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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

作者:老师 时间:2023-11-01 07:03:38 点击:

纸质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

纸质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是指将纸质档案转换为电子形式,并通过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该办法的目的是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减少纸质档案的存储和维护成本,同时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纸质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包括选择和购置合适的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系统的安装和设置,以及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等。

2. 档案的电子化转换:包括将纸质档案进行扫描、拍照或录入等方式进行电子化转换,生成电子档案文件,并对电子档案文件进行分类、命名和索引等处理。

3. 电子档案的存储和备份:包括选择合适的存储设备和存储介质,进行电子档案的存储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电子档案的检索和使用:包括建立档案检索系统,使用户可以方便地检索和使用电子档案,同时确保档案的访问权限和使用记录的安全性。

5. 档案的鉴定和保全:包括对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保全和防篡改。

6. 档案的销毁和归档:包括对电子档案的定期清理和销毁,以及对归档档案的管理和维护等。

纸质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减少纸质档案的存储和维护成本,同时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数据的备份和安全性,以及电子档案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等问题。

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方法

任何一个有一定存在历史的机构,都有一定数量的纸质档案,将这些纸质档案数字化,有利于管理与利用。
下面,将以检察院的纸质档案数字化为例,对档案数字化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方法予以介绍。
创建档案管理分类架构
检察院的综合档案管理,分类架构一般为:
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司法鉴定档案、诉讼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九大类,诉讼档案是检察院最为专业、也最为重要的档案类型。
各级检察院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进行更详细的档案分类管理。
取卷
从库房拿取需要数字化的纸质实体案卷,取卷时注意:
准确记录所取案卷的物理存放位置。
依次拿取,不要丢卷,确保案卷的完整。
档案定义
档案定义,是3Hmis的专用术语,实际上就是确定档案的最底层分类的相关属性,或称案卷的相关属性。3Hmis可同时管理纸质档案和数字化档案,如果3Hmis已存在相关案卷信息,此步骤可省略。
关于档案定义的具体操作,前面已详细介绍,这里不再重复。
拆卷
拆卷的含义是手工拆除案卷装订,如果纸质实体案卷信息已保存在3Hmis系统中,还应执行取消注册功能,相当于在3Hmis中执行拆卷操作。
拆卷的注意事项:
保证案卷的完整,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及其它错误,正、副卷标注是否正确。
保持案卷的清洁。
拆开案卷,将案卷背面的封条小心撕干净,剪开装订线。
取掉案卷中的金属物。
将卷内文件一页页分开,对单面、双面等情况进行标注,以提醒扫描人员注意。
为了方便扫描及时与扫描人员沟通。
注明每卷(包括正、副卷)的页数及其他的特殊情况。
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档案管理员进行咨询和沟通,不得擅自违规处理。
录入卷内文件信息
一份案卷,一般都由多份性质相同或相似的文件组成,即所谓卷内文件。
如果系统中已存在卷内文件目录,不必在录入,若无,则采用新建文件的方法,录入卷内文件属性信息。
扫描
对已录入相关属性的卷内文件进行扫描,并将扫描结果文件引入(上传)档案系统。
3Hmis的图片管理器内嵌扫描处理程序,可在录入卷内文件信息的同时直接调用扫描模块进行扫描(支持高速扫描仪),用户亦可使用其它扫描程序扫描文件(但使用3Hmis提供的图片管理器更为简单方便),然后,再通过引入功能将扫描文件引入档案系统,3Hmis还提供了专门的批量引入工具。
如果检察院有更严格的数字化档案安全管理要求,并有专门用于归档的电子印章,可在扫描文件上加盖归档专用的电子印章。
扫描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根据需要设置扫描文件的格式和分辨率,3Hmis可对各种常用格式的数字化文件进行管理。
对于封面、内页、手写诉状或是发票等各类不同证据材料,需用不同的比例或扫描方法进行扫描。
根据规则设置扫描文件的存放位置和扫描结果文件的文件名(采用3Hmis图片管理器扫描时,将自动上传,股不需要存放在客户端)。
将扫描页数和拆卷人所注明的页数核对,确保不重扫、漏扫、多扫,同时保证案卷的清晰度,对扫描结果不佳的页面进行专门处理。

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设备阅读、处理并可以在通信网络上传递的文件。归档,指将处理完毕且具有保存价值的事情或文件经系统整理后交档案室(馆)保存备案(备查)的过程。下文是关于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电子文件是由电子计算机生成和处理,其信息以二进制数字代码记录和表示,因此亦可称为“数字文件”。这是电子文件与以往所有其他形式文件的基本区别,也是电子文件信息与其他数字信息的共同点。数字信息使用0和1两种两种数码的组合来记录信息,每一个0或1叫做1个比特,需要记录的信息用一串比特存储于计算机存储器(包括内存储器和各种外存储器)中,并可通过通信网络进行传输。

第二,电子文件是文件的一种类型,应该具有文件的各种属性,特别是要有特定的用途和效力。这是电子文件与其他数字信息的基本区别,也是电子文件与其他形式文件的共同点。

从逻辑上说,电子文件是“数字信息”和“文件”两个概念的交集,它是具有文件特征的数字信息,又是以数字信息为特征的文件。

1.总 则

1.1 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鉴定、归档及电子档案的保管实行全过程管理,应当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1.2 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积累、保管和整理工作,档案部门要进行指导与监督。

1.3 电子文件的管理由档案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要提供协助和支持。

1.4 应明确规定归档时间、归档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以保证电子档案的质量。

1.5 为保证电子档案的可利用性,从电子文件形成就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1.6 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则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1.7 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文件等硬拷贝。进行归档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硬拷贝一并归档。

2.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2.1 收集范围。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按国家关于文件归档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2 收集积累要求

2.2.1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进行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2.2.2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2.2.3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务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井对有档案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或缩微胶片拷贝件保留。

2.2.4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2.2.5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象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算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2.2.6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2.2.7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压缩算法和软件。

2.2.8 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纸质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

2.2.9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应注意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2.2.10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2.2.11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3 收集、积累方法

2.3.1 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2.3.2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2.3.3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2.3.4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5 电子文件性质代码:R—草稿性电子文件;U—非正式电子文件;O—正式电子文件;N—无纸电子文件;T—文本文件;I一图象文件;G—图形文件;V一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M—多媒体文件;P—计算机程序;D—数据文件。

3.电子文件的整理

3.1 电子文件的整理,应按内容、保管期限、密级等因素相对集中。

3.2 电子文件应按《档案著录规则》著录,并制成机读目录。

3.3 归档电子文件应填写登记表。

4.电子文件的归档。应定期把符合归档条件的电子文件,按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存储到可长期保存的脱机载体。

4.1 归档范围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的划分,可参照国家关于文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2 归档时间逻辑归档应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定期完成。

4.3 检测在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时,应按其基本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其内容包括:硬件环境的有效性、软件环境有效性及其信息记录格式等。

4.4 归档前的鉴定电子文件的归档鉴定工作,参照国家关于文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主,鉴定结果,在电子文件的机读目录上制作相应的标只。

4.4.1 有效性和完整性鉴定。归档前应由文件形成单位对电子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如果文件形成单位采用了某些技术方法保证电子文牛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则应把其技术方法和相关软件一同移交给接收单位。

4.4.2 保管期限的划分。电子文件保管期限的划分,参照国家关于文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5 归档要求

4.5.1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2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3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4.5.2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牛长期保存的载体。

4.5.3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

4.5.4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纸质档案电子化管理办法

4.5.5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4.5.6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1年。

4.5.7 在网络中进行了逻辑归档操作的电子文件应按上述归档过程完成物理归档。

5.电子档案的移交与保管。电子文件归档后按有关规定移交至档案保管部门,作为电子档案进行保管。

5.1 检验

5.1.1 档案保管部门应配备相应的处理设备,以保证完成电子档案的检验工作。归档的每套载体均应接受检验,合格率应达到100%。与纸质档案同时保存的电子档案可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样本数不少于总数的20%合格率应达到100%。

5.1.2 检验项目。

5.1.2.1 载体有划痕,是否清洁。

5.1.2.2 有无病毒。

5.1.2.3 核实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核手续。

5.1.2.4 核实登记表、软件、说明资料等是否齐全。

5.1.3 将检验结果填人电子档案人库登记表。检验有合的,应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

5.2 移交手续验收合格后,档案保管部门在电子档案人库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一式2份,一份交电子文件形成单位一份自存。

5.3 保管要求电子档案保管除应具备纸质档案一般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5.3.1 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载体应直立存放,做到防尘、防变形。

5.3.2 环境温度选定范围: 14℃— 24℃;相对湿度选定范围:45%—60%。

5.3.3 存放时应注意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本隔离。

5.3.4 电子档案在形成单位的保管,也应参照上述条件。

5.4 存效性保证

5.4.1 每满1年,对电子档案涉及的形成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的设备更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登记。

5.4.2 每满2年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5.4.3 设备环境更新时应确认库存载体与新设备的兼容性,如不兼容,应进行电子档案的载体转换工作,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3年。

5.4.4 磁性载体上的电子档案,每4年转存一次。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5.4.5 定期检验结果应填人电子档案管理登记表。

5.5 利用

5.5.1 电子档案的封存载体不得外借。

5.5.2 利用时使用拷贝件。

5.5.3 利用时要遵守保密规定。

5.5.4 利用者对电子档案的使用应在权限规定范围之内。

5.5.5 具有保密要求的电子档案上网时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门有关保密的规定,要有稳妥的安全保密措施。

5.6 电子档案的销毁鉴定。

5.6.1 电子档案的销毁鉴定,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5.6.2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5.6.3 非保密电子档案可进行逻辑删除。属于保密范围的电子档案被销毁时,如存储在不可擦除载体上,须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中彻底清除。

5.7 统计档案保管部门应及时按年度对电子档案的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看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还看了:

1.浅谈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特点与管理

2.浅谈电子化档案管理论文

3.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4.档案管理工作心得3篇

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如下:档案人员要转变思维方式,更新观念;档案人员要保证电子文件的可识读性;档案人员要确保电子档案的原始性;档案人员要加强对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档案人员要严保档案安全。

1、档案人员要转变思维方式,更新观念。

要提高档案人员对电子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摆脱以纸质档案管理为基础的传统思维模式,建立以电子档案为基础的新型思维模式,实现由纸质文件的现代观念向电子档案的“后现代观念”的转变。

2、档案人员要保证电子文件的可识读性。

电子文件的信息内容是以特定的编码形式记录下来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有新的编码替代原来的编码,电子文件各自所有的编码方式和迅速变化的计算机系统运行环境间矛盾会越来越尖锐。

3、档案人员要确保电子档案的原始性。

电子文档在保存中容易被复制和修改且不易被发现,因此,保证电子文件的原始性是保证其凭证作用的关键。

4、档案人员要加强对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电子文件其物理结构和逻辑结构往往不一致,同一个电子文件中的正文、图形、指示、附件等可以不在载体上连续存放,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载体上而不影响其正常显示输出,在电子文件的传输载体转换等信息处理过程中,其物理结构经常发生变化,而其逻辑结构却可以保持不变。

5、档案人员要严保档案安全。

要注意电子文件“物理生命”与“信息生命”的保护。保护电子文件的“物理生命”主要是防磁、控制环境的温湿度、防机械损伤。对电子文件“信息生命”的保护是对档案管理又一新的挑战。

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
1、合同应交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档案管理一般为法务部门或行政部门。 为保稳妥,建议企业每个合同至少应留存两份原件,并分别放置两个地方独立留存。 2、合同登记的项目应由企业的业务部门与归档部门一同汇总,共同完成登记工作。 有些企业仅登记合同中的收、付款信息,这是远远不够的,登记应至少包括对方主体信息、主要项目内容、本企业合同负责人、对方合同负责人、主要权利义务履行期限、付款节点、收款节点、涉及资产购买的还应进行资产登记。
3、合同归档之前进行扫描,留存合同电子版,做到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的统一。 日后非必须使用原件时,查询电子版本即可。
4、建立客户档案信息。 通过签署合同得知的客户信息进行汇总,方便日后查询。

法律依据:
《合同保管归档规定》
第六条 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 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