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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的装订及保管常识_会计档案的装订及保管常识有哪些

作者:老师 时间:2022-10-28 08:06:17 点击:

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

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

一、决算报表

1、按“卷”整理。一册(本)为一卷,编制一个档号,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2、编页号: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上角,背面在其左上角编写页号。

3、填写会计档案盒的封面及盒脊

(1) 全宗名称:全宗名称相当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和会计凭证盒正面上的“单位名称”要求一致。

(2)案卷题名:由整理会计档案的人员自拟。案卷题名应准确概括本盒会计档案的形成单位、时间、内容、类别。

(3)起止时间:填写形成本盒会计档案的起止年月日。

(4)卷数、张数: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总卷数和总张数。

(5 )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填写该盒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6)全宗号、目录号

(7)案卷号: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案卷号或案卷起止号,在案卷起号和止号之间用“一”隔开。

(8)盒号:暂不填。

(9)填写会计档案盒盒脊项目。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点“档案著录”中的“案卷著录标引” 点“添加” 档案类别“会计档案” 二级类目“财务报告类” 保管期限“永久” 年度“2016” 题名2016年决算报表” 文件开始时间文件截止时间件数(该卷盒内文件份数)载体数量(最后一个页号)点保存。

二、会计账簿

1、有页号的可不再另编页号。

2、其他操作与决算报表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使用同一目录号,案卷号连续编。

3、如果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几年记在一个账簿上的,则用完后归档。(最多两年使用一册账簿)

4、总账、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操作步骤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

5、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账簿类”.

三、会计凭证

1、排列:按年度的先后排列,同一年度内按月份的先后排列。

2、会计凭证的编号:

每本凭证一个档号,全部编完,年度与年度之间拉通编。会计凭证封面有档号的填在档号处,没有档号的填在会计凭证封面左上角空白处。

3、装盒并填写:

编号完成后,按顺序装入会计档案凭证盒,装满一盒再装下一盒。填写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及盒脊。根据会计凭证封面的有关项目对应填写,填写方法与会计凭证封面一致。

(1)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2)会计凭证名称:填写能够反映会计凭证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付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或“基建会计凭证”、“工会会计凭证”、“预算外会计凭证”等。

(3) 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所属年月。

会计档案的装订及保管常识

(4) 起止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5) 归档时间:填写单位内财务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的年月。

(6) 立卷人:填写整理本盒会计凭证的人员姓名。

(7) 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填写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9)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10) 目录号: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

(11)案卷号: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12) 会计凭证盒盒脊填写方法

盒脊项目与正面有关项目对应填写。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凭证类”,并录入凭证起止号。

会计档案的整理技巧

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存、利用会计档案的前提,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努力做好。

(1)会计凭证的整理。

会计凭证是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保管都有明确的要求。会计凭证要做到装订整齐、完整、牢固,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整理会计凭证,首先,要把所有应归档的会计凭证收集齐全,并根据记账凭证分类。记账凭证一般分为现金收、付款凭证,银行收、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共三类五种。根据不同的种类,按时间或按顺序号逐张排放好。其次,整理记账凭证的附件,剔除不属于会计档案范围和没有必要归档的一些资料,补充遗漏的必不可少的核算资料。再次,清除订书针、曲别针等金属物。最后,将记账凭证按适当厚度分成若干本。将会计凭证整理好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计凭证的装订工作。

(2)会计凭证的归档。

首先,要认真填好会计凭证的封面。封面各记事栏是事后查账和查证有关事项的最基础的索引和凭证。其次,填好卷脊上的项目。卷脊上一般应写上“20xx年xx月凭证”和案卷号。再次,将装订好的凭证入盒,由专人负责保管。

(3)会计账簿的整理。

年度终了,各种账簿(包括仓库的材料、产成品或商品的明细分类账)在结转下年、建立新账后,一般都要把旧账送交总账会计集中统一整理。首先,将活页账按页码顺序排好,加封面后装订成本。然后,将各种账簿按照会计科目顺序排列,据以逐本登记会计档案(会计账簿)封面。会计账簿封面的有关内容要写全。

(4)会计报表的整理。

会计报表一般在年度终了后,由专人(一般是主管报表的人员或财会机构负责人)统一收集、整理、装订,并立卷归档。平时,月(季)度报表,由主管人员负责保存。年终,将全年会计报表,按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登记会计档案(会计报表)目录,逐项写明报表名称、页数、归档日期等。经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由主管报表人员负责装盒归档。

(5)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其他财会资料,包括年(季)度成本、利润计划、月度财务收支计划、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工资计算表及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也应随同正式会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但是,这部分资料不全部移交档案部门,有的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由财会部门保存。这就需要认真筛选,把收集起来的这些资料,逐件进行鉴别,将需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存放的,按要求另行组卷装订,而后移交档案部门。

会计档案的整理要规范化。封面、盒、袋要按统一的尺寸、规格制作,卷脊、封面的内容要按统一的项目印制、填写。要做到收集按范围,整理按规范,装订按标准。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重要程度不同,其保管期限也有所不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中国企业和其他组织、预算单位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有:

年度决算财务会计报告; 资本金、股金及股权明细; 开销户登记簿; 客户挂失申请书、挂失登记簿、补发凭单(卡)收据; 账销案存的清单或资料。 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销毁清册; 7有价单证、业务公章销毁清册; 机构变动交接清册; 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及扣划书; 己用凭证、账簿登记簿; 会计系统数据移植日的所有会计档案; 会计初始环境文本、 基础数据维护修改有关记录、 文件; 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档案。

2、保管期限为25年的会计档案有: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税收日记账(总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会计档案的装订及保管常识

3、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有:

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4、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有:

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财政总预算保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国家金库年报、基本建设拨货款年报;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报表)。

5、保管期限为5年的会计档案有:

下级行上报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 报表及附件、说明);联行往来清单及查询查复书; 密押代号表使用保管登记簿; 存、贷款单位余额对账回单;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卡片;客户申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基本资料、协议; 其他需要保管五年的会计档案。

6、保管期限为3年的会计档案有:

各级行本身及汇总全辖的日计表;会计系统运行日志; 不定期报表;会计检查工作底稿、检查报告、整改情况等检查资料;流水账; 其他需要保管三年的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工作职责

1、贸易公司总帐工作的统筹及汇报;

2、负责审核出纳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是否账实相符,并与ERP系统相核对;

3、负责公司费用的核算,认真审核相关费用单据。并按部门归集、分配各项管理费用,编制各部门费用明细表,定期进行纵向分析;

4、负责公司往来债权债务账目的定期检查,包括总分公司往来账务的检查核对,按时与往来应付、应收会计核对明细账目;

5、负责公司的'成本结算及管理;

6、负责公司的税务审计工作;

7、完成会计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

会计基础之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的内容

(1)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移交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注意掌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永久保管期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保管3年的:月、季度财务报告

保管25年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保管5年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卡片

其余为15年。

08多选:企业应永久保存的是( )。

A、年度财务报告

B、现金日记账

C、原始凭证

D、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答案:AD

4、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和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对于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如何装订保管会计档案

  装订保管会计档案不容忽视以下几点:
  1.凭证的装订与保管会计凭证是单位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凭证一般以月为单位,财务人员需要对每月的会计凭证及时装订,以便于查找与保存。凭证装订的时间一般在当月结账工作完成后,不应积攒甚至杂乱的堆放。
  各单位应配备财务装订用工具,如装订机、装订线、装订针等,也可以使用重型订书机,使用比较简单方便、省时。凭证的装订有配套的凭证封面、封底、包角,装订前的一些准备性日常工作也不要忽视,日常保持凭证存放整齐有序,每月在编制凭证的同时,根据凭证编号大体分册,用大铁夹或长尾夹稳固下来,便于装订成册。
  装订时,把当月全部凭证做个估算,大约平均分成多少册合适?将封面、记账凭证、封底、包角放好,反复罗列检查是否整齐有序,然后用重型订书机将左上角订牢,包好包角,完成装订。最后把封面凭证起止日期、册数、凭证号数等等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2.账簿的装订与保管日前,手工账簿已越来越少的发挥其作用,财务软件的功能使凭证在录入后自动生成了账薄。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可以根据管理需要每月打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可以以年度为单位,打印成纸制账簿,装订成册保存。
  3.财务报告类的装订与保管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也是会计档案重要的组成部分。各类报表在编制完成时应做好电子文件存档工作,同时根据需要打印纸制报表,按报表所属期间、性质做好分类保管。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合同文件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经济合同比如单位购销合同等,是财务收付款的重要依据,归属财务人员负责保管的,应认真保存,对履行完毕的合同分门别类做好保存。财务人员还应做好单位财务文件的保管工作,明确保管人员及场所,定期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3篇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是为了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移交、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会计数据毁损、散失和泄密而制定的。下面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1
1.根据有关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本公司财务会计档案;

2.财务会计档案的范围:

2.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及其他凭证;

2.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 日记 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等;

2.3会计 报告 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等;

2.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保管清册、销毁清册;各类经济合同(包括会签单、审批单等);银行开户许可证;其他有财务保存价值的资料。

3.财务、会计档案的装订应按类别、按编号顺序按时装订成册,标明月份、起止年、号数、凭证张数,由装订人、审核人、主管签章;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3.1会计凭证:当月会计凭证必须于次月15日以前装订完毕

3.2会计账簿:电脑账本必须于次年1月底以前打印并装订完毕

3.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账单:必须于次年1月底以前装订完毕

3.4财务报告:按年装订,必须于次年1月底以前装订完毕

3.5经济合同:按经济合同类别、所属项目来装订

4.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

一年,期满后,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

5.凡需借阅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三大类档案的,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办理:

5.1有权借阅本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人员为:集团的董事长、总裁及分管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审计经理;本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和主管会计。

5.2其他人员需调阅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的,必须本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批准、且必须在财务部门查阅;未经财务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印。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档案;

7.财务会计工作移交的规定:

7.1财务人员因故离开公司或工作调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离职 手续。

7.2财务人员在办理移交工作手续前必须及时办理完毕未了的工作事项,移交人须填写工作移交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姓名及职务岗位、交接实物的名称和数量、凭证账册的名称数量及所属期限、文件名称及数量、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其中电子数据应说明存放目录和文件名称,并进行实际操作。

7.3本公司会计主管及以下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经理监交。 8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9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 说明书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 其它 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条 会计档案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五)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 收据 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电脑备份及软件操作资料、相关学习会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会计人员为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并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室,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形成档案的各部门和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别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 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

(二) 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 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四) 装订好的凭证应套上凭证盒,并填写好凭证盒上各栏内容。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的次年2个月内,应对各种账册进行整理、装订。整理账簿时应检查所有账页是否已并入相应账户内,各种账页是否按科目的编号顺序和日期先后排列整齐,账面有否颠倒、夹错、漏页,账页与账页之间的余额是否衔接,每张账页是否填有科目代号和科目名称,更改对是否划红线盖名章,空页、空格是否按规定写明“空页”字样,年终封账是否划上红线,年末余额是否按规定

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度”字样,账页流水编号是否连续不断。

(二) 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三) 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会计报表的整理、装订

(一) 在办完年终决算的第二个月应对各种报表进行整理、装订,检查报表是否齐全,张数有否短缺,名章是否盖全。

(二) 各种月度报表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决算报表应单独装订成册。

(三) 分册制作报表目录,加制封面封底,封面上填明单位名称,会计年度,所属月份,报表名称,盖妥装订人员的骑缝名章。

四、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移交与保管

公司的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各种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会计档案室,不得自行封包保存。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

档案,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无缺,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条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第七条 会计档案的查阅

由于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内部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必须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调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经会计总监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

二、审计、 财税 部门因审计和查账事项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审计或查账公文,并由公司接待部门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申请单经公司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的调阅,须经会计总监批准。

三、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等部门因对理相关案件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 正式公文或 介绍信 ,经 公司法 务部门审核认可后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 经会计档案管理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取证时可以抄录、照相或复印,但不得将档案带走。

四、外单位人员调阅档案,需由会计部门人员陪同,查阅完毕,应立即归还档案室。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会计负责人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五、查阅档案时,严禁拆散原卷并不得把档案原件抽走、涂改、勾划或损坏,查阅后,应由查阅人在档案封底备查栏内注明日期和原因。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鉴定。每年年初应由会计档案主管部门和公司稽核部门对上年度会计档案共同进行一次综合鉴定。对债权债务未结清的档案应抽出重新装订,直到债权债务了结后再作销毁。如果保管期限不一致但装订在一起的会计档案应在上述两部门的见证下将要销毁的凭证抽出后重新装订。

二、会计档案的销毁。 经鉴定后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档案管理员提交销毁申请报告,并造具“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会计档案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销毁。

三、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四、会计档案销毁时,会计档案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整个销毁过程。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要求内容

会计档案包括书面档案和磁盘档案,内容是所有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一条 书面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二、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

三、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

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会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

四、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档案。

第二条 会计电算化具体要求

一、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帐页和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 装订成册,年终将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二、转账凭证的输入和保管,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输入计算机。机制凭证在输入计算机后要打印输出,妥为保管。

四、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

(一)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打印一次。

(二)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

(三)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年打印一次。

(四)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要求和时间打印。

第三条 电算化数据备份管理

一、必须经常进行会计核算数据的备份工作,避免意外和人为的错误造成数据丢失;发生会计数据丢失时,必须及时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

二、需要做备份的文件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

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

三、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等需要备份的数据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的地方妥为保管。

四、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 操作系统 、各类应用程序软件和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以及上述软件的备份磁盘,必须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五、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__,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

看了

会计档案如何整理?

会计档案整理步骤如下:
(一)决算报表

1、按“卷”整理。一册(本)为一卷,编制一个档号,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2、编页号: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上角,背面在其左上角编写页号。
3、填写会计档案盒的封面及盒脊
(1 ) 全宗名称:全宗名称相当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和会计凭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1323563证盒正面上的“单位名称”要求一致。
(2)案卷题名:由整理会计档案的人员自拟。案卷题名应准确概括本盒会计档案的形成单位、时间、内容、类别。
(3)起止时间:填写形成本盒会计档案的起止年月日。
(4)卷数、张数: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总卷数和总张数。
(5 )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填写该盒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6)全宗号、目录号
(7)案卷号: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案卷号或案卷起止号,在案卷起号和止号之间用“一”隔开。
(8)盒号:暂不填。
(9)填写会计档案盒盒脊项目。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1)点“档案著录”中的“案卷著录标引” → 点“添加”→ 档案类别“会计档案” →二级类目“财务报告类” →保管期限“永久” →年度“2016” →题名2016年决算报表” →文件开始时间→文件截止时间→件数(该卷盒内文件份数)→载体数量(最后一个页号)→点保存。

(二)会计账簿1、有页号的可不再另编页号。
2、其他操作与决算报表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使用同一目录号,案卷号连续编。
3、如果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几年记在一个账簿上的,则用完后归档。(最多两年使用一册账簿)
4、总账、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操作步骤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
5、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账簿类”.
(三)会计凭证1、排列:按年度的先后排列,同一年度内按月份的先后排列。
2、会计凭证的编号:
每本凭证一个档号,全部编完,年度与年度之间拉通编。会计凭证封面有档号的填在档号处,没有档号的填在会计凭证封面左上角空白处。
3、装盒并填写:
编号完成后,按顺序装入会计档案凭证盒,装满一盒再装下一盒。填写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及盒脊。根据会计凭证封面的有关项目对应填写,填写方法与会计凭证封面一致。
(1)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2)会计凭证名称:填写能够反映会计凭证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付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或“基建会计凭证”、“工会会计凭证”、“预算外会计凭证”等。
(3) 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所属年月。
(4) 起止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5) 归档时间:填写单位内财务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的年月。
(6) 立卷人:填写整理本盒会计凭证的人员姓名。
(7) 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填写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9)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10) 目录号: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
(11)案卷号: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12) 会计凭证盒盒脊填写方法
盒脊项目与正面有关项目对应填写。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凭证类”,并录入凭证起止号。

如何装订会计凭证

所需材料:记账凭证封面、封底、封角、固体胶、针线、打孔器

具体步骤:

1、将记账凭证同封面、封底、封角弄整整齐齐的,用夹子固定住。

2、在凭证上打两个孔。(孔的位置、两孔的距离需要注意)。

3、然后针线穿过,要装订牢固(针线是财务专用的)。在背面线打结。

4、针线穿好,牢固后,封角上抹固体胶。

5、固体胶抹好后,封角延虚线斜向上折叠,反到背面继续整齐折叠。

6、完成后,如下图所示,记账凭证就装订完成了。

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对会计档案应当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会计档案的保管方式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注意事项有哪些?大神们帮帮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 ),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二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按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八条 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简称境外单位 )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1984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发管理办法》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 附表一: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表二: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更新、更多、更好、更全的财税资料请到天财网( )下载! 附表一: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 案 名 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 会计账簿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账单 5年 附表二: 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 号 档 案 名 称 保管期限 备注 财政 总预算 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税收 会计 一 会计凭证类 1 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 10年 10年 2 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 10年 3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 15年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传票汇总表 4 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 15年 缴款书存根联在销号后保管2年 5 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 15年 包括: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6 农牧业税结算凭证 15年 二 会计账簿类 7 日记账 15年 15年 8 总账 15年 15年 15年 9 税收日记账(总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25年 10 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 15年 15年 15年 11 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账 25年 25年 12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13 财政总预算 永久 14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 10年 永久 15 税收年报(决算) 10年 永久 16 国家金库年报(决算) 10年 17 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0 10年 18 财政总预算会计旬报 3年 所属单位报送保管的2年 19 财政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 所 5年 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20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 5年 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21 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报表) 10年 电报保管1年,所属税务机关送的保管3年 四 其他类 22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5年 15年 23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永久 永久 24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永久 永久

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会计凭证作为记账的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档案和经济资料。本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可能因为各种需要查阅会计凭证,特别是发生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时,会计凭证还是依法处理的有效证据。因此,任何单位在完成经济业务手续和记账后,必须将会计凭证按规定的立卷归档制度形成会计档案资料,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不得任意销毁,以便日后随时查阅。

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主要有: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部门在依据会计凭证记账以后,应定期(每天、每旬或每月)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将各种记账凭证按照编号顺序,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起加具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由装订人员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3、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各称和编号,以便查阅。对各种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押金收据、提货单等,以及各种需要随时查阅和退回的单据,应另编目录,单独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分别注明日期和编号。

4、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会计档案整理流程

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存、利用会计档案的前提,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努力做好。
(1)会计凭证的整理。
会计凭证是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保管都有明确的要求。会计凭证要做到装订整齐、完整、牢固,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整理会计凭证,首先,要把所有应归档的会计凭证收集齐全,并根据记账凭证分类。记账凭证一般分为现金收、付款凭证,银行收、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共三类五种。根据不同的种类,按时间或按顺序号逐张排放好。其次,整理记账凭证的附件,剔除不属于会计档案范围和没有必要归档的一些资料,补充遗漏的必不可少的核算资料。再次,清除订书针、曲别针等金属物。最后,将记账凭证按适当厚度分成若干本。将会计凭证整理好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计凭证的装订工作。
(2)会计凭证的归档。
首先,要认真填好会计凭证的封面。封面各记事栏是事后查账和查证有关事项的最基础的索引和凭证。其次,填好卷脊上的项目。卷脊上一般应写上“×年×月凭证”和案卷号。再次,将装订好的凭证入盒,由专人负责保管。
(3)会计账簿的整理。
年度终了,各种账簿(包括仓库的材料、产成品或商品的明细分类账)在结转下年、建立新账后,一般都要把旧账送交总账会计集中统一整理。首先,将活页账按页码顺序排好,加封面后装订成本。然后,将各种账簿按照会计科目顺序排列,据以逐本登记会计档案(会计账簿)封面。会计账簿封面的有关内容要写全。
(4)会计报表的整理。
会计报表一般在年度终了后,由专人(一般是主管报表的人员或财会机构负责人)统一收集、整理、装订,并立卷归档。平时,月(季)度报表,由主管人员负责保存。年终,将全年会计报表,按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登记会计档案(会计报表)目录,逐项写明报表名称、页数、归档日期等。经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由主管报表人员负责装盒归档。
(5)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其他财会资料,包括年(季)度成本、利润计划、月度财务收支计划、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工资计算表及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也应随同正式会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但是,这部分资料不全部移交档案部门,有的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由财会部门保存。这就需要认真筛选,把收集起来的这些资料,逐件进行鉴别,将需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存放的,按要求另行组卷装订,而后移交档案部门。
会计档案的整理要规范化。封面、盒、袋要按统一的尺寸、规格制作,卷脊、封面的内容要按统一的项目印制、填写。要做到收集按范围,整理按规范,装订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