考核。二、明晰流程,强化培训,在操作上“中规中矩”。结合税收管理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和完善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模式及标准。对税收征管资料的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销毁等过程,制定出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的管理方案。征管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归档按以下方法操作:收集资料——分析资料——确定归档范围——按年度、问题和保管期限分类——以卷为单位装订——移交档案室——排列——编号——装盒——编目——上架。对税务稽查类、管理服务类、法规复议类、申报征收类等征管档案,由相关税收管理员负责收集,事毕,材料迅速分类归于该纳税人档案。对分局日常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上级法规部门要求,年未分户归于户管档案,分类装订成册,方便移交和查询。为保证税收征管资料信息在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中及时发挥作用,应明确各种征管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限。我局规定,一般档案资料为年度终了三个月以内进行归档。为加强协作规范到位,建议基层分局税干全部为兼职档案员,他们普遍存在档案知识缺乏、整档能力差等问题。为此,应当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档案业务培训,使其在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和装订等环节保证质量,否则,这些工作全靠局档案员来完成,是不可能做好的。此外,还要加强与档案管理部门及征管部门的联系,确保出台的管理办法分类合理,整理方便,既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又符合征管部门的要求。三、科学分类,规范格式,在整理上“环环相扣”。税收征管档案以便于系统综合的了解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方便查询人检索为宗旨,结合实际工作特点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对所有纳税人的征管档案,要按照税收征管业务的需要,依据《基层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要求,真实、准确、规范的收集反映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违法违章等涉税活动全程的所有资料,分户归档。征管档案种类按照载体的不同,分为文字和计算机光盘等;按照税收征管业务的功能和用途不同,可分为管理服务类、政法法规类、行政复议类、纳税申报类和稽查案件类等,这些文件一环紧扣一环,彼此印证,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科学制定征管档案保管期限,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同一纳税人当年形成的所有资料一般应当装订成一个案卷,其中稽查案件类档案按规定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类。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伪造倒卖发票、伪造发票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等,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案件资料,保管期为永久;对以上情况以外的一般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的资料,保管期为十五年;对税收征管中形成的一般资料、凭证等,保管期为十年。同时,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以及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资料文书繁多,全部而无一取舍地全部纳入采集对象,既不需要也不可能,所以需要明确资料来源,文书格式规范到位。我局从以下四个方面明确资料采集来源:一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和防伪税控企业认定时所提供的各类资料;二是上级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请事项进行审批、资格确认时形成的各类资料;三是综合征管软件、预警评估系统形成的各类评估分析、调查执行和行政处罚等输出资料;四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源管理工作需要,填制的各类资料,如信息采集、税务文书等。对于部分机外文书,如:信息采集、事项告知、送达回证等,同时,分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要求填发文书。四、健全制度,确保精准,在执行上“一线贯通”。为了保证税收征管资料在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中及时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销毁等制度,制订《税收征管档案整理原则和要求》、《征管档案目录索引》、《征管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以及《税收征管资料档案查(借)阅制度》,对征管资料的归集、保管、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征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征管档案资料的专业管理,提高资料和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避免错误信息造成数据资料失真。分局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征管资料的复核、归档和电子数据的维护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征管资料,应及时要求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补正或补录。征管资料调阅、复制、移送应履行必要的手续,并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五、资源共享,价值体现,在利用上“便民惠民”。实行税收征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让征管资料实现多岗位、多层次的资源共享,便于各方面的查询、借阅,为税源管理服务。通过征管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一方面提高了岗位人员的执法水平。针对执法程序不到位,表、证、单、书使用不规范,告知事项不全面、文书送达不及时等问题,通过资料传递流程进行把关,及时进行纠正,规范了执法行为,执法意识得到提高。另一方面,减轻了纳税人负担。纳税人所有需要报送的资料一次性采集,统一归档管理。如需资料,由税收管理员调阅查验,避免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多头跑、跑多次,在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税收征管档案和其它记录材料又成为工作考核以及绩效管理的主要依据。尤其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最原始资料无法录入征管软件,如带有纳税人签字的送达回证、对纳税人的询问笔录、催缴通知书、纳税评估原始记录等,对于税务机关至关重要,特别是越来越规范化的今天,对将来可能发生的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诉讼都有极大作用和价值。以后将逐步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电子化存储平台,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利用不再受时空以及地点的限制,形成全面、完整、准确的信息库,促进征管工作更加高效、快捷。
国税要求报年度财务报表和征管资料,征管资料是什么?
税收征管资料,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要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各种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凭证、报表、账册、文书、案卷、资料、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历史记录。
税收征管资料包括税收征管业务表、证、单、书目录所列的所有记录。
(一)企业类、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为法定义务人的征管档案包括:各种税务登记表及附件、账簿、凭证管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资料、发票管理资料)、纳税申报(申报资料)、税款征收、税务稽查、法律责任、财务会计资料七个项目。
(二)个人所得税档案包括:税务登记表;自行申报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复印件);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复印件);对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稽查的稽查结果;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代征单位档案包括:委托代征税务登记底册、委托代征税款证书复印件、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变更委托代征税款通知书、终止委托代征税款通知书、票款结报手册、完税凭证、法律文书、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四)扣缴义务人档案资料包括:代扣(收)代缴税务登记表及附件、代扣(收)代缴税务登记底册、代扣(收)代缴税务登记账簿、代扣(收)代缴税务登记报告表、代扣(收)代缴税款凭证(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由于实行网上申报,平时纳税人申报时,一般不提交纸质纳税申报表及附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资料,按季度或待年度申报结束后,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一次性提交上年涉税申报的所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