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数字档案库房建设是指在广东省内建设一个数字档案库房,以实现对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和存储。建设数字档案库房需要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包括档案的安全存储、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功能。 广东省数字档案库房建设评价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有序实施、验收推广等程序进行。评价设“广东省企业数字档案室”和“广东省企业示范数字档案室”两个等级称号,称号有效期5年。申报评价示范数字档案室的,还应实现2个(含)以上核心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各地级市辖内企业申报的,由市档案局审核后向省档案局提出申请。省属和中直驻粤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申报的,向省档案局提出申请。 验收评价档案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验收组对申报企业的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广东省企业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标准》(见附件2),通过查看材料和抽查数据等形式,对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逐项打分,并形成评价意见。评价总分达到70分以上(含加分,下同)的,可评为“广东省企业数字档案室”;达到85分以上的,可评为“广东省企业示范数字档案室”。 总的来说,广东数字档案库房建设是数字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保障档案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