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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作者:老师 时间:2022-12-03 01:00:32 点击: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 档案 整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人事档案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力资源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管人事档案范围是: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政府系统机关及所属的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的正式干部职工;

(二)各类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私营企业、民营非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干部职工;

(三)辞职或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以其他方式与原单位脱离了工作关系的国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各类毕业生;

(五)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干部职工、各类毕业生;

(六)自费出国、出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七)合资、三资企业的中方雇员;

(八)其他社会人才。

第三条 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档案管理科室是县政府系统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按管理权限负责县政府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一)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人事档案由政府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可以管理全县范围内干部职工人事档案;

(三)严禁其他未经授权的任何单位(包括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内设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室)管理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和本人人事档案;

(四)凡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擅自管理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本办法施行后三个月之内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人事档案。

第五条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之规定,认真做好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各项人事代理等社会化服务工作。人事代理社会化服务内容有:

(一)按国家规定核定存档人员的连续工龄,调整记载档案工资;

(二)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认定,办理职称考评的有关手续;

(三)办理因公或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手续;

(四)负责为办理人及代理人员出具有关婚育证明;

(五)按党章、团章有关规定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六)负责人才引进工作,办理人才集体户口挂靠手续;

(七)办理实行人事代理的各类应往届毕业生的聘用合同备案管理手续;

(八)为参加工作满一年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九)办理与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十)办理确因人才流动等原因失去原有身份的身份认定手续;

(十一)代办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保险;

(十二)协助办理与人事档案管理相关的其它服务事宜。

第三章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六条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收到档案后应进行严格的检查,若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整齐或不完整、不清楚,应要求原管理单位补齐或查清。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收到档案后应在回执单上签名盖章并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去函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条 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第四章 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

第八条 人事档案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成绩表和评审表、考绩、审批材料);

(五)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八)处分材料(包括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

(九)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九条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工作。

(一)要经常收集各单位在职务晋升、流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职工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二)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干部职工履历表,作鉴定、写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人事档案;

(三)有关用人单位和部门要建立主动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送交人事档案归档的工作 制度 ,确定专人报送,及时将新形成的档案材料送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五)复印件不能作为归档材料。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六)属于应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七)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19cm×26cm)的办公用纸,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八)在整理人事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社会人才人事档案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如何做好人事档案管理

导语: 在人们的工作生活中,档案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很多人误认为人事档案没用,出现了忽略人事档案管理的现象,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如何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我为大家整理以下经验和方法。

一、 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事档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人事档案工作就是抄抄写写,保管的事务性工作,不容易取得明显成绩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效益。因此,忽视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最终形成“说起来重要,排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用起来需要”的状况。人事档案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难以高质量地为干部队伍建设服务。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缺乏力度

一是少数管档部门没有形成自己的实施细则和制度,建立了制度执行不严,收集归档工作被动、不及时。再由于形成材料的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认识不够等原因,档案材料没有及时收集、转递和归档,造成档案材料内容不完整。二是收集归档的材料不全面、不真实准确、人事档案中有些材料在内容和形式上是雷同的,一些鉴定、考核和评价材料大都是套话,内容形式相同,不能准确反映每个人的真实情况。部分档案材料还存在:填写格式不规范,填写内容前后不一,记载不实,审核不准,不利于档案的保存和利用,使档案的真实性、动态性、完整性功能趋于弱化。三是人事档案用纸规格不一,纸张不符合要求,在立卷归档进行技术加工、折叠、剪裁及裱糊时,使人事档案卷很不美观。

3、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不熟

由于机构调整、科室重组,人员竞聘上岗等原因,原有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难免岗位变动,接任的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档案知识培训,对档案的重要性、管档要求、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与归档、保管与保护、提供利用等业务不太了解。日常事务往往又忙于将新增加材料收集放入人事档案盒,没有及时整理归档,严重影响了档案的管理水平。随着人才流动外部环境的宽松,人才流动灵活,各类人才跳槽频繁,造成人档分离现象越来越多。

4、档案室设备配备不齐全

大多采取“因陋就简”,“因地制宜”的原则,融办公室、阅档、仓库为一间,既无铁门、铁窗等基本设施,也无其他硬软件设施,防火、防潮、防盗等手段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

5、档案管理手段落后

目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手段还是手工操作,既使利用计算机管理,仅限于把个人信息、档案目录输入计算机,资料检索、调阅档案等仍习惯延用手工操作,无纸质阅档基本没有实施。由于反复调用原件,造成纸张发黄变脆,字迹褪色,直接影响到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这样既不利于档案的保管,又影响工作效率。

二、做好人事档案管理的对策

1、重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单位要将人事档案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推进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2、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人事档案查(借)阅、收集、鉴别归档、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管理人员职责、转递等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五不查”、“四不借”、“三不转”,即:无《干部档案查借阅呈报表》不查,非利用单位范围不查,非正式党员不查,本人及亲属的档案不查,审批手续不全不查;未经领导批准不借,非特殊需要不借,手续不全不借,本人及亲属档案不借;个人带档不转,没有调动通知不转,接收单位不明不转。

特别是人才流动后对不在本单位的人员档案必须妥善处理,该转递的及时转递。建立人事档案计算机辅助管理制度,对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和转进转出档案的管理制度作进一步的.严格要求,更好地阻止虚假材料进档。完善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使人事档案的整理更加科学、全面、完整。

二是把好“入门关”,对人事档案缺少材料情况进行集中清理,通过书面方式,联系材料的形成部门将材料收集整理,尽量减少避免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保证档案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三是把好“更新关”,档案人员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索要,做到收集整理经常化,不拖延,不积压,确保人事档案材料完备,与实际情况同步。四是规范档案装订工序,做到规格统一。

3、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选择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共产党员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教育培养他们了解管理档案的重要性,增强责任心。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业务知识,让他们掌握新的知识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提高档案管理的技术水平,档案员要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与政治觉悟,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档案事业建功立业。

4、更新档案管理设施

配备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防蛀、防尘的档案柜,库房内设置空调、去湿、灭火等设备;库房的防火、防潮、防尘、防蛀、防盗、防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分开,要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先进计算机管理设备。

5、注重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

对人事档案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设备和现代技术,将档案资料整理输入计算机,通过相应的技术处理,将文字、图片、声像等资料转交成数据资料,实现人事档案纸质与数据格式并存,根据需要,通过屏幕查阅有关内容。同时,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人事档案管理创新,对不属于保密范围的档案信息实现有效共享。

综上所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仅要从制度上更新,还要从观念上更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探索档案现代管理模式,走出目前人事档案存在的困境,做到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更好地为党组织和人事工作服务。

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

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1】

摘 要:人事档案作为评价一个人学习和工作期间表现的重要依据,在个人的工作前途上有着重要的作用,相关单位可以查阅档案进行人事的考察和任免,通过档案的记录给予职工的正确评价。

因此,档案分类审核整理工作的完整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关系着每个社会人在社会中的存在状态,有利于国家的管理。

本文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人事档案;审核整理;问题;解决措施

精准、完整、齐全的人事档案能够系统、全面的记载个人品德作风、最高学历、工资待遇、技术水平、任职经历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记录,是企业选贤任能、知人善任的重要工具。

由于我国现阶段进一步深化改革用人制度,所以更要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认真分类、审核、整理人事档案,对人事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及精准性进行有效维护,使认识档案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一、整理人事档案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整理主要为手工操作,使很多现代化技术得不到应有的开发。

通常人事档案管理员由组织部门或者人事部管辖,且其人事档案管理措施也对以往操作方法进行了延续,他们基本上都是手工操作人事档案排序、分类、裁剪、编号及装订等各道工序。

因为人事档案相关配备人员缺乏、单位领导重视度不够等因素,使得各单位很少有精力去科研怎样通过计算机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审核与整理,怎样通过数据库对人才结构进行分析,怎样构建电子档案以不断与科技发展现代化需求相适应。

(二)当前资料与以往资料装订规格不相符。

《人事档案整理细则》中明确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mm×210mm)。

材料左边应留有2.5cm的装订边。

A4纸型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按照靠左下对齐的方式打3孔装订,中间孔距上、下孔(从孔中心算起)8.3cm,下孔距材料底边5.4cm,孔中心距左边沿1.2cm,孔直径为0.5cm。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

以前档案材料都是规格为16开的办公用纸载体,档案左边需要预留2.5cm左右的装订边。

而目前的档案材料规格大多为A4,比如学历材料、职称评审材料等。

档案中原有小于或等于A4纸型且已按照要求装订的档案材料,不需要重新打孔和裱糊,但是A4和16开的纸张放在一起整齐度无法得到有效保证,而如果对16开的材料进行重新打孔和裱糊,则又会浪费大量的人力,提高时间成本,且影响美观。

(三)人事档案整卷装订,不易长期保存,且具有较差保密性。

虽然档案整卷装订较为美观、整齐,但是,在对档案进行查阅时,通常要全卷查阅,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极为不利,在材料添加或者复印时,必须全部拆开材料,由此反复拆卸,极易破坏材料,对长期保存极为不利。

二、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工作的规范措施

(一)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是实现档案规范管理的重点,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时刻保持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档案的审核,认真检查档案的完损工作,对于损害或遗失的篇章进行及时的补交。

在审核过程中由于档案的数量较多,必须度杜绝错装和乱装事件的发生,时刻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将别人的工作前途视为工作的重点,培养工作责任感。

在审核中还要进行细节的检查,查看手续是否齐全,印章是否清晰等。

在审核工作中避免低级错误的发生,不为其他人的工作前途造成困扰,履行好档案审核人员的工作内容。

(二)完整的进行个人档案的收集工作。

个人档案的内容比较复杂,从就学到就业的过程中都有细致的记录,在个人档案收集的过程中就要对各个学习和工作阶段进行完整性的工作。

在学校就学期间有关人事档案人员要依据档案内容进行收集,学生每学期的成绩、在校期间的奖惩、政治面貌和每学期的学习总结等。

对于社会中的工作人员的档案收集,要按照相关单位的工作性质进行,例如党政机关的要对政治活动和政协会议等阶段性材料进行记录和管理,对于企业单位的要进行季度考核表和工作表现等进行档案收集工作。

当然人事档案的收集工作都有具体的工作内容进行指示,只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循序渐进的进行收集,保持细心的工作态度即可。

(三)鉴别档案的真伪是档案审核管理的重要内容。

档案是一个人进入社会工作的重要保证之一,为了实现公平竞争,档案管理的鉴别工作必须深刻落实。

在审核过程中注意查看每个时期的工作表现和相关印章,对不规范填写和虚假信息的进行另行放置,查看相关责任人和手续是否充分,档案文件是否缺失和重复,对于异常的档案文件进行不归档处理,做到维护个人档案的真实可靠性。

避免由于个别档案的虚假造成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信任缺失。

(四)在对人事档案进行整理时应该做到分类准确、审核无误。

在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审核整理时,为保证所整理的档案资料与规定要求相符合,一方面应该注意对档案资料及其内容进行收集与鉴别,另一方面在加工整理每一份人事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与精美性。

首先,确保人事档案能够准确分类。

建议对档案资料的类型分为十类:a.履历材料;b.自传材料;c.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d.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e.政审材料;f.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g.表彰奖励材料;h.涉法违纪材料;i.工资、待遇材料;招录、聘用材料;出国(境)材料;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j.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等其他材料。

依照人事档案材料的这些具体分类要求,对材料排列、分类合理与否进行分析,避免材料出现颠倒混淆、错装等情况。

三、结语

作为人事组织工作的关键组成部分,人事档案被称为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基础。

所以,在分类、审核、整理人事档案时,一定要做到细致、完整、精准、真实。

作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其具体工作中应该将档案审核融入档案鉴别与收集、资料整理全过程。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认真完成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工作对人事档案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董雪雁.浅析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J].现代经济信息, 2014(09).

[2] 丁敏. 刍议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J].科技创新导报, 2014(09).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2】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是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材料收集是否及时、准确、全面、规范,整理是否合乎标准,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价值,决定着能否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高质量服务,更好地起到凭证与参考作用。

笔者作为事业单位一名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十余年的档案工作者,谨在此谈一谈实践中的'工作体会。

一、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现状

近年,随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事档案达标升级活动的推进,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但由于某些原因,有的单位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

1、档案意识淡漠 人事档案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由人事干部负责完成。

人事档案主要为组织人事部门服务,一般干部职工接触不到自己的档案,这种特殊性、距离感影响了个人对档案的关注程度,很多人不知道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也不重视对个人档案的充实,将工作中形成的诸如培训、资格考试、奖励、科研等材料长期个人存放,而不交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造成档案不能全面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给组织考察了解干部带来偏差。

而人事干部由于工作的繁忙,对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重视不足的状况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2、材料缺失严重 由于部分同志档案意识的淡漠,使得一些属于归档范围的有价值的材料不能及时被收集,久而久之,造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遗失和破损。

而档案管理者一般由人事干部兼职,有的人员交替较频繁,本职工作的忙碌和业务素质的缺乏都影响了对档案材料收集的全面性。

职工个人不知、不交,管档单位不催、不收,导致一些档案材料始终与卷宗“无缘”。

3、档案整理欠规范 对档案材料进行加工、整理、装订,是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功之一,但有的单位管档人员队伍不稳定、交接不及时、素质不过硬、业务不熟练,影响了档案的整理水平,出现纸张大小不标准、分类不准确、装订不整齐等问题;有的卷宗零散材料长期不予装订,很容易丢失;有的材料装错卷盒,张冠李戴;有的切割不准确,材料部分内容被剪裁,损失无法弥补。

二、加强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

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与全体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收齐、管好、用活人事档案具有重要意义。

加大档案知识宣传力度,普遍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是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保障。

我们可通过会议、培训、座谈等方式,随时将档案知识渗透到职工意识中,主动把与大家切身利益相关的档案知识送到他们手中,如继续教育学历的适时取得可提高工资待遇、年度考核表与晋升职称的密切关系,各类资格证书有利于组织考察提拔干部,招工、入伍等参加工作材料与个人社保利益的息息相关等等,使他们在无形中接受档案,知道档案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档案的重要价值,提高大家的档案意识和协助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档案材料收集力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收集人事档案材料是人事档案工作的基础。

为使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达到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要求,应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如可建立兼职档案员制度,选派专人作为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将材料的收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同时保持人员的稳定,人事档案部门定期对其进行有关档案知识的培训,有利于单位及时准确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材料。

档案管理部门也要变被动接收为主动出击,对定期形成的如年度考核表、奖励、职称、工资等材料及时督促材料形成部门按时保质上交,同时了解掌握职工动态,不失时机地主动收集有价值的属归档范围内的材料。

3、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档案整理水平

材料收集完备后,档案管理部门将对材料进行一系列的鉴别、分类、排序、加工、归档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过硬的基本功,熟练进行档案整理工作。

首先要对材料进行审核,看材料是否属于归档范围,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然后将审核完毕的材料进行技术加工,对不规范纸张适当进行折叠、剪裁、托裱等,制成整齐划一的16k纸张,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排序,使用《组织干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信息录入并打印档案目录;最后将条理清晰、整理规范的档案材料打孔、装订、归档,完成对一卷人事档案的阶段性整理。

以后陆续收集的档案材料也要严格按照流程补充入档案卷宗。

档案的整理过程比较繁琐,需要档案工作者以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学习档案知识、掌握专业技能才能做好。

单位应选调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学历的共产党员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注意对他们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档案管理人员尽量保持稳定,如遇岗位交替,一定要提前做好交接工作,杜绝档案管理出现“真空地带”的危险状况。

人事档案是一个人成长历程的缩影和概括,档案材料的全面收集与规范整理能更好地体现并实现人事档案的使用价值,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使用干部服务,也为个人维护、保障自身利益提供依据。

已离职人事档案怎么处理

已离职人事档案怎么处理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已离职人事档案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已离职人事档案怎么处理

对于离职的人要认真保档案资料。出于对举证责任的承担以及对仲裁时效的双重考虑,企业对离职员工的包括培训记录,劳动合同,专项协议,日常填写表单等所有资料必须保管至少一年,特别注意到特殊原因导致的仲裁时效法定中断或者法定中止的情况,建议企业对离职员工的所有档案至少保留2年。

根据不同的情况有几种处理方式:

1、调到新工作单位

并不是只有国企、事业单位才能管理档案,如果单位和人才中心合作了,那么也是可以管理档案的,已单位名义存放到人才中心,统一管理也是可以的,那么如果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存放档案或者和人才中心有合作的,只需要办理调档手续就可以了。

2、调到人才中心存放

如果离职之后暂时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把档案又原单位调到人才中心存放是最好的。注意:调档不能个人调动,人才中心只接受公对公的档案存放,所以必须是从单位调到人才,不能经过个人。

离职之后如何办理档案调转呢?

办理流程如下:

1、从原单位离职时需要求原单位开据“离职证明”给你。

2、咨询原单位的人事,你的档案存放地点在哪(原单位为一般企业的话你的档案通常存在原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若原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及有档案管理能力的大型国企,你的档案就直接在原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

3、然后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你指定的档案存放单位,请工作人员给你开一张调档函。

4、最后携带身份证、调档函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到你的档案存放地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就好了。

5、最后你的人事档案就会被通过邮局的机要渠道,送至你指定的接受单位。

拓展阅读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お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 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纪律检查、监察、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等。

(十一)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职、定级材料;离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试录用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三)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十四)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十五)参加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

(十六)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新录用人员体检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据作用的材料。

第六条收集方法

(一)为了使员工档案能够适应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员工德、能、勤、绩、廉的材料,充实档案的内容。

(二)建立主动送交员工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及时地将新形成的员工档案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鉴定、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员工档案。

(四)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各项规定,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好档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序,以使员工档案材料及时完成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