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分类标准
档案分类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特征的异同点,对档案进行有层次的区分,并形成相应的体系。
广义为档案概念分类、档案实体分类、档案检索分类的总称。这 3种分类的功能各有侧重,概念分类主要为了具体认识档案,实体分类主要为了科学管理档案,检索分类主要为了准确查寻档案。狭义指全宗内档案分类,即档案整理的分类,它仅是档案实体分类中一个方面的内容。档案分类是多种角度、多层次的分类系统,分类方法比较复杂,一直有多种意见,是档案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分类原则
指档案概念外延的划分,即在档案总概念下,分为许多具体档案概念,通常亦称档案种类划分。其依据和名称有:
根据档案形成分
①根据档案形成者可分为国家机构档案、党派团体档案、企业单位档案、事业单位档案、名人档案等。每类社会组织档案中,又分为具体社会组织档案。每个独立的社会组织档案是划分全宗的依据,每类社会组织档案是划分全宗群的依据。
档案怎样整理分类规则
档案整理分类规则:
在整理档案分类的时候,我们应根据资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关目录 的编制提高档案管理中的查询及搜索功能.另外在档案管理中分类、转定等工作有着不同的原则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管理的准 则进行档案的管理、储存及销毁工作以此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在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应明确档案具有很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档案基本资料不同. 虽然其种类与机密程度之间存在着些许的差异但是相对于档案管理人员而言档案管理是 对档案中的数据进行提取与整理。以此为相关人员查询企业发展资料提供一定的便捷性,为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性确保管理人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分类、储存、管理及销毁, 企业应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管理技巧进而提高管理质量。
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应应该通过自主学习及参与培训的方式及时的更新自身的管理方法,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整理分类。
档案怎样分类
一、文书档案:
(1)党群工作类:党务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协会工作等;
(2)行政管理类:行政事务、治安保卫、审计工作、人事劳资、教育工作、医疗卫生、后勤福利、外事工作等。
(3)经营管理类:经营决策、计划工作、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4)生产管理类: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科技管理、环境保护、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档案与信息管理、基建管理、设备管理、合同等。
二、科技档案:
(1)产品文字材料:各种任务书、建议书、协议书、说明书、鉴定书、试验大纲、试验报告、分析报告、审查报告、运行报告、总结、产品图样等
(2)科研文字材料:各种合同(协议书)、任务书、科研报告、调查报告、开题报告、实验报告、鉴定证书、发明申请书等。
(3)基建文字材料:各种建议书、任务书、计算书、开工报告、概(预、决)算、检验分析材料、施工图样等
(4)设备文字材料:各种申请书、说明书、技术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设备图样等。
三、财务档案:会计原始凭证和报表中所附的各种借据、书面证明材料、分析报告等。
四、人事档案:职工的招聘、履历、培训等。
五、电子档案:计算机磁带、磁盘和光盘等。
六、声像档案:照片、缩微胶片、电影胶片、录像片、录音磁带和唱片等。
扩展资料:
档案分类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特征的异同点,对档案进行有层次的区分,并形成相应的体系。
广义为档案概念分类、档案实体分类、档案检索分类的总称。这 3种分类的功能各有侧重,概念分类主要为了具体认识档案,实体分类主要为了科学管理档案,检索分类主要为了准确查寻档案。狭义指全宗内档案分类。
即档案整理的分类,它仅是档案实体分类中一个方面的内容。档案分类是多种角度、多层次的分类系统,分类方法比较复杂,一直有多种意见,是档案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档案分类
如何对档案进行分类?标准是什么?
档案分类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别:
一般有以下几类:
一、文书档案:
(1)党群工作类:党务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协会工作等;
(2)行政管理类:行政事务、治安保卫、审计工作、人事劳资、教育工作、医疗卫生、后勤福利、外事工作等
(3)经营管理类:经营决策、计划工作、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4)生产管理类: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科技管理、环境保护、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档案与信息管理、基建管理、设备管理、合同等
二、科技档案
(1)产品文字材料:各种任务书、建议书、协议书、说明书、鉴定书、试验大纲、试验报告、分析报告、审查报告、运行报告、总结、产品图样等
(2)科研文字材料:各种合同(协议书)、任务书、科研报告、调查报告、开题报告、实验报告、鉴定证书、发明申请书等
(3)基建文字材料:各种建议书、任务书、计算书、开工报告、概(预、决)算、检验分析材料、施工图样等
(4)设备文字材料:各种申请书、说明书、技术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设备图样等
三、财务档案
会计原始凭证和报表中所附的各种借据、书面证明材料、分析报告等。
四、人事档案
职工的招聘、履历、培训等
五、电子档案
计算机磁带、磁盘和光盘等
六、声像档案
照片、缩微胶片、电影胶片、录像片、录音磁带和唱片等
档案分类是什么呢?
档案分类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特征的异同点,对档案进行有层次的区分,并形成相应的体系。
定义:
广义为档案概念分类、档案实体分类、档案检索分类的总称。这 3种分类的功能各有侧重,概念分类主要为了具体认识档案,实体分类主要为了科学管理档案,检索分类主要为了准确查寻档案。狭义指全宗内档案分类,即档案整理的分类,它仅是档案实体分类中一个方面的内容。
档案分类是多种角度、多层次的分类系统,分类方法比较复杂,一直有多种意见,是档案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检索分类:
亦称档案信息检索分类或档案情报检索分类。是以档案记述的内容为对象进行等级分类的逻辑体系。它以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从事的社会实践分工为基础,以档案记述的事物属性关系为依据,按照逻辑方法进行统一分类,不受档案所属全宗的限制。
主要用于编制卡片目录和组织情报的机械化、自动化检索,一般不适用于档案实体管理的分类 (某些特殊专业档案例外),档案馆的情报检索分类系统与档案实体分类排列上架序列通常是不一致的。
企业档案如何整理及分类?
要看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
一般的分法是:
1、行政工商资料为第一分类;
2、人事资料为第二分类;
3、项目资料为第三分类;
以上三个只是大的分类,每个分类下还要有细分:
1、行政工商资料细分
(1)工商资料(章程、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财务资料(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每年审计资料等)
(3)生产企业还会有生产许可、卫生许可证、专利证书等等
(4)房地产公司就有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国土证、产权证等等
2、人事资料细分:
(1)招聘面试入职资料(含员工个人信息及相关证照)
(2)每月考核资料
(3)培训资料(培训台账等)
(4)薪资标准资料
(5)员工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6)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培训合同、其他与公司特殊签订的合同
3、项目资料细分
项目资料根据公司经营性质分法不同,比如生产性的和销售型的,资料区别很大,在此就不一一列出了。
管理要点:
1.文件分类存放。
2.文件分等及存放。
3.部分文件不可以正本借出,应建立副本。
4.部分文件禁止复印。
5.建立文件借出与归还登记本。
6.文件架应依据分类明确标示。
7.活页夹应依据内容明确标示。
8.文件应赋予编号,并按照编号依序存放。
9.各类文件应订定保存期限,年终必须将过期文件进行整理销毁,空出空间给后续文件存放。
档案管理国家标准有哪些?
档案管理国家标准有很多,比如:
GB / T 28624-2012组织机构代码数字档案管理和技术规格
GB / T 27703-2011信息与文献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文献保存要求
GB / T 28042-2011为基础的电子商业的主要活性交易个人信用档案规范
GB / T 24422-2009信息和文献 - 档案纸耐久性和耐用性要求
GB / T 15418-2009档案分类索引规则
档案开放的起始时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包括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民国时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向社会开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
(三)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
档案管理方法分类
会博通综合档案管理系统资深经理指出:
作为档案管理从业人员,档案分类是基本内容之一。做好档案分类工作,就可以使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提高。那么档案分类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才能让档案管理工作更专业,更科学呢?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国家关于档案管理分类应遵循原则供大家参考!
国家档案分类,是以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分工为基础,按照档案的内容和特点,分门别类组成的科学体系。它是对概括档案内容特征的概念进行逻辑分类和系统排列形成的一种概念标识系统。档案分类法的表现形式是档案分类表。档案分类表是进行档案分类标引的依据,用于编制分类检索工具,提供分类检索途径。档案分类法以职能分工为主要分类标准,并结合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的属性,选择其他辅助分类标准。如行业分类、载体分类、学科分类等。
档案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记录,而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是以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职能分工形式来进行的,因此,职能特性是档案特有的最主要的属性,以职能分工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分类体系能反映出社会实践分工情况,与档案实体的全宗管理原则相协调,具有稳定性和客观性,也便于档案利用者有效地检索和利用档案。职能分工原则是档案分类区别于其他文献分类法的主要标志。
档案分类法采用的是体系分类法的原理。所谓“类”, 是许多具有某种共同属性的事物的集合。用以表示一类事物的名称,称为类名,在文献分类中,称为类目。类目是分类法的基本单位,类目的代号称为分类号,分类法是以分类号做标识,按分类号的顺序排列的。类是可分的,一事物除了具有与同类事物共同的属性外,还具有其他属性,因此,可以用另外的属性作为分类标准对一类事物进行划分,即分类。经过一次划分所形成的一系列概念称为子类或下位类,被划分的概念称为母类或上位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隶属关系,各子类之间互称同位类,它们之间是并列关系。分类可以连续进行,经过一次划分所得的子类,还可以用其他分类标准再次划分。这样层层划分,层层隶属,便构成了一结构严密的等级体系。
档案案卷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档案案卷的分类标准
3.1 档案
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中国档案分类法》(以下简称《中档法》)
用于对档案进行分类标引的工具。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分类表》、《清代档案分类表》、《民国档案分类表》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档案分类表》。
3.3 主表
档案分类法的主体,是一种文献分类体系的具体体现。《中国档案分类法》的主表是以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组成的逐级展开的逻辑系统。
3.4 复分表
也称附表、辅助表。在编制《中档法》时,将主表中采用同一标准进一步细分的相同类目合并起来,并配以号码编排成表,附于正表之后。以节省篇幅,供主表的类目进一步细分使用。复分表按其应用的不同范围分为通用复分表和专类复分表等。
3.5 分类表索引
将主表中的类目(包括注释)改编成主题标目形式,按主题法原则依一定字顺、次序排列起来,并标明分类号,指引检索者查找所需主题在主表中的位置。
3.6 档案分类标引
将档案主题的自然语言转换成档案分类检索语言的过程,也就是对档案进行主题分析的结果赋予分类号标识的过程。档案条目按所赋予的分类号排列起来,就形成了一个与分类体系相同的逻辑系统,从而达到系统反应档案,便于检索、利用。
3.7 类目
又称类名,是一些在性质上或特征上具有共同属性的档案总称。类目规定了一类档案的性质和内容范围,以便区别于其它的档案。类目是档案分类表的构成单元。一个类目一般包括一个档案主题,但有时也包括一个以上的档案主题,形成一个类组。
3.8 分类号
类目的简明编码、标记符号,可固定全部类目的先后次序和明确一个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特定位置以便于标引、排列和进行检索、组织馆藏。
3.9 类目注释
对类目的说明,用于明确类目的内容范围,指出类目之间的关系,规定需要使用的特殊分类方法。
3.10 档案主题
文件或案卷中用以表达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内容的总称,即档案的中心内容。一份文件或一个案卷可以有一个以上的主题。
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三条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 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这是首次将档案分级管理制 度写进了档案行政法规,用法规的形式予以规定。在2001 年国家档案局发布的 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中,提出要制订《国家档案馆馆藏永久保管档 案分级标准与管理办法》。可见对永久保管档案的分级管理已经被提上了日程, 成为今后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各个时期的历史档案作为永久 保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分级管理和保护也是新《实施办法》提出的新 要求和新契机。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历史档案分级管理体系正是贯彻新 [19] 《实施办法》的必然要求。 第二,对历史档案实行分级管理,也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的需要。2002 年 10 月28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 “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 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及“历史 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 等”属国家文物,受国家保护。并规定:“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 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 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 5 规定了档案部门对于保护文物的义务。由于“文物是与档案在内涵上最为接 [20] 近的概念(事物) ”,“档案,尤其是重要的档案,因其既有原始记录作 用又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作用,可看作是文物。”因而,各级国家档案馆有必 要对馆藏历史档案进行区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对 具有文物属性的档案划分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 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在 日常历史档案管理工作中,除了一两件镇馆之宝外,对绝大多数的历史档案往 往只能平均分配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行相对粗放的管理方式,这就必 然加剧海量馆藏历史档案和有限保护资源的矛盾,对历史档案的长久保存和重 点保护极为不利。只有科学、可行地制定等级划分标准,构建历史档案分级保 护体系,才能在日后的历史档案保护工作中有所侧重,更加合理地利用和配置 [23]如一级历史档案的保管保护条件可优于其他级别历史档案, 有限的保护资源。 平时可重点检查一级历史档案,遇到突发性灾害,也可先抢救一级历史档案, 6 以确保国家珍贵文化遗产的安全。 第五,对历史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是依法管理档案、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的 内在要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 《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档 案管理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一般可从以下 9 几方面考虑:一是档案形成时间的特殊性。凡是在历史上重大事件发生时形成 的档案,因对揭开历史的真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价值的珍贵程度是无庸 置疑的;二是档案形成者身份的特殊性。档案形成者身份的重要程度,有时往 往决定了档案内容的重要性。凡是反映著名人物思想、生平活动轨迹的原始文 献,均应是珍贵档案的重要候选对象。如领袖人物的手稿、书信等,其价值突 显,应作为一级档案保管;三是档案内容所反映或涉及的对象的特殊性。凡是 档案内容反映的对象具有国家意义、社会意义和民族意义的,应定为一级档案; 具有行业意义、地区意义的,应定为二级档案;具有机关意义的,应定为三级 档案。价值原则是档案分级鉴定中应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32] 当然,档案的价值归根结底是对人们需求的满足程度。档案价值实为档案 的使用价值,也就是档案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效用。其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 日常工作查考价值、史料价值和文物收藏价值三个方面。国家档案馆的历史档 案分级鉴定更侧重于从历史档案的史料价值和文物收藏价值角度来判定历史档 案的价值大小。所谓史料价值就是可以作为历史凭证、载入史册的价值。所谓 文物收藏价值是指历史档案具有文物性质的纪念价值和欣赏价值。档案馆在进 行历史档案分级鉴定时,必须根据所收藏历史档案的年代和构成,从史料价值 和文物收藏价值角度出发,既要考虑社会的利用需要,又要具体分析历史档案 本身所具有的全部价值,综合判断历史档案的价值。 (2)等级原则。《档案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永 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虽然档案分等级管理涉及档案工作的方方 面面,包括档案全宗的保管、档案馆库房条件、档案的执法等工作,但区分档 案价值等级,即档案的分级鉴定是实践档案分级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由此决定 了档案分级鉴定必须明确地把档案价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摒弃“特别重 要”、“重要”等过于含糊、抽象的词语,为档案分级管理付诸于实践提供可 能。[33] 档案定级,是在对档案价值进行判断和鉴别的基础上,将各种不同的档案 分为不同的等级,它通过对档案不同等级的确定,显示了档案不同的价值和不 同的珍贵程度,由此为采取有区别的保管措施提供了可能。在传统的档案管理 制度中,档案价值大小的等级序列,主要通过档案保管期限来显示,即档案保 管期限越长,其价值越高,保管期限越短,其价值越低。尽管各级档案馆一般 都把历史档案列入永久保管范围,但定为永久保管的历史档案也并不一定就同 珍贵划上等号,因为判断历史档案是否珍贵,除了可供利用的时间长短外,还 有其他许多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