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察院数字化解决方案
会博通检察院综合档案管理系统
会博通检察院综合档案管理系统,整体上实现了模块认证、用户认证和功能认证的统一管理门户框架,并能根据检察院统一业务系统的接口要求进行文档及相关数据对接。会博通检察院综合管理系统全面实现档案从收集、管理、利用、编研、鉴定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包括检察院案件档案管理,检察院证照管理,法律法规档案管理,档案借还管理,自定义分类管理,流程化归档管理,检察院咨询台,用户权限管理等内容。
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法院档案管理办法是指导法院管理档案的文件,规定了法院档案的归档、保管、利用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和程序。
法院档案管理办法是为规范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办法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档案归档、档案保管、档案整理、档案利用、档案借阅和档案销毁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该办法规定了法院档案的分类和归档标准,明确了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安全保管要求,并对档案电子化、数字化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便于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法院档案。此外,法院档案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档案利用和借阅程序,规定了档案利用和借阅的范围和条件,保证了各类社会机构和公民的合法知情权和参与权。
如何处理已经没有保存价值的法院档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保存期限的法院档案,应当按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和利用。在此期限届满后,如果档案已经失去保存价值,则可以进行销毁处理。具体销毁程序和方式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对于规范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法院应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法院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已经依法销毁的纸质档案,应当进行记录并确认销毁,销毁记录包括档案名称、库号、件号、销毁时间、销毁方式等内容,并进行签名盖章。销毁记录由法院档案馆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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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1、档案材料的收集及整理、组卷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进行。档案材料的收集要尽可能齐全、完整,尤其是基本证据材料一定收录入卷,不可缺失,组卷要严格按照统一的规定进行。 2、案卷材料的排列和卷内目录的填写。案卷材料应严格按照实际诉讼程序依次排列,主要证据在前,辅助证据在后,印件在前,底稿在后。刑事、民事、行政、再审、申诉等案卷材料的排列顺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排列。填写卷内目录时,除卷内目录所列项目应逐一填写外,案卷内的法律文书、相关证据材料均应逐一填写清楚。 3、检察机关侦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应将起诉书连同侦查卷宗(包括证物等),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后应将判决书送检察院一份。该案卷宗由人民法院存档保管。检察院可将提起刑事案件决定书、检举被告人决定书、施行强制处分决定书、向被告人宣告侦查终结笔录、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决定书、法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检察长所提出之抗议书和上级法院的裁定书等以及侦查计划和内部有关文件与书信等材料,存档保管。 4、公安机关侦查移送检察院向法院起诉的案件,经法院判决后除将判决书送检察院并抄送公安机关外,该案卷宗仍应由法院归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