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档案数字化公司梁江
山西档案数字化公司梁江是一家专业从事档案数字化服务的公司。该公司拥有先进的数字化设备和技术团队,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档案数字化服务。
梁江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档案扫描、档案数字化处理、档案数据管理等。他们可以将纸质档案通过扫描仪转换为数字文件,并进行后期的图像处理和数据整理工作。同时,他们还提供档案数据的存储和管理服务,包括数据备份、检索和共享等功能。
梁江公司在档案数字化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制服务方案。他们可以为各类机构和企业提供档案数字化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提高档案管理效率,节省存储空间,并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山西档案数字化公司梁江是一家专业的档案数字化服务提供商,他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帮助客户解决档案管理难题。
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创建思路论文
服务外包是指某一机构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非核心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剥离出来,委托给其他机构完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产业链、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行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是指某一机构将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限制范围内的档案,通过市场、以合同方式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管理的行为。我国档案界有时也称之为档案中介服务。1992年浙江省建德市档案事务所、湖州市档案事务所成立,揭开了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建设的序幕,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然而,从整体来看,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市模并场普及程度(尤其是档案寄存服务的市场普及程度)远未达到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除了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尚可外,大部分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的规模较小,服务水平不高。[1]究其原因之一是,我国尚缺乏体系化的、成熟的法规标准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进行规范与指引,致使此行业长期处于无序发展状态。本文对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档案管理服务相关法规、标准进行梳理,并予以简要分析,以期对日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1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建设基本情况
1.1国家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未提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2011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下发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把制定《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列入档案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中,但据了解目前尚未真正启动此工作。2012年以来国家档案局连续印发了3个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直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即《国家档案局关于切实加强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化服务外包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档函〔2012〕103号)、《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托管中的安全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档函〔2013〕271号)和《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这3个规范性文件要求档案部门在开展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寄存服务外包过程中,采取相关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
1.2地方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我国许多地方出台的地方档案法规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尤其是服务外包企业(也称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做了相关规定。45个副省级以上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西藏未出台档案法规)颁布的档案法规(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有25个[2]对档案中介机构(实质上即是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做出了规定,约占53.3%。其中,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档案中介机构作了规定,约占66.7%;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有5个城市对档案中介机构做出了规定,约占33.3%。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吉林省档案条例》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在修订前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做出了规定,而在修订后则取消了这方面的规定。因此,目前北京、海南、吉林、山西、重庆、广西、青海、江西、湖南、江苏这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法规中没有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做出规定,约占33.3%。旦渗迹从条例内容来看,上述25个地方档案法规中涉及到人员素质的有12个,大多要求从事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涉及到业务范围的地方档案法规有7个,大多以列举的形式指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包括档案整理、鉴定、评估、咨询、寄存等方面;涉及到登记备案的地方档案法规有11个喊雀,大多要求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涉及监督指导的地方档案法规有9个,大多要求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需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涉及到法律责任的地方档案法规有4个,对违反规定从事档案服务外包活动的情形予以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另有1个地方档案法规规定其他相关部门应制定档案服务外包工作的管理办法。此外,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温州市、杭州市、宜昌市、佛山市等七个地方出台了专门的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这七个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大多包含如下内容:
(1)指出档案中介机构从事的是档案咨询、整理、保护、鉴定、评估、寄存、数字化、业务培训等有偿服务活动。
(2)规定从事档案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3)档案中介机构应当向当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定期进行复核。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备案情况,执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及业务水平,办公场所、设备设施,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其他合法合规等情况。档案中介机构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取消其备案登记。此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档案网站或者其他媒体及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名单。
(4)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必须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场所、设施设备;有相应的档案咨询、评估、鉴定、整理、寄存和数字化的资格和能力;配备档案专业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认为档案中介服务执业人员应当经过档案专业培训,有独立从事档案管理的业务能力;档案中介机构应具有两名以上档案专业人员,并有不少于一名取得档案中级职称;此外,档案中介服务执业人员应当在一个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
(6)保密条款、责任条款、签约条款和收费条款。
(7)惩罚和法律责任条款。除了上述共性的条款外,
部分地方的档案中介管理规定还根据档案中介机构的行业特点,做出了以下规定:
(1)湖南省规定了不能外包的范围,包括国有档案的鉴定、销毁;涉密档案的整理、数字化;法律法规禁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佛山市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和处理涉密文件档案、内部(工作秘密)或含有敏感信息的文件档案。
(2)湖南省、佛山市对档案库房提出了要求,指出库房应当满足建标103-2008《档案馆建设标准》、JGJ25-201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有关档案防护要求。
(3)杭州市指出应加强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市档案局应定期更新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信息。
(4)温州市、杭州市档案中介管理规定指出档案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规范、服务标准、执业人员守则,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入档案行业协会,接受档案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
(5)佛山市特别指出应当符合保密法规规定,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在档案服务工作中应明确保密责任,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应急机制,明确法定代表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重要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的保密职责。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档以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规定不得处理的文档;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的工作场所、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信息设备均应符合相关保密管理要求。
1.3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是,一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档案管理的软硬件条件和业务操作要求做出了规定,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宜或应遵守。例如,《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对于档案寄存服务企业进行档案库房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档案数字化服务企业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时宜遵循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档案整理服务企业的档案整理质量宜满足GB/T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13-1994《档号编制规则》和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等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正在制定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标准,一些地方也已出台有关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地方标准,例如,山东省地方标准DB31/T430-2009《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企业技术与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SZDB/78—2013《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共包括5个部分,目前已经送审,待发布)。这些标准对于我国制定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标准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2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建设现存问题
2.1法规标准建设总体上滞后于实践需要
自1992年以来,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迅速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据黄霄羽不完全统计,截止2012年全国共有376家档案中介机构。[3]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企〔2009〕20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等一系列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2012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提出“到2020年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数量比2010年翻两番”的工作目标。[4]2013年,杨冬权在全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上进一步提出“存量数字化”的要求。[5]这进一步推动了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但是,在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加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较为落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针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只有少量规范性文件和部分间接相关的标准。地方层面,尽管已有许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这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大都停留在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少有涉及,可操作性不强。在执业标准、执业规则、技术手段等方面均处于不完善甚至空白状态。[6]由于缺乏专门的标准,发包方无法正确评价承包商的服务能力,无法科学筛选合格的承包商,无法有效监督承包商的业务操作;承包商不知道如何建立自己的业务操作程序,不知道从何提升自己服务能力。这导致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法律困境与安全漏洞。
2.2对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在前述25个副省级以上地方档案法规中仅有4个提及了档案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其他均无提及。一旦在外包过程中出现了档案丢失、损毁或泄密的事故,发包方大多只能被动承担后果,很难借助于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例如,笔者在调研时了解到,某综合档案馆在档案数字化项目实施中,与承包商发生商业纠纷,承包商威胁要将存有档案数据的硬盘带走。
2.3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素质要求不具体
目前,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低、流动率高。许多承包商聘用的一线员工大多只有高中学历,而相当一部分是实习生或临时用工。即便是承包商的业务骨干或项目经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也很少。整个行业中具有过档案学专业教育背景的员工极少。而且,绝大多数承包商对员工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这使得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现有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大多规定,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学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而对于从业人员是否应具有档案学专业教育背景、相关工作经验,是否需要接受相应的业务培训,以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等均无明确规定。
2.4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基础设施条件要求不严格
民营档案寄存服务商大多没有专业的档案库房,其库房多数由废弃工厂库房改建而成,而许多库房连基本的“八防”都做不到,[6]遑论满足《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的要求。但现有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对于档案库房及其保管环境的规定大都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例如《浙江省档案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只提出“从事档案中介服务的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符合档案管理的专业要求”,而何为“必要”,配备安保措施的要求和标准具体指什么,并未指明。[7]
2.5缺乏业务操作指南和服务价格指导
现有法规标准对档案管理外包业务操作缺乏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发包方和承包商之间的档案交接、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缺乏详细规定,容易造成安全漏洞和质量缺陷。例如,档案数字化扫描中,一些服务商一味追求提高速度、降低成本,造成一些材质脆弱、不宜使用高速扫描仪的档案被损毁。一些档案寄存服务机构采用传统的开架式按卷盒存放方式保存档案,工作人员可以看到卷盒上的敏感信息。而且,承包商业务操作主要依赖于自身经验,较为随意,各个承包商之间的业务标准不统一,将来发包方之间进行档案资源整合很困难。对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不同承包商的报价相差很大,以数字化扫描为例,从0.1元一页到2元一页不等,各地区均无收费指南或收费标准,出现了部分小企业先以低价中标,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再试图加价的恶意竞争行为。
2.6法规标准执行力差
实践调研发现,一些地方虽已出台了有关档案中介服务的法规制度,但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例如,2008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但实际上截止2014年底也只有12家企业进行备案登记。这些年,在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反了相关档案或保密法规制度的事情,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很少予以依法罚处。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象多局限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基本处于中间地带,对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管理相对较少甚至疏于管理。
3对策建议
3.1加快国家层面的立法
建议在现有地方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定国家层面的针对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的行政法规。此类法规可包括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管理体制、设立条件、业务范围、人员素质、保管环境、服务收费、合同签订、操作要求、安全保密、法律责任、监管机制等内容。[9]通过国家立法,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促进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在法制的轨道上快速、健康发展。
3.2完善现有地方法规制度
建议各地方补充、细化和完善现有涉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法规制度,特别增加以下内容:
(1)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要求;
(2)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的要求;
(3)对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档案库房、仪器设备、档案装具的要求;
(4)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业务操作程序和服务质量标准;
(5)发包方和承包商档案交接要求。
3.3出台相关标准指南
对于许多暂时不适宜以法规制度强制要求的领域,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档案行业标准。可以考虑出台《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总则》《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数字化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寄存服务》(此三者,国家档案局正在研制),以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则》《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价格参考目录》等标准或指南。
3.4借鉴国外有益经验
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历史悠久,行业成熟度比较高,建立了结构完备、会员广泛的行业协会,如国际文件与信息管理服务行业协会。PRISM制定了制定的一系列商业性文件中心的行业标准、指南和道德准则,包括商业性文件中心运营标准、建筑标准、灾备标准、保险及风险转移标准、载体设施标准等。[10]这些标准指南紧扣业务活动,操作性较强,基本涵盖了商业性文件中心的主要运营流程和业务环节,对我国制定档案寄存服务外包标准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3.5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第三方评估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档案服务承包商的监管力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辖区内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承包商的执业信息,建立承包商诚信档案,定期监督、检查、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学发包。可由中国档案学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自律,以第三方身份进行承包商服务能力评估与认证。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凳肆唤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实验室检测方案设计及实验室检测服务、质量体系认证咨询、仪器校准、产品设计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咨询服务,网络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网页设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生活性废旧物资回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安装及维护;汽车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花卉、树木种植、销售;代理企业申报纳税、税务筹划;企业运营策划管理服务;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塑料制品、塑料打包带、五金制品、建材、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汽车用品、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箱包、家居用品、工艺美术品、玩具、保温材料、电线电缆、包装材料、化妆品、洗涤用品、不锈钢餐具、电子产品、太阳能光伏板、雹袜食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陶瓷制品、管道管件、母婴用品、卫生洁具、纺织原料、珠宝饰品、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与咨询。(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模板示例4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枣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汽车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缝制机械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特种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模板示例5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实验室器材、电子电器、化妆品、消毒用品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检测技术开发及相关信息咨询;电子电器的电磁兼容及安全检测;能源能效、性能可靠性检测;工业品、化学品、纺织品、玩具的检测;检验认证服务;产品认证服务;体系认证技术咨询;医疗器械销售。
模板示例6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电梯、中央空调、停车场设备、小区智能化设备的销售与技术服务(不含维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
模板示例7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事务代理及咨询;产品认证咨询;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医疗器械与医药保健技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建筑工程咨询;医用净化工程、洁净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除尘设备、空气净化装置、除尘器配件的销售、维修安装;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建筑工程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安全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器械_、_类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商务咨询(除经纪),景观设计,建筑装潢设计,电脑图文设计,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安全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办公设备,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摄影器材,文具用品,家用电器,工艺品(除专项),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除卫星地面广播接收设施),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床上用品,家居用品,皮革制品,箱包,鞋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9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中央空调系统及节能环保产品销售、安装、租赁、维修保养服务及托管服务,物业管理;机电设备及配件安装、维护;循环水系统处理;承接建筑智能化系统、净化厂房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工程,并提供上述工程的安装维护;销售:建筑材料、金属制品、电缆、机电设备、润滑油、非危险水处理试剂、五金、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文具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1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热处理工程及技术服务;焊接工程及技术服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温控设备、烘箱、电加热器加工、检测、销售;五金电器、电线电缆、电线套管、建筑材料、防腐保温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2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保洁服务;销售日用品。【经营范围中未经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3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家具、灯具、橡塑制品、木制品、卫生间用品、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工艺品;仓储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会议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4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特色小吃技术传授
模板示例15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主营:水床、家具技术服务;兼营:水床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房屋拆除工程、防水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暖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消防设备、智能化设备、安防设备、装饰材料、五金产品、水暖器材销售;空调销售、安装、维修、保养;防火涂料、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楼宇智能化控制系统、安防及监控系统工程技术的检测服务;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通讯器材、办公用品及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8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检测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认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9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仪器仪表、数码产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0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的生产、研究及销售;软件开发测试及销售。
模板示例21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工业产品检测服务,工业产品设计服务,检测设备及其配件的设计、上门安装、上门调试、销售;自营和代理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2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制造技术服务;设计、制造:工业自动化设备;设计、绘制:机械工程图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3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检测技术服务;产品检测咨询;产品认证咨询;体系认证咨询;验厂咨询;非金属材料分析服务;检测仪器设备销售;计量校准。
模板示例24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防水工程;市政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暖安装;机械自动化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机械设备加工、维修、保养;工业设备、机电产品销售;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5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纺织品、日化产品、电子电器、建筑、化工材料的检测技术服务;食品、水质、食品包装材料、药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保健用品、药品、饲料检测技术服务;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6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马达的生产(环保批文有效期至2013年11月12日)与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运输,凭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至2015年11月20日)。
模板示例27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律师执业活动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具、家用电器、机械设备、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8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杀虫、灭鼠、白蚁防治。
模板示例29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客户的委托,承担检查、检验、检测、鉴定、监督、货物查验、评定的技术服务;在国际标准和检验实验室的建立、评价以及产品的信息化、工程项目方面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不含认证咨询);劳务派遣;检验设备、技术方法的研究和开发;有关标准化的服务;根据业务需要颁发公司证明文件(除认证),害虫防治服务,从事自用货物进出口和自用技术进出口业务,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材料和交通工
模板示例30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教育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自有设备租赁;建筑装潢材料、包装材料、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玩具的销售;图书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艺术类培训;体育类培训;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1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体系评估、审核、认证;进出口商品检验、测试、认证、鉴定及相关技术服务;其他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模板示例32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机电产品的销售、维护、维修;变频控制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维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的许可证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33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害虫防治服务;清洗服务;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4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燃气、燃油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5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信息(除互联网信息服务)科技、电子科技、建筑装饰科技、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科技、泵阀(除特种设备)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仪器设备、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6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产品认证技术服务、认证咨询、体系咨询服务;信息安全咨询服务、软件评估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7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
模板示例38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零售:汽车用品、汽车检测设备、劳保用品、汽车饰品、五金产品、音响设备、照明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润滑油、汽车轮胎,汽车租赁,汽车美容,拖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9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信息技术、电子设备、通讯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文化用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0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节能技术的研发、转让及咨询服务;节能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通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节能工程设计及安装;冷却塔供冷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受设施)、电子产品、传真机及配件的销售、维修、安装,通信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服装百货、电线电缆、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衡器、纸及纸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的销售,搬运、装卸,仓储服务,展览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通信工程安装、调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通信产品检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电话交换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受设施)及其配套设备、焓差、新风、热交换器等节能系统和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服务;电能表制造和销售及电能计量终端制造和销售,机械设备、通信设备、汽车的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户外机房及机柜、机房环境控制系统、高低压直流及开关电源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服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冷空调安装、维修服务;通信基站、机房维修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维修、售电业务,制冷通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运行维护服务,暖通空调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及系统工程安装。计算机、通信网络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工程招标代理;会议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仪器仪表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服务;通信天线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服务。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循环水处理,中央空调水处理工程,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销售,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1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无。电子产品检测技术服务;产品检测服务(具体检测项目不得超过总公司检测项目)。
模板示例42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档案软件开发;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整理;档案管理;档案用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3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培训;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4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提供技术检测服务;金属制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5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激光设备、控制软件、传感器、控制主板(需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销售*
模板示例46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维修:家电、办公设备;零售:电脑耗材及周边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7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产品检测技术、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玩具产品检测技术、机电设备检测技术、产品认证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模板示例48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认证技术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成果转让。
模板示例49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显示屏、家电维修;批发、零售:显示屏,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配件,计算机及配件,音像设备,手机,办公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0
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工程机械技术服务;校泵及配件零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问一下,8月21日由中国档案学会主办的档案工匠技能大赛谁看了,哪个单位夺冠了?
8月21日,由中国档案学会主办的档案工匠技能(档案租慧修复)大赛在云南昆明举办,来自全国各地档案系族陆统的18支代表队参加了此次大赛。经过激烈角逐,兆型顷北京市档案馆获一等奖。作为北京市档案馆的长期合作伙伴,北京市汉龙实业与有荣焉。北京市汉龙实业与北京市档案馆有过多次的学术交流和项目合作,长期以来为其提供了大量档案数字化、仿真复制、数模整合、离线存储、档案修复、档案脱酸、虫霉防治、清洁除尘等档案保护设备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