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电子化管理银行
档案电子化管理在银行业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电子化存储:将银行的纸质档案进行扫描、数字化处理,转化为电子文件进行存储。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物理存储空间,并且方便档案的检索和共享。
2. 数据化整理:将电子档案中的关键信息进行提取和整理,建立数据库或文档管理系统。这样可以方便银行员工查询和使用档案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3. 档案流程管理:建立电子化的档案流程管理系统,对档案的借阅、归还、销毁等操作进行规范和监控。这样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防止档案的丢失或被篡改。
4. 安全保密措施:加强对电子档案的安全保护,采取加密、权限控制等措施,防止档案信息被非法获取或泄露。
5. 档案检索与共享:建立电子化的档案检索系统,提供快速、准确的档案查询服务。同时,还可以实现档案的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的便利性。
总之,档案电子化管理在银行业的应用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方便员工的工作和信息查询,提升银行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银行档案电子化改革的目的
银行档案电子化改革的目的:是把原有的纸质档案电子化存储的结果,从而形成电子档案。银行档案电子化改革把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源转化为电子化的档案信息,以电子化的形式存储,网络化的形式互相连缓谨行接,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形成一个有序结构的档案信息库,及时提供利用,实现资源共享扰哗,便于检索和借阅,晌虚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
2020银行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在银行里的档案管理工作早已结束,你从中学到了什么?做个总结看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2020银行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又一年的工作结束了,银行档案管理工作在这一年里圆满完成。现在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对其做工作总结如下:
长期以来,我行紧紧围绕上级行档案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分行的高度重视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总行宴简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坚持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不断加大我行的档案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科学保管各类档案,做到档案管理与业务发展有效结合,以充分发挥和利用档案资源的使用价值。今年,我们结合我行档案工作现状,特别是“x.x”xxx地震对我行档案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实际情况,确立了“一年一进步,三年一大步”,力争20xx年我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达到一级标准”的工作目标。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档案工作组织建设。
一是明确部门,落实责任。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行档案日常工作管理及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伍祥指,并及时向行领导汇报。二是配备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职档案人员,确保了档案工作的正常,持续开展。三是梳理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工作发展规划。近几年档案管理的办法制度随着业务的发展都在不断修改完善,为保证档案工作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及时对相关的管理制度、办法、操作流程进行了梳理,确保档案管理与业务发展的有效结合。上半年,按照上级行的总体安排部署,并结合我行实际,我们制定了档案管理三年目标规划,确立了“一年一进步,三年一大步,力争XX年我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达到一级标准”的工作目标。四是检查监督日常化。我们按期对全行的档案工作及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努力加强档案宣传工作。我们通过各行处,部室组织员工了解,学习,熟悉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在全行上下形成良好的档案工作环境。
(二)强化档案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一是初步建立了综合档案管理体系。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我们对全辖业务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全行的法人客户信贷档案,个人客户信贷档案,文书、财务会计、科技、特殊载体档案等都基本上实现了集中管理;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管理制度。我们在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使用、鉴定销毁方面,都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收集充分、档案交接手续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档案内容完整、档案管理期限划分准确,做到交接有手续、借阅有审批、归还有记录、鉴定销毁有依据。三是重视全卷宗的建设。我们正在逐步建立内容充实,规范的全宗卷。四是做好档案统计工作,确保档案统计报表上报的及时和准确完整。
(三)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档案安全工作
我们自始自终把档案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重视对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检查。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档案实体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档案实体是否存在水浸、霉变、粘连、字迹退色看不清、虫蛀、鼠咬等现象,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保证了档案实体的安全。二是重视档案库房设施的硬件建设。今年根据档案工作需要,增配了一台微机,并准备按档案管理标准建设档案库房以及带监控录像设备的借阅室,但由于地震原因,这些工作未能按计划进行。三是重视日常安全检查。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库房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所配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房环境,定期测记温湿度变化,定期投放防虫药物,定期检查照明情况,定期检查防火防盗,确保了库房温湿度适宜,库房清洁卫生,档案无虫霉滋生现象。
(四)加强对档案管理系统的运用,努力提高我行的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是重视档案系统录入工作。按照上级行的工作安排部署,我们按时完成了对文书档案的录入工作,法人信贷档案、个人信贷档案的录入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二是重视档案管理系腔配统建设。按照总行的统一部署,我们积极做好各种档案管理系统的推广工作。三是重视档案管理系统的应用。除了档案工作人员做到熟练掌握和应用档案系统的各项功能,能充分利用系统完成监测分析、督促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工作外。还按规定及时向全行开放了各系统的客户端,准确、合规地建立用户,设置权限,以满足远程网上调阅的需要。
2020年,在市分行办公室的领导及业务指导下,xx支行档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档案整理较为规范,档案建立较为科学,档案分类管理较严格,档案利用效果较好。
一、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几年前,xx支行档案工作在市分行及地方档案馆的指导下,经过全体办公室人员的努力,实现档案达标管理,进入省二级档案行列。近年来,由于精简机构,压缩人员,目前我行只配有兼职档案人员,由办公室秘书兼任。在市分行档案部门和地方档案专业人员的业务指导下,我行兼职档案员学会了档案的建立、整理、分档、保管等具体业务操作工作,克服了人手少的困难,管理类档案整理归档等情况清晰完整。我行档案归档情况如下:管理类档案xxx卷,业务类档案中会计档案xxx册,法人客户档案xxx笔,住房信贷类档案xx户。我行信贷类档案已于20xx年末移交市分行信贷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二、档案业务管理情况
我行档案实行分类分部门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类档案的归档整理和归档工作,信贷类档案按照上级行要求单独设置档案室,仍隶属支行档案部门管理,会计类档案由会计部门整理后交办公室档案员存档保管。我行实行档案查阅、借阅登记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完整保存。
三、档案利用情况
20xx年我行查阅档案共计xx余次,其中使用最多的属管理类档案(xx多次),通过充分利用资料信息,在业务宣传,成果展览、金融志的编篡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出了磨灭的贡献。如,在20xx年编篡金融志的工作中(按人民银行的要求,编篡时间从19xx年—20xx年),跨度xx年,时间长,内容繁杂,档案资料查找任务重。在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和编篡人员的通力合作下,顺利完成了我行金融志的初稿我工作,受到人民银行和政府党史部门的好评,其初稿被认定为在编篡金融志的金融部门中质量第一。又如,在春节前夕,市文化局组织全市省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成果图片展览活动(我行是金融系统唯一的参加单位)。我行办公室在查阅大量资料的基础上与支行其他部门合作,将近x年来的存贷款增长幅、人员素质结构等以柱状图、扇形图表示,通过彩色喷绘成图片展示出来,效果非常醒目,在广大市民中产生了较强烈的反响。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硬件设施不完备。现有的档案柜已装满,需购置新的储柜,档案柜陈旧老化,不合规范管理的要求。建议:重新购置一整套新设备,以适应需要。
二是电子化程度低,基本是人工管理。建议:为适应发展的需要,实行电子化管理,配备电脑,对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促进档案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2020年,我行紧紧围绕上级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分行的高度重视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总行的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坚持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不断加大档案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科学保管各类档案,做到档案管理与业务发展有效结合,档案的利用价值和利用效果普遍有了提高。
一、2020年档案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上级行和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分行将档案管理工作当作内部管理和加强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学习《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以及上级行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了全行员工,特别是档案文秘人员的执法守法意识和岗位职责意识。明确了分管领导和配合协作部门,把档案管理工作列为分管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档案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中,落实到具体部门,实行部门领导责任制,从而加强了对各支行档案工作的领导、督促和帮助,为促进全行系统档案工作的不断规范起到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作用。
(二)抓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分行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对全辖业务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全行的法人客户信贷档案,个人客户信贷档案,文书、财务会计、科技、特殊载体档案等都基本上实现了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操作流程,在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使用、鉴定销毁方面,都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收集充分、档案交接手续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档案内容完整、档案管理期限划分准确,做到交接有手续、借阅有审批、归还有记录、鉴定销毁有依据。同时做好档案统计工作,确保档案统计报表上报的及时和准确完整。
(三)抓制度完善,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我行制定了一整套的保密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能够严格按照文件保密制度办理手续传递文件。行领导在工作中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自觉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在办公室阅文制度;坚持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先登记保管,再按规定传阅;坚持文件传阅制度,做到文件不横传、不抽走,确保文件万无一失。对信息、数据、人事管理等秘密实行“三专”制度,即专卷入档、专卷保存和专人管理。加强密码的通讯管理,依法进行保密监督,加强了印章、印鉴、有价证券、密押管理等。特别是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技术防范和管理,制定、完善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的措施,对上网的资料、数据、信息和技防手段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了内部信息网络的绝对安全。
(四)抓防治结合,加强档案安全工作。我们把档案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档案实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保证了档案实体的安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库房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所配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通过检查库房环境,定期测记温湿度变化,定期投放防虫药物,确保了库房温湿度适宜,库房清洁卫生,档案无虫霉滋生现象。
(五)抓系统运用,努力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上级行的工作安排部署,我们按时完成了对文书档案的录入工作,积极做好各种档案管理系统的推广工作,除了档案工作人员做到熟练掌握和应用档案系统的各项功能,能充分利用系统完成监测分析、督促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工作外,还按规定及时向全行开放了各系统的客户端,准确、合规地建立用户,设置权限,以满足远程网上调阅的需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行的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档案工作管理方面,支行的部分永久文书档案以及科技、特殊载体档案尚未集中到分行档案部门管理,没有出台档案工作机构设置情况的文件。二是在档案管理工作方面,照片档案不够齐全,已收公文档案中处理单不齐全,没有及时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三是在档案保密方面,个别单位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足,在保密制度的严格执行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平衡性。四是档案管理工作创新方面,我行在档案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创新上有些薄弱。这些问题都有待下步认真解决。
三、20xx年档案工作计划
针对当前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20xx年档案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在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行要求,把建立和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当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认真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分行特点,从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到档案的保管、查询、移交、保密、安全、统计、鉴定、销毁、接收、利用等各个方面都建立比较系统完善的制度。从收藏、借阅、利用,到保管接交,都统一实行严格的登记签字制度,有效杜绝丢失、泄密、损毁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是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在不断建立完善档案设施和管理制度的同时,集中精力抓好业务基础建设,通过强调、检查和督导落实,使全行每个单位的档案用房、安全设施、档案装具等管理设备不断完善。注重抓好文件的归档收集,特别是对积存文件中一些应归档而未归档的重要文件,进行了再收集,使档案内容不断得到丰富和充实。并将按照正规库房标准配备相应设施,以确保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
三是进一步提高档案保密意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各级保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文件,提高对新时期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泄密事件的情况通报,用铁的事实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各行保密工作的投入,提高人防、技防的实际水平;加强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密码定期更换;加强密级文件管理;建立行长负责制,实行保密事故一票否决制,确保全辖无泄密事故。
四是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创新能力。我们要将档案管理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研究各类新业务所形成档案的管理问题,实实在在的将档案管理工作与业务发展有效结合,保证档案工作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创新能力。
我区农行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在省分行办公室和地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帮助,以及各级行领导的重视、支持下,认真贯彻《档案法》和《中国农业银行档案管理办法》,紧密结合《中国农业银行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的规定(试行)》以及《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从薄弱环节和业务基础工作入手,在不断完善基础建设,逐步推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抓了全区各行的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到年末,全区九个县支行和地分行机关xx个单位的档案室,有x个达标,其中x个单位达到“省一级”,x个单位达到“省二级”,x个单位达到“省三级”,x个单位达到县(市)一级。所有达标单位均已基本成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的综合档案室,档案的利用价值和利用效果普遍有了提高。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按照上级行和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地分行将档案管理工作当作内部管理和加强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给予了高度重视。首先通过组织学习《档案法》和《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上级行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了全行员工,特别是档案文秘人员的执法守法意识和岗位职责意识,使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有所提高,为开创全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基础。二是明确分管领导和配合协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选拔配齐了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有较强实践经验的档案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都把档案管理工作列为分管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办公室主任的重要职责,定期分析研究档案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中,确保档案工作与业务经营工作同步发展。三是根据上级行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档案达标工作的实际,地分行提出争取在年内一次性达标的具体目标,并将此项工作的任务目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实行部门领导责任制,从而加强了对各县支行档案工作的领导、督促和帮助,为促进全行系统档案工作的不断规范起到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作用。
二、认真落实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
我行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和措施,使达标升级工作得到了地县两级行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地分行主管领导对档案达标升级工作经常进行强调,就做好全区农行系统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要求,引起了各县支行的高度重视,使必要的人、财、物得到了及时落实;同时为了全面带动全区农行的达标升级工作,地分行办公室积极与地区档案处联系沟通,及时对有关达标升级的具体规定事项进行请示、咨询和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方案。首先从地分行机关抓起,对当年的文书档案按新的要求进行了整理、装订和充实提高,并从管理体系、干部队伍、管理制度、档案设施、业务建设、开发利用6个方面中的具体内容抓起,逐条进行认真仔细的补充完善,然后按规定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了申报,经检查验收,保持了“省一级”标准。为带动促进全行的档案达标升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2020年,我们在认真学习《档案法》和《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按照《全省农行年档案工作要点》及《中国农业银行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的规定》,狠抓落实,把建立和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当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列入了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邀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专职人员亲临现场指导帮助,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关具体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二是认真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农行特点,统一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汇编》,从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到档案的保管、查询、移交、保密、安全、统计、鉴定、销毁、接收、利用等各个方面都建立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制度。三是全面落实了各种登记制度,从收藏、借阅、利用,到保管接交,都统一实行严格的登记签字制度,有效杜绝了丢失、泄密、损毁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初步实现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2020年,在市分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正确指导与帮助下,我始终坚持学习,坚持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农业银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能以农业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学习方面
能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党 性修养,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通过前一阶段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学习《读本》,使自己在思想政治水平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撰写个人心得体会2篇,撰写分析整改材料1篇,并按照大家提出的在写作方面多下功夫,以提高写作水平等3条意见,制订了整改措施。
二、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对文件的收发与管理。首先加强对来文的登记与管理。2020年,全行共收到省分行行政及党委来文xxx多份,地直机关来文xxx多份,各县支行来文xxx多份。每份文件都能及时送领导传阅,然后按领导的批示再分送到各个部室办理,让上级行的精神迅速传达下去,基本杜绝了公文处理上的积压、延时、误事等现象的发生。其次,认真核登规范了内部发文。2020年全行共发文xxx多份,每份文件都经过认真登记编号。第三,每年年底,每个部室处理完毕的文件,都要分门别类,妥善保管,为以后装订档案做好准备。
2、认真做好电子公文传输工作。自从20xx年xx月份电子公文系统开通到各县以来,所有的文件都要从公文系统传输,因为对于县支行操作人员来说,这毕竟是一门新技术,每天既要收发省分行来文及本行发文,又要及时解决各县支行在传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于文件发送及时,周报被省分行“信息情况”采用xx期,“xxx分行信息”采用x期,“xxx分行简报”采用x期,发送的“xx分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xx期,被省分行采用x期,信息采用率排名全省农行前列。
3、促进档案管理与达标。根据《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紧密结合《中国农业银行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的规定》够扎实,尤其是马列主义理论水平较低,分析问题不透彻,独自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二是对金融业务知识学习不够,专业知识欠缺。三是写作水平较低,对文稿起草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深入基层较少,尤其对档案管理工作指导不够。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缺点,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学识水平及工作能力,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农业银行的快速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档案数字化加工为什么是在银行上班
主要负责对文件、图书资料进行整理、扫描、图像处理以及目录制作,工作区域是在办公室。
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是扫描、录入的专业人员,组织电脑信息录入、文档资料扫描、文档图形图像处理、档案装钉整理等,是档案数字化的专业人员。
档案数字化,就是用现代的数字技术来管理各类档案,流程是这样的:档案接收—档案扫描—扫描图片的处理—将扫描好的电子图片导入档案管理软件。
具体工作要求:
1、档案资料、图纸的扫描及后期整理 。
2、档案资料录入、校验和数据挂接。
3、对扫描后的数据按照应用要求进行整理 。
4、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工作 。
5、相关文件、档案拆解、扫描、编辑、装订、录入等工作。
6、了解扫描加工流程,相关软硬件。
扩展资料:
传统载体的档案经高科技技术加工成数字档案形式,通过局域网、政务网、互联网进行计算机检索、阅读电子档案,为迎接档案信息服务新环境的挑战,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效率,增强档案业务部门的服务水平,为档案内部管理及面向客户服务提供高效率的全面服务。档凳
档案工作的数差毕字化建设是顺应潮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举措、新要求。档案作为一种原生信息资源,其重要性正日益凸显出来,逐步掌握信息技术为档案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档案数字化较之传统档案管理有不可替代的先进性:
1、提高经济效益
过去一直使用粗放型模式即以增加办公人员和办公费用为解决这一难题的唯一手段,致使管理成本大幅上涨。而数字化管理档案使传统的以纸质为载体的档案信息对象转为机虚蠢芹读档案,不仅节约了保管费用,而且查阅起来极为方便迅速,从而避免了反复印制资料而造成的纸张和人员的浪费。
2、提高办公效率
数字化档案管理使资料能及时归档,并尽快提供利用。以组织部门为例,干部的任用、干部的提拔都需要详细准确的档案信息。然而档案数字化管理变可提供详细、即时的数据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与此同时,数字化档案管理使查询资料变得非常简单,真正让办公人员做到足不出户便可知晓天下大事。由于信息的超时空流动,数字化档案事实上成为“无墙界档案”,档案库也从文件实体的保管基本变成了提供利用方便的信息控制中心。
3、增强档案原件保护
将纸制档案转变为数字化电子档案后,档案的使用更加安全。尤其对历史久远的档案材料,数字化处理后无疑是对其更好的保护,另外,通过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后,防止了部分档案篡改的行为
跪求《银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一份。有知道的大神吗?在此先谢谢各位大神!
在不是真没了,你应该问银行系统的,这种估计很少拿出来
这个百度资料里有你看看是不是你要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以下通称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培裤键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办具有电子银行性质的电子金融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也可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跨境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 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 中国银监会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申请与变更第八条 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或报告。第九条 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正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在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前一年内,金融机构的主要信息管理系统和业务处理系统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二) 制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的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电子银行安全策略,建立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三) 按照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和安全策略,建立了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的基础设施和系统,并对相关设施和系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检测和业务测试;(四) 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情况和业务运营设施与系统等,进行了符合监管要求的安全评估;(五) 建立了明确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配备了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六) 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金融机构开办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网上银行业务、手机银行业务等电子银行业务,除应具备第九条 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电子银行基础设施设备能够保障电子银行的正常运行;(二) 电子银行系统具备必要的业务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客户配巧适时业务处理的需要;(三) 建立了有效的外部攻击侦测机制;(四)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五) 外资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可以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设置在境外时,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可以记录和保存业务交易数据的设施设备,能够满足金融纯颂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的要求,在出现法律纠纷时,能够满足中国司法机构调查取证的要求。
第十一条 外资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除应具备第九条 、第十条 所列条件外,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营业性机构,其所在国家(地区)监管当局具备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监管的法律框架和监管能力。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不同类型,分别适用审批制和报告制。(一) 利用互联网等开放性网络或无线网络开办的电子银行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利用掌上电脑等个人数据辅助设备开办的电子银行业务,适用审批制;(二) 利用境内或地区性电信网络、有线网络等开办的电子银行业务,适用报告制;(三) 利用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与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开办的电子银行业务,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报告制。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后,与其特定客户建立直接网络连接提供相关服务,属于电子银行日常服务,不属于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申请的类型。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申请开办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之前,应先就拟申请的业务与中国银监会进行沟通,说明拟申请的电子银行业务系统和基础设施设计、建设方案,以及基本业务运营模式等,并根据沟通情况,对有关方案进行调整。进行监管沟通后,金融机构应根据调整完善后的方案开展电子银行系统建设,并应在申请前完成对相关系统的内部测试工作。内部测试对象仅限于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外包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扩展到一般客户。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时,可以在一个申请报告中同时申请不同类型的电子银行业务,但在申请中应注明所申请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 由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申请报告;(二) 拟申请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及拟开展的业务种类;(三) 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 (四) 电子银行业务运营设施与技术系统介绍;(五) 电子银行业务系统测试报告;(六)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报告;(七) 电子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八) 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规章制度;(九) 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以及主要负责人介绍;(十) 申请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等联系方式;(十一) 中国银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未完待续)
第十六条 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收到金融机构的有关申请材料后,根据监管需要,要求商业银行补充材料时,应一次性将有关要求告知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重新编制和装订申请材料,并更正材料递交日期。 第十七条 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收到金融机构申请开办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完整申请材料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金融机构在一份申请报告中申请了多个类型的电子银行业务时,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批准全部或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类型的申请。 对于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未批准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金融机构可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 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开办适用于报告制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不需申请,但应参照第十五条 的有关规定,在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之前1个月,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后,可以利用电子银行平台进行传统银行产品和服务的宣传、销售,也可以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点开发新的业务类型。 金融机构利用电子银行平台宣传有关银行产品或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章的有关规定。利用电子银行平台销售有关银行产品或服务时,应认真分析选择适应电子银行销售的产品,不得利用电子银行销售需要对客户进行当面评估后才能销售的,或者需要客户当面确认才能销售的银行产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变更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适用审批制或报告制。 第二十二条 金融机构增加或者变更以下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适用审批制: (一) 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需要审批但金融机构尚未申请批准,并准备利用电子银行开办的; (二) 金融机构将已获批准的业务应用于电子银行时,需要与证券业、保险业相关机构进行直接实时数据交换才能实施的; (三) 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互联电子银行平台联合开展的; (四) 提供跨境电子银行服务的。使用道具 举报
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增加或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应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以下文件和资料(一式三份): (一)由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增加或变更业务类型的申请; (二)拟增加或变更业务类型的定义和操作流程; (三)拟增加或变更业务类型的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 (四)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五)申请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等联系方式; (六)中国银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 业务经营活动不受地域限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全国性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增加、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应由其总行(公司)统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 按照有关规定只能在某一城市或地区内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地区性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增加、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应由其法人机构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申请。 外资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增加、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应由其总行(公司)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主报告行向中国银监会申请。 第二十五条 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收到金融机构增加或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完整申请材料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其他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适用报告制,金融机构增加或变更时不需申请,但应在开办该业务类型前1个月内,参照第二十三条 的有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第二十七条 已经实现业务数据集中处理和系统整合(以下简称数据集中处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准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后,可以授权其分支机构开办部分或全部电子银行业务。其分支机构在开办相关业务之前,应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未实现数据集中处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其分支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处理系统独立于总部,该分支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按照地区性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情形管理,应持其总行授权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或报告。其他分支机构只需持其总行授权文件,在开办相关业务之前,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外资金融机构获准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后,其境内分支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持其总行(公司)授权文件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第二十八条 已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按计划决定终止全部电子银行服务或部分类型的电子银行服务时,应提前3个月就终止电子银行服务的原因及相关问题处置方案等,报告中国银监会,并同时予以公告。 金融机构按计划决定停办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类型时,应于停办该业务前1个月内向中国银监会报告,并予以公告。 金融机构终止电子银行服务或停办部分业务类型,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处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金融机构终止电子银行服务或停办部分业务类型后,需要重新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者重新开展已停办的业务类型时,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申请或办理。第三十条 金融机构因电子银行系统升级、调试等原因,需要按计划暂时停止电子银行服务的,应选择适当的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客户的影响,并至少提前3天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告。 受突发事件或偶然因素影响非计划暂停电子银行服务,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超过4个小时或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超过8个小时的,金融机构应在暂停服务后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银监会,并应在事故处理基本结束后3日内,将事故原因、影响、补救措施及处理情况等,报告中国银监会。使用道具 举报
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之中,并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运营特点,建立健全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电子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应当具有清晰的管理架构、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内部授权控制机制,能够对电子银行业务面临的战略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实施有效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针对传统业务风险制定的审慎性风险管理原则和措施等,同样适用于电子银行业务,但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环境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对原有风险管理制度、规则和程序进行必要的和适当的修正。第三十四条 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根据本机构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订电子银行发展战略和可行的经营投资战略,对电子银行的经营进行持续性的综合效益分析,科学评估电子银行业务对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影响。第三十五条 在制定电子银行发展战略时,金融机构应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三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针对电子银行不同系统、风险设施、信息和其他资源的重要性及其对电子银行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估分类,制定适当的安全策略,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对各类安全控制措施应定期检查、测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保证安全措施的持续有效和及时更新。第三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保障电子银行运营设施设备,以及安全控制设施设备的安全,对电子银行的重要设施设备和数据,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一) 有形场所的物理安全控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对尚没有统一安全标准的有形场所的安全控制,金融机构应确保其制定的安全制度有效地覆盖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二) 以开放型网络为媒介的电子银行系统,应合理设置和使用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安全产品与技术,确保电子银行有足够的反攻击能力、防病毒能力和入侵防护能力;(三) 对重要设施设备的接触、检查、维修和应急处理,应有明确的权限界定、责任划分和操作流程,并建立日志文件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记录;(四) 对重要技术参数,应严格控制接触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技术参数调整与变更机制,并保证在更换关键人员后,能够有效防止有关技术参数的泄漏;(五) 对电子银行管理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应实行轮岗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采用适当的加密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交易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以及所传输交易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金融机构采用的数据加密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性需要和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定期检查和评估所使用的加密技术和算法的强度,对加密方式进行适时调整。第三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与客户签订电子银行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电子银行服务协议中,金融机构应向客户充分揭示利用电子银行进行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金融机构已经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客户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相关风险的责任承担。使用道具 举报
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之中,并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运营特点,建立健全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电子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应当具有清晰的管理架构、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内部授权控制机制,能够对电子银行业务面临的战略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实施有效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针对传统业务风险制定的审慎性风险管理原则和措施等,同样适用于电子银行业务,但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环境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对原有风险管理制度、规则和程序进行必要的和适当的修正。 第三十四条 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根据本机构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订电子银行发展战略和可行的经营投资战略,对电子银行的经营进行持续性的综合效益分析,科学评估电子银行业务对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影响。 第三十五条 在制定电子银行发展战略时,金融机构应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三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针对电子银行不同系统、风险设施、信息和其他资源的重要性及其对电子银行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估分类,制定适当的安全策略,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对各类安全控制措施应定期检查、测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保证安全措施的持续有效和及时更新。第三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保障电子银行运营设施设备,以及安全控制设施设备的安全,对电子银行的重要设施设备和数据,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一) 有形场所的物理安全控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对尚没有统一安全标准的有形场所的安全控制,金融机构应确保其制定的安全制度有效地覆盖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 (二) 以开放型网络为媒介的电子银行系统,应合理设置和使用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安全产品与技术,确保电子银行有足够的反攻击能力、防病毒能力和入侵防护能力; (三) 对重要设施设备的接触、检查、维修和应急处理,应有明确的权限界定、责任划分和操作流程,并建立日志文件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记录; (四) 对重要技术参数,应严格控制接触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技术参数调整与变更机制,并保证在更换关键人员后,能够有效防止有关技术参数的泄漏; (五) 对电子银行管理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应实行轮岗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采用适当的加密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交易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以及所传输交易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 金融机构采用的数据加密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性需要和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定期检查和评估所使用的加密技术和算法的强度,对加密方式进行适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与客户签订电子银行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电子银行服务协议中,金融机构应向客户充分揭示利用电子银行进行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金融机构已经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客户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相关风险的责任承担。第四十条 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和采用适当的技术,识别与验证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客户的真实、有效身份,并应依照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对客户作业权限、资金转移或交易限额等实施有效管理。第四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搜索、监测和处理假冒或有意设置类似于金融机构的电话、网站、短信号码等信息骗取客户资料的活动。 金融机构发现假冒电子银行的非法活动后,应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中国银监会报告。同时,金融机构应及时在其网站、电话语音提示系统或短信平台上,提醒客户注意。第四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尽可能使用统一的电子银行服务电话、域名、短信号码等,并应在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客户启动电子银行业务的合法途径、意外事件的处理办法,以及联系方式等。 已实现数据集中处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上银行类业务,总行(公司)与其分支机构应使用统一的域名;未实现数据集中处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上银行类业务时,应由总行(公司)设置统一的接入站点,在其主页内设置其分支机构网站链接。第四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建立电子银行入侵侦测与入侵保护系统,实时监控电子银行的运行情况,定期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并建立对非法入侵的甄别、处理和报告机制。第四十四条 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需要对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或电子认证时,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融机构使用第三方认证系统,应对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和具有公信力。第四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定期评估可供客户使用的电子银行资源充足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线路接入通畅,保证客户对电子银行服务的可用性。第四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制定电子银行业务连续性计划,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连续正常运营。 金融机构电子银行业务连续性计划应充分考虑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对业务连续性的影响,并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制定电子银行应急计划和事故处理预案,并定期对这些计划和预案进行测试,以管理、控制和减少意外事件造成的危害。第四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定期对电子银行关键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测,并详细记录检测情况。第四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明确电子银行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的主要权限、职责和相互监督方式,有效隔离电子银行应用系统、验证系统、业务处理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之间的风险。第五十条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审计。第五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记录并妥善保存电子银行业务数据,电子银行业务数据的保存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第五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客户信息和隐私保护的规定。第五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针对电子银行业务发展与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多层次的培训计划,对电子银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