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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档案电子化要求是什么

作者:老师 时间:2023-12-23 02:34:53 点击:

长春档案电子化要求是什么

长春档案电子化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 档案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和规范,不存在虚假材料、档案涂改或造假等问题。
2. 档案必须以电子形式进行存储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必须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目录等整理工作,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使用。
4. 必须使用专业的档案管理软件或系统进行电子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5. 必须对档案进行定期备份和更新,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6. 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的来说,长春档案电子化要求是为了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实现档案的电子化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如下:档案人员要转变思维方式,更新观念;档案人员要保证电子文件的可识读性;档案人员要确保电子档案的原始性;档案人员要加强对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档案人员要严保档案安全。

1、档案人员要转变思维方式,更新观念。

要提高档案人员对电子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摆脱以纸质档案管理为基础的传统思维模式,建立以电子档案为基础的新型思维模式,实现由纸质文件的现代观念向电子档案的“后现代观念”的转变。

2、档案人员要保证电子文件的可识读性。

电子文件的信息内容是以特定的编码形式记录下来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有新的编码替代原来的编码,电子文件各自所有的编码方式和迅速变化的计算机系统运行环境间矛盾会越来越尖锐。

3、档案人员要确保电子档案的原始性。

电子文档在保存中容易被复制和修改且不易被发现,因此,保证电子文件的原始性是保证其凭证作用的关键。

4、档案人员要加强对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长春档案电子化要求是什么

电子文件其物理结构和逻辑结构往往不一致,同一个电子文件中的正文、图形、指示、附件等可以不在载体上连续存放,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载体上而不影响其正常显示输出,在电子文件的传输载体转换等信息处理过程中,其物理结构经常发生变化,而其逻辑结构却可以保持不变。

5、档案人员要严保档案安全。

要注意电子文件“物理生命”与“信息生命”的保护。保护电子文件的“物理生命”主要是防磁、控制环境的温湿度、防机械损伤。对电子文件“信息生命”的保护是对档案管理又一新的挑战。

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2021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本条例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第三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规范标准、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依法利用的原则,维护城建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第四条 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其档案业务受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由所在地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建档案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开发、利用、保护等工作。第六条 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城建档案事业所需经费,确保城建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七条 对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奖励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报送、移交、接收第八条 下列城建档案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或者移交:
  (一)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防洪工程、抗震工程、人防工程(机密级及以上的工程除外)等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二)城市地下建(构)筑物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各类管线工程档案及地下管网普查、补测、补绘成果档案;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三)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五)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应当归档的城建档案。第九条 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应当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第十条 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档案资料应当是原件;依照有关规定可以报送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复制件上应当注明原件的保存处,并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印章;
  (二)建设工程文件、图纸签字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档案资料应当真实、齐全、完整、字迹清楚、规格统一;
  (四)建设工程竣工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归档标准、规范要求;
  (五)各种管线工程竣工图应当以竣工测量成果为依据。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当将电子档案、声像档案一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电子档案的内容应当与纸质档案、声像档案一致,其存储格式、载体和保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
  声像档案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
  地下建(构)筑物、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测绘,形成竣工测绘成果,并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建设单位按照承诺期限按时移交。第十三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被撤销或者注销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其主管部门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长春市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人事档案接收”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本市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户口(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密封完整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体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员工录用手续(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长春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存档办理条件

长春档案电子化要求是什么

长春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存档办理条件

档案管理亦称档案工作。是档案馆(室)直接对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总称,也是国家档案事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长春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存档办理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存档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生源是长春市城区内的高校毕业生;

2、派遣到在长春的非公有制工作单位。

二、档案转递方式:

1、在长春市内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学校指派专人将档案送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应届毕业生不允许自带档案。

2、其他省(市)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档案以邮寄方式寄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就业报到、存档手续办理流程:

1、毕业生可以先登录长春人才网,查询档案(学校邮寄)是否在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2、查询档案已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后,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名头派遣至在长的非公有制工作单位、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存档手续。

四、长春市人才市场怎么存档案

一般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是两种情况

(一)刚毕业的学生,学校会给你发《报到证》,需要放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存档。

如果你毕业时,没找到单位。这时学校就会把你的《报到证》档案开到你的生源地。你只需要在报到证到期之前到生源地人才市场(人社局下属单位)报到存档就行。

(二)已经有单位的人

档案从公司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的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去人才中心填表、要求申请调档函。填写人员登记表(注意一定要确定档案所在单位全称),人才中心会弄好调档函。

2、调档。可委托人或者自己亲自拿调函回档案所在公司将档案商调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以自带或者快递或者机要方式到人才交流中心。

3、签订协议并缴费。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相片一张去人才交流中心并签订《人事代理手册》即办理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