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中标
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航拍、定位、实测、绘图等,留存了海量的档案记录,这些档案记录经规范整理后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资料。
这些资料大有用途: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真实反映和历史见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始依据,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重要保证。
然而,这些档案资料如何管理是土地确权真正发挥作用重要的一环。
为此,2014年11月底,原农业部、国家档案馆就印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2017年,《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也正式出台,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作出规范。
随着数字农业农村的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电子化已然成为一个重要的趋势,江门顺势而为,创新“一标三片区”模式,全力推进确权档案数字化。
成效
扫描超1729万页,约占总量80%
确权档案数字化加工是确权档案进馆移交的基础工作之一,江门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涉及镇(街)71个、农户(承包方)566267户、经济合作社(发包方)11980个。
只有全面做好土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数字化及安全保管工作,才能确保土地确权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为此,江门市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创新“一标三片区”模式,投入465万元,整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2019年,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选定3家确权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供应商,按照《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与移交工作要求》的标准,分片区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截至2020年5月,已完成扫描约1729万多页,约占总量的80%。其中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已基本完成档案扫描,待图片质检无误后,开展编号、数据存储及数据挂接等工作,其他市(区)的扫描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可以说,全市基本完成纸质档案整理、扫描等基础工作,正筹备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验收及档案后续移交进馆等工作。
举措▶▷
做好统筹协调,明确责任
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数字化工作时,江门首先做到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全市加强统筹,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确权实体档案归档、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工作进度检查督导及成果验收等工作,确保中标服务商顺利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各项工作;市、县级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馆负责档案实体与数字化加工标准制定、技术指导及确权档案管理的监督和培训,协同推进实体档案归档和数字化加工、成果验收,及后续移交进馆等工作。各镇(街)做好确权原始材料收集、归档与保存,加强与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商沟通协作。
同时,全市协调资金,优化配置。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编制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专项经费预算中未包含档案数字化工作费用,也未纳入确权技术服务采购内容。结合江门市确权工作专项经费实际结余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同意调整江门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专项资金用于确权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所需采购资金由各市(区)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按照确权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行总额包干。充分做到了资金的优化配置,为确权档案数字化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在此基础上,江门全市压实责任,加强督导。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的通知》,明确协调机制与进度安排,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归档、数字化加工与验收及移交进馆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各镇(街)完善原始材料的收集,督促测绘加快整理并移交档案,督促档案数字化加工中标加快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等工作;要求县级档案部门和档案馆加强对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的监督指导和培训,协同推进确权档案实体和数字化加工、成果验收及后续移交进馆等工作。
创新▶▷
完善机制,总结经验模式
江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检查督导、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明确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县级验收、市级联合检查审定、实体档案和数字化成果移交进馆等具体工作节点,倒逼各市(区)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方法,加快推动各项工作。同时,及时交流、总结工作中形成的经验模式,努力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数字化的“江门探索”,供全省有关工作推进作参考。
这种“江门探索”中一大创新就是形成了“一标三片区”模式,按照确权工作实际及档案预估扫描量,将辖下7个市(区)按工作需求情况分为A、B、C三个片区,以市级名义统一进行招标采购,并分类督导推进各项工作。
目前,全市确定3家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商,分别负责三个片区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同时,各市(区)作为档案数字化加工实施主体,做好与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商、各镇(街)的沟通协作,充分保障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设备运行及档案保存等工作条件;各镇(街)积极配合,按要求将纸质档案移交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商进行数字化加工。全市形成市级统筹、县级实施、镇级配合、分类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江门还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各市(区)在数字化工作中积极克服困难,组织数字化服务供应商与确权测绘进行沟通,针对确权档案缺页、漏页和顺序错误等问题,与双方协商整改方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形成了一套“数字化反馈问题,测绘将问题转包至数字化整改”的模式。通过数字化发现并由测绘委托数字化解决问题的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现实问题,加快了数字化项目进程。目前,相关合作细节正在进一步沟通中。
台山:所有档案已移交数字化进行扫描
台山市承包地经营权确权工作涉及农户多、范围广,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克服财政紧张的困难,每年积极争取档案存放工作经费接近20万元,为当地确权档案存放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同时,2018年起,台山市已于新宁体育馆二楼租赁两间386平方米办公室用于临时存放确权档案及数字化加工办公。同时,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配备档案柜200套,安装了铁窗、铁门、空调抽湿,配置有监控设备和实行24小时值班人员巡逻,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为督促各镇(街)、中标技术扎实做好自查、核查,认真组织做好验收工作,台山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于2018年12月21日转发《江门市档案局 江门市农业局〈江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及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不少于10次培训会议下乡指导镇(街)、中标技术做好入盒、装订、资料存放等工作,制作标准模板和整理规范。
从2019年8月15日开始,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档案局、市自然资源局分期分批开展档案验收,做到成熟一批验收一批、档案不完善经整改再验收,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符合移交标准。
截至2020年6月,已组织开展5次验收,5次整改工作,完成17个镇(街)(镇级634件、84盒;村级10947件、835盒)、4个中标技术(村级281盒、村小组3919盒;发包方4791盒;承包方17858盒)确权档案的验收并移交数字化扫描。
为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土地确权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档案局《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台山市所有档案已移交数字化进行扫描。
目前,完成617万页电子化数据加工,占总进度93%,计划6月底全面完成数字化加工工作。接下来,将联合市档案馆协同推进确权档案实体和数字化加工、成果验收及后续移交进馆等工作。
中科讯公司档案管理员靠谱吗
中科讯档案管理员靠谱。中科讯已中标并承接数百个档案数字化项目,中科讯对各类型的档案情况、规定、制度也有充分了解,对开展各类档案数字化已十分有利,对档案数字化项目的实施有了充分的保障。中科讯是福建省开展的此类项目较早的之一,已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的专业团队,集软件研发人员、数据处理人员、档案服务人员为一体,对每个项目都能确保人员及技术的保障。
档案数字化的标准是什么
档案数字标准化是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基石,档案数字化建设同样需要坚持标准化原则。
我国 1998 年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二十四字方针(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其中第三条就是统一标准,由此可见标准化对于档案数字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档案数字化一般分两块,一部分是纸质的“老档案”,这部分档案是过去计算机技术未大面积普及的情况下,手工书写、纸质化保存、库房存储。
采用人工方法进行查阅无需计算机就可以直接查看的纸质档案形式。
一部分是现在不断生成的“新档案”,这部分档案是在当前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等新技术日益普及的情况下。
由计算机生成、各种存储介质保管存储、采用数据库+专用档案管理软件进行日常管理,只有在计算机条件下才可以查看的电子档案形式。
对于“老档案”而言,我们是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转换成为计算机可以识别的图片文件,再对其建立电子目录来实现传统档案的数字化,故要对其生产的扫描型电子文件进行统一。
而对于“新档案”而言,由于文件的生成阶段就是电子文件信息,就要对其文字型电子文件、视频和多媒体电子文件、音频电子文件等文件格式进行统一。
所以说但不管是纸质的“老档案”还是当前的电子文件形的“新档案”,都应该坚持标准化原则,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按照统一的规范、标准,使传统介质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数字化档案的保管、传递、利用等工作都实现有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避免出现各自为政,互不兼容,重复建设等现象。
信息化建设必须有标准化的支持,尤其要发挥标准化的导向作用,以确保其技术上的协调一致和整体效能的实现。
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创建思路论文
服务外包是指某一机构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非核心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剥离出来,委托给其他机构完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产业链、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行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是指某一机构将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限制范围内的档案,通过市场、以合同方式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管理的行为。我国档案界有时也称之为档案中介服务。1992年浙江省建德市档案事务所、湖州市档案事务所成立,揭开了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建设的序幕,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然而,从整体来看,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市场普及程度(尤其是档案寄存服务的市场普及程度)远未达到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除了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尚可外,大部分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的规模较小,服务水平不高。[1]究其原因之一是,我国尚缺乏体系化的、成熟的法规标准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进行规范与指引,致使此行业长期处于无序发展状态。本文对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档案管理服务相关法规、标准进行梳理,并予以简要分析,以期对日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1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建设基本情况
1.1国家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未提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2011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下发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把制定《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列入档案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中,但据了解目前尚未真正启动此工作。2012年以来国家档案局连续印发了3个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直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即《国家档案局关于切实加强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化服务外包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档函〔2012〕103号)、《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托管中的安全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档函〔2013〕271号)和《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这3个规范性文件要求档案部门在开展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寄存服务外包过程中,采取相关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
1.2地方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我国许多地方出台的地方档案法规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尤其是服务外包企业(也称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做了相关规定。45个副省级以上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西藏未出台档案法规)颁布的档案法规(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有25个[2]对档案中介机构(实质上即是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做出了规定,约占53.3%。其中,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档案中介机构作了规定,约占66.7%;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有5个城市对档案中介机构做出了规定,约占33.3%。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吉林省档案条例》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在修订前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做出了规定,而在修订后则取消了这方面的规定。因此,目前北京、海南、吉林、山西、重庆、广西、青海、江西、湖南、江苏这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法规中没有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做出规定,约占33.3%。从条例内容来看,上述25个地方档案法规中涉及到人员素质的有12个,大多要求从事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涉及到业务范围的地方档案法规有7个,大多以列举的形式指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包括档案整理、鉴定、评估、咨询、寄存等方面;涉及到登记备案的地方档案法规有11个,大多要求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涉及监督指导的地方档案法规有9个,大多要求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需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涉及到法律责任的地方档案法规有4个,对违反规定从事档案服务外包活动的情形予以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另有1个地方档案法规规定其他相关部门应制定档案服务外包工作的管理办法。此外,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温州市、杭州市、宜昌市、佛山市等七个地方出台了专门的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这七个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大多包含如下内容:
(1)指出档案中介机构从事的是档案咨询、整理、保护、鉴定、评估、寄存、数字化、业务培训等有偿服务活动。
(2)规定从事档案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3)档案中介机构应当向当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定期进行复核。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备案情况,执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及业务水平,办公场所、设备设施,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其他合法合规等情况。档案中介机构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取消其备案登记。此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档案网站或者其他媒体及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名单。
(4)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必须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场所、设施设备;有相应的档案咨询、评估、鉴定、整理、寄存和数字化的资格和能力;配备档案专业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认为档案中介服务执业人员应当经过档案专业培训,有独立从事档案管理的业务能力;档案中介机构应具有两名以上档案专业人员,并有不少于一名取得档案中级职称;此外,档案中介服务执业人员应当在一个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
(6)保密条款、责任条款、签约条款和收费条款。
(7)惩罚和法律责任条款。除了上述共性的条款外,
部分地方的档案中介管理规定还根据档案中介机构的行业特点,做出了以下规定:
(1)湖南省规定了不能外包的范围,包括国有档案的鉴定、销毁;涉密档案的整理、数字化;法律法规禁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佛山市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和处理涉密文件档案、内部(工作秘密)或含有敏感信息的文件档案。
(2)湖南省、佛山市对档案库房提出了要求,指出库房应当满足建标103-2008《档案馆建设标准》、JGJ25-201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有关档案防护要求。
(3)杭州市指出应加强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市档案局应定期更新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信息。
(4)温州市、杭州市档案中介管理规定指出档案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规范、服务标准、执业人员守则,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入档案行业协会,接受档案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
(5)佛山市特别指出应当符合保密法规规定,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在档案服务工作中应明确保密责任,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应急机制,明确法定代表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重要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的保密职责。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档以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规定不得处理的文档;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的工作场所、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信息设备均应符合相关保密管理要求。
1.3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是,一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档案管理的软硬件条件和业务操作要求做出了规定,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宜或应遵守。例如,《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对于档案寄存服务企业进行档案库房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档案数字化服务企业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时宜遵循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档案整理服务企业的档案整理质量宜满足GB/T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13-1994《档号编制规则》和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等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正在制定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标准,一些地方也已出台有关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地方标准,例如,山东省地方标准DB31/T430-2009《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企业技术与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SZDB/78—2013《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共包括5个部分,目前已经送审,待发布)。这些标准对于我国制定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标准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2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建设现存问题
2.1法规标准建设总体上滞后于实践需要
自1992年以来,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迅速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据黄霄羽不完全统计,截止2012年全国共有376家档案中介机构。[3]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企〔2009〕20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等一系列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2012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提出“到2020年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数量比2010年翻两番”的工作目标。[4]2013年,杨冬权在全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上进一步提出“存量数字化”的要求。[5]这进一步推动了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但是,在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加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较为落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针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只有少量规范性文件和部分间接相关的标准。地方层面,尽管已有许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这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大都停留在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少有涉及,可操作性不强。在执业标准、执业规则、技术手段等方面均处于不完善甚至空白状态。[6]由于缺乏专门的标准,发包方无法正确评价承包商的服务能力,无法科学筛选合格的承包商,无法有效监督承包商的业务操作;承包商不知道如何建立自己的业务操作程序,不知道从何提升自己服务能力。这导致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法律困境与安全漏洞。
2.2对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在前述25个副省级以上地方档案法规中仅有4个提及了档案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其他均无提及。一旦在外包过程中出现了档案丢失、损毁或泄密的事故,发包方大多只能被动承担后果,很难借助于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例如,笔者在调研时了解到,某综合档案馆在档案数字化项目实施中,与承包商发生商业纠纷,承包商威胁要将存有档案数据的硬盘带走。
2.3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素质要求不具体
目前,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低、流动率高。许多承包商聘用的一线员工大多只有高中学历,而相当一部分是实习生或临时用工。即便是承包商的业务骨干或项目经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也很少。整个行业中具有过档案学专业教育背景的员工极少。而且,绝大多数承包商对员工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这使得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现有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大多规定,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学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而对于从业人员是否应具有档案学专业教育背景、相关工作经验,是否需要接受相应的业务培训,以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等均无明确规定。
2.4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基础设施条件要求不严格
民营档案寄存服务商大多没有专业的档案库房,其库房多数由废弃工厂库房改建而成,而许多库房连基本的“八防”都做不到,[6]遑论满足《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的要求。但现有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对于档案库房及其保管环境的规定大都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例如《浙江省档案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只提出“从事档案中介服务的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符合档案管理的专业要求”,而何为“必要”,配备安保措施的要求和标准具体指什么,并未指明。[7]
2.5缺乏业务操作指南和服务价格指导
现有法规标准对档案管理外包业务操作缺乏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发包方和承包商之间的档案交接、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缺乏详细规定,容易造成安全漏洞和质量缺陷。例如,档案数字化扫描中,一些服务商一味追求提高速度、降低成本,造成一些材质脆弱、不宜使用高速扫描仪的档案被损毁。一些档案寄存服务机构采用传统的开架式按卷盒存放方式保存档案,工作人员可以看到卷盒上的敏感信息。而且,承包商业务操作主要依赖于自身经验,较为随意,各个承包商之间的业务标准不统一,将来发包方之间进行档案资源整合很困难。对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不同承包商的报价相差很大,以数字化扫描为例,从0.1元一页到2元一页不等,各地区均无收费指南或收费标准,出现了部分小企业先以低价中标,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再试图加价的恶意竞争行为。
2.6法规标准执行力差
实践调研发现,一些地方虽已出台了有关档案中介服务的法规制度,但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例如,2008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但实际上截止2014年底也只有12家企业进行备案登记。这些年,在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反了相关档案或保密法规制度的事情,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很少予以依法罚处。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象多局限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基本处于中间地带,对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管理相对较少甚至疏于管理。
3对策建议
3.1加快国家层面的立法
建议在现有地方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定国家层面的针对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的行政法规。此类法规可包括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管理体制、设立条件、业务范围、人员素质、保管环境、服务收费、合同签订、操作要求、安全保密、法律责任、监管机制等内容。[9]通过国家立法,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促进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在法制的轨道上快速、健康发展。
3.2完善现有地方法规制度
建议各地方补充、细化和完善现有涉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法规制度,特别增加以下内容:
(1)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要求;
(2)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的要求;
(3)对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档案库房、仪器设备、档案装具的要求;
(4)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业务操作程序和服务质量标准;
(5)发包方和承包商档案交接要求。
3.3出台相关标准指南
对于许多暂时不适宜以法规制度强制要求的领域,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档案行业标准。可以考虑出台《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总则》《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数字化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寄存服务》(此三者,国家档案局正在研制),以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则》《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价格参考目录》等标准或指南。
3.4借鉴国外有益经验
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历史悠久,行业成熟度比较高,建立了结构完备、会员广泛的行业协会,如国际文件与信息管理服务行业协会。PRISM制定了制定的一系列商业性文件中心的行业标准、指南和道德准则,包括商业性文件中心运营标准、建筑标准、灾备标准、保险及风险转移标准、载体设施标准等。[10]这些标准指南紧扣业务活动,操作性较强,基本涵盖了商业性文件中心的主要运营流程和业务环节,对我国制定档案寄存服务外包标准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3.5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第三方评估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档案服务承包商的监管力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辖区内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承包商的执业信息,建立承包商诚信档案,定期监督、检查、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学发包。可由中国档案学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自律,以第三方身份进行承包商服务能力评估与认证。
档案数字化是什么意思?
档案数字化副本概念
档案数字化副本的概念,就是档案经过数字化处理后形成的电子副本,比如说你现在有一份90年的会议纪要,现在你扫描形成一张图片,这个图片就是数字化副本。
什么是档案数字化 有什么用处????
档案是企业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和凭证性信息记录,是企业的核心信息资源与重要资产。集团企业具有机构庞大、下属单位较多且层次复杂,各下属单位分散等特点。对于集团企业,实现集中部署应用、分级管理,构建立体式企业数字档案馆,是集团企业数字档案管理最佳解决之道。
档案数字化较之传统档案管理有不可替代的先进性:
一、提高经济效益
过去一直使用粗放型模式即以增加办公人员和办公费用为解决这一难题的唯一手段,致使管理成本大幅上涨。而数字化管理档案使传统的以纸质为载体的档案信息对象转为机读档案,不仅节约了保管费用,节省了占地空间,而且查阅起来极为方便迅速,从而避免了反复印制资料而造成的纸张和人员的浪费。
二、提高办公效率
数字化档案管理使资料能及时归档,并尽快提供利用。以组织部门为例,干部的任用、干部的提拔都需要详细准确的档案信息。然而档案数字化管理变可提供详细、即时的数据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与此同时,数字化档案管理使查询资料变得非常简单,真正让办公人员做到足不出户便可知晓天下大事。由于信息的超时空流动,数字化档案事实上成为“无墙界档案”,档案库也从文件实体的保管基本变成了提供利用方便的信息控制中心。
三、增强档案原件保护
将纸制档案转变为数字化 电子档案后,档案的使用更加安全。尤其对历史久远的档案材料,数字化处理后无疑是对其更好的保护,另外,通过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后,防止了部分档案篡改的行为。
什么是档案数字化?
简单的说就是将纸质档案转换为电子档案。具体的架构各有不同。
档案数字化人员和档案管理员有什么区别
档案地址改变不影响研究生报名。
1、调档工作会在确认被录取之后才进行,报名时不需要考虑档案的问题。
2、被录取之后及时跟录取院校的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联系修改档案所在地址就可以了。
3、考研现场确认的时候还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档案地址发生改变的话可以进行更改。
4、被录取后会拿到学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函,也有个别院校是通过直接邮寄给档案所在地的方式调档的。
5、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放在人才市场,考研填写档案存放单位时填上相应的人才市场,最后复试通过后调档函就到这个人才市场取档案。
档案数字化的介绍
档案是企业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和凭证性信息记录,是企业的核心信息资源与重要资产。集团企业具有机构庞大、下属单位较多且层次复杂,各下属单位分散等特点。对于集团企业,实现集中部署应用、分级管理,构建立体式企业数字档案馆,是集团企业数字档案管理最佳解决之道。
档案数字化的内容
档案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是对传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一次创新,能够实现对档案和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保管、转递、统计、查阅等日常工作的数字化管理,并可通过组织系统专网实现干部档案的网上浏览和远程查借阅功能。按照干部档案业务工作流程,经过系统管理员的授权,单位内部领导和有关科室可以在各自办公室查阅干部档案,外来查档单位可以在阅档室通过电脑查阅电子档案,也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远程阅档。系统全面运行后,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干部工作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实现干部档案由管理向干部信息研究与利用的质的转变。档案数字化采集:从档案实体库提卷后,首先拆卷、校对档案页数、区分高扫、平扫材料,然后进行数据采集。档案采集同时对图像进行纠偏、去污、去黑边等处理,校对档案目录、核对电子材料,完成初步审核。然后由专人再次对档案原件及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完成档案装订还原,对电子数据进行归档。为档案的利用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在整个过程中,各环节相互配合,协同操作,以流水线方式完成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档案数字化查阅:以组织系统专用资源网为网络基础,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模式架构,在组织系统内部实现了本地及远程查档、阅档功能。系统在安全方面进行了方考虑:可按日期、时间或长期有效等多种方式,完成阅档授权;阅档过程进行详细的日志记录;信息采用加密信道传输等多种方式,使系统运行更加安全可靠。
档案数字化招聘是干什么的?
档案数字化工作具体工作就是:扫描人员把纸质档案用描描仪扫了,存成电子版。然后有图像处理人员把四边及文档区有污点的地方去除干净,再有档案信息录入人员把案卷或卷内信息录入一个档案管理软件里,最后一项是质检人员的工作,就是将几个环节来个总的质检。如果档案原页数发生改变时,由编页人员重新进行编号,总之工作流程可根据实际档案情况来定。档案数字化的工作环节和基本情况也就是这些,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提出,希望能帮到你。
什么叫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外包
档案数字化加工,说白了就是把纸质的档案全都用一套软件录入到电脑系统里;服务外包,说白了就是自己不做,给外面的或者人来做这个事。
档案数字化管理有什么优势
方便快捷啊,根据清大思创的网站显示:随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与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的起动,信息化已成为国际潮流,信息资源建设成为当务之急。信息资源建设的重点是电子文献、各类数据库、网络资源、电子报纸、电子图书等新型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建设;最终将其应用于数据库存储,通过 CD-ROM、Internet网进行出版或上传数字图书馆供用户使用。
档案数字化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档案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档案信息网络系统和档案数字化设备。它是档案信息传输、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基础条件,只有建设先进的档案信息网络,才能充分发挥档案信息化的整体效益。
2、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档案信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之一,它的开发和利用是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成败的关键,也是衡量档案信息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的采集和接收。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主要形式包括馆藏档案目录中心数据库建设、各种数字化档案全文及专门数据库建设。
3、应用系统建设。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档案信息的收集、档案信息的管理、档案信息的利用、档案信息的安全等方面,它关系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速度与质量、集中体现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效益和档案信息服务的效果。
4、标准规范建设。是对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和电子档案信息资源标识、描述、存储、查询、交换、网上传输和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的过程。档案信息化的标准、规范相当于信息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规则”,对于确保计算机管理的档案信息和网络运行的安全、畅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5、人才队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人才是关键。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它不仅需要档案专业人才,计算机专业人才,更需要既懂档案业务,又熟悉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