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档案社会化管理
职工退休之后,现在各地档案管理的办法不同,有的转移到当地社保部门,有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转移到社区保管,有的依然在原单位保管,如果你想转到街道,需去劳动局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申请,批复之后档案和保险关系才可转到街道。社会化管理只有自然人的企业可以申请。
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退休后档案在哪里保管
企业职工的档案,一般来说都由企业(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企业)自行管理,退休后的职工档案应该还在企业里,这里边包括死亡职工的档案至少也要保留5年以上。其中,劳模等先模人物的档案一般要移交到市或县的档案馆保存;而那些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企业,职工的档案应该放在代理机构中,等职工退休以后,再将其档案向所在社区中移交。我们国家现在提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这个各地都在进一步的探索实践中。
按劳人部文件规定退休后职工人事档案归单位或社保中心保管,可是有的企业为了省去保管费,确让档案归个人保管,我妻子就是这样:人退休了单位把档案退给本人保管至今十几年了。这叶跟世界接轨!
企业普通职工的档案,由本企业人事部门管理,退休后档案仍在原单位保管,不会销毁。领导干部的档案,则按任免权限而分级管理。
其他网友观点
企业职工退休后档案在哪里?目前对于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档案管理没有统一的规定,即使在同一个省区市,其规定也是不统一的。下面再来和大家分享一下的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国有企业职工的档案,由单位移交进行管理。
企业职工退休以后,档案虽然不是那么重要了,但是作为一种个人成长、工作、进步的历史资料,还是具有一定的保留价值,所以在办理完退休以后,社保部门都会将档案退回原单位,然后再将个人档案,移交至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管理。
第二,有的地方由人社部门档案中心统一管理。
在重庆的永川区,企业退休人员凡是有个人档案的,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个人档案不再返还用人单位,而是由社保部门直接将个人档案交给人社局档案中心进行管理,个人需要使用档案的,只能到人社局档案中心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复印。比如现在接转组织关系时,接收党组织关系的支部,都要求必须提交入党志愿书的复印件,所以很多退休人员接转组织关系时,都必须要去人社局档案中心办理档案复印手续。
第三,有的地方退休手续完成后,直接交还个人。
同样在重庆市的江北区,退休人员在办完退休手续后,社保部门直接将档案退还给本人。本人拿到个人档案后,有的交给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的支部或是党委管理,有的交给社区来管理,也有的直接由个人自己管理。由于退休后,部分人的档案,已经完成了自身的历史使命,利用的价值不是很大,但是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能用到个人档案,所以即使是个人管理,也还是要妥善保管,不防万一,就怕一万,万一以后真的有用到的地方,也能及时拿出来,这对自己是没有什么坏处的。
总之,企业职工退休后个人档案怎样管理,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各地的管理方式也是千差万别,还是按照当地的规定来妥善管理吧。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什么意思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可以理解为充分社会化服务,家庭、社区作为管理服务的主要承担者。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安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创造条件,加快实施步伐,务求取得应有成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以后感觉怎么样?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推向社区负责实施,对退休人员来说,只有弊病,没有益处,也是对退休人员极不负责任的管理模式。首先公务员退休为什么不需要推向 社会 管理,难到退休公务员思想境界,高于退休的工人阶级?千万不要把退休的企业工人,作为“试验品”,应先由公务员做起。其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由劳动社保公司发放外,没给企业增加额外经济负担。反而公务员退休,除机关社保公司,每月给予高额退休金外,每年不定期的给退休公务员,发放精神文明奖、文明单位奖、文明城市奖、单位绩效奖等等,似乎这些“奖”都是退休公务员的“贡献”,与企业退休人员,没任何的关系,更没有额外收入。其三企业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管理,社区部门不了解退休人员具体的经济、 健康 等情况,也不利于管理,遇到问题,社区不好处理,最终还是推还原企业处理。众多退休人员来自各个企业,他们之间相互不了解,不好沟通,除“抱怨”,还是抱怨,不利于 社会 和谐,只会增加 社会 的矛盾和负面影响。其四把企业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管理,实际上,没有管理,或是无负责任的管理。社区由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管理能力的局限,只能粗放式或放任自由的管理,退休人员遇到原有的工伤等问题,会出现社区与原企业相互推诿的现象,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只能激化矛盾。其五现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由社保领取,企业负担不重,个别由于工伤等遗留问题,应由企业解决,社区也无能力解决。其六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理应退休公务员当先,公务员有丰富的 社会 工作经验,文化素质较高,有能力协助社区的管理,活跃社区文化,增加社区活力。其七,如果政府部门认为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化管理,有好处,那就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推向 社会 化管理,不能任何改革让企业员工当先锋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不知道将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意义何在?因为现在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已经是社保领取,不存在给单位增加负担的问题,而且原来的单位都是工作了若干年的单位,一般而言,大家都会有点亲近感,一个单位的同事之间也比较容易交流。有什么问题比较容易沟通,而实行 社会 化管理后,一个社区里,五湖四海的人都有,彼此之间难以做到很好的交流。这就会给社区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不如由原单位管理。除非原单位已经不再存在,那么可以把原来的退休人员交给所在居住地实行社区管理。
非常赞成“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但应该这样来推进:一,政府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先行一步,划转社区,毫不例外;二、各级退休的领导干部不搞特殊化,也先走一步,带头划转到社区;三、接下来是各类企业当然包括国企退休人员以及其它退休人员,都划转社区;四、以后退休的人员,直接去社区报到。 社会 主义价值观讲得是民主、公平、法制 ,只要前两部分人员划转到社区了,企业退休人员绝不会像现在这样都在疑惑、质询和反对这件事情。只要政府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领导干部退休都划转社区了,社区为此服务的各种条件肯定会尽快改善改进并不容质疑地能满足需要。但是不赞成先全面划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作法,涉及人太多,负作用太大。即是试点,也应该同步增加对政府、事业和领导干部划转社区的试点。之所以非常赞成“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是因为中国汉字在这个问题里表达的是泛指,即:“全部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
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是大势所趋 ,但是具体的管理和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019年,国家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在2020年底之前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 社会 化管理,主要包括档案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和 社会 保障管理。
从1991年国家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退休人员就逐渐需要进行 社会 化供养。但是,由于 历史 原因,退休人员的管理任务还有仍然落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身上。像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都有相应的老干部管理部门、科室或者支部。这实际上,还是过去职工入职后就有单位统管统包一样,是过去单位支付养老待遇制度的一种延伸。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往往福利条件较好,还会经常对老干部以走访慰问,比如说发点过节福利等等。有的单位还会组织老干部、老职工进行外出 旅游 。这些福利性的待遇,也是退休职工们不愿意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原因。可是这样的福利体系,也一定程度上成为阻止人才流动的一系列阻碍。
对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这些人员一直实行 社会 化管理,也没有出现问题。而且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非在当地退休生活的人员,其实很多福利都享受不到。而且,对于各种退休认证和组织生活也会产生不便。比如说现在各地人社部门对于普通企业退休人员都实施刷脸认证,但是对于一些国有企业并没有这样的精力和财力进行APP的研究和开发,组织实施人工验证的话,花费的行政成本又太高。
本身退休人员的管理就属于 社会 化的职能。企业就应该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就应该侧重于公益服务,行政机关应该侧重于行政管理。 如果有国有企业或者单位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不仅会大大增加相应的管理成本,而且效率非常低下。全国几十万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如果取消了退休老人管理,将会节约大量的资金和人工成本。因此,为了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国家将推动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工作也是大势所趋了。
当然,目前由于社区服务工作力量还不充足,制度不完善,一些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养老服务跟不上,有关工作真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不过,如果能够给移交 社会 化管理的退休老人以相应的福利补偿,建立合理的管理费用负担机制,这样理顺起来就会简单的多了。
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对于退休的人来说,总的感觉是被抛弃似的失落感和无奈感。
实行 社会 化管理之前,大型企业的退休职工都由企业退休站管理。退休站好象退休职工和企业之间的纽带,连结着退休职工与单位,使退休职工有着对单位的归属感、依赖感,时时感受着与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单位的温暖。
现在的大部分退休人员,退休前基本上都是长期工作在一个单位,与单位之间有着血肉般的联系和深厚的感情,单位同事之间如同家人。在退休站管理时,退休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这种联系依旧存在,退休站退休职工的另一个家。退休职工到退休站仿佛回家一般,并成为一种行为习惯。职工通过退休站,随时了解单位的动态,关心着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好象还是单位的主人一样。
得知退休人员要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信息后,退休职工的第一感觉就是被单位抛弃了,一种掉入冰窟中一般的、冷冰冰的感觉。甚至对原有的三观都产生了怀疑和冲击,单位与人、 社会 与人、人与人之间,似乎就是一种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用过之后,便可弃之一旁。昨日还是单位的人,今日退休手续一办,便被扔入 社会 ,与单位再无瓜葛。
然而,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已成为大趋势,退休人员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无奈也罢、失落也罢,也只能随波逐流,任由摆布。
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就是交由社区管理,但怎么管,管些什么,退休人员无从得知。希望有关部门制定明确的标准和规范,让退休人员看到希望,看到光明,看到晚年的幸福。千万不要把 社会 化管理变成一种形式主义,管而不理。
如果有好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早就移交 社会 化管理了,退休人员管理也要实行双轨制,好不好你应该明白吧。
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感觉不好。一曰,只是工资归 社会 劳资部门管理了;二曰,退休人员成了无人管的人了;三曰,退休人员是有组织情节的那几代人,突然生老病死无单位过问,好凄凉。
我们学校退休人员有困难找学校,学校的理由很简单,我们归 社会 管理,他们无义务。真正体味到了,何为人走茶凉!
归根结底一句话,退休人员 社会 化的结果,就是工资发放的地方变了,个人彻彻底底的“自由”了,处于无人管的状态。
我也才退休,目前是单位的离退休处在管理和服务全校的退休教职工。其实,退休了,单位上还专门有个部门为离退休干部职工提供服务,也是很好的事情。其实,离退休处每年组织大家春游和秋游各两次,也是这种时候,退休后的同事可以见面聊天。还有就是组织党员同志缴纳党费,组织学习等等。
我个人觉得:退休后如果实行 社会 化管理也是一种很好的尝试,那就得加强社区建设和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有意义的活动,还有就是退休人员有任何诉求,也找得到相关部门解决,不能将退休人员放在 社会 上,一点不管不问。
这提问就有问题,是企退人员 社会 化管理,前提错误结论不可正确,退休了都成了平头公民,让企退人员回归,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不 社会 化管理,不是一般人?
退休后档案存在哪里
法律分析:退休后档案存放各地有所不同,原则上仍由原单位保管,也有的转移到当地社保部门,有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转移到社区保管。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可以理解为充分社会化服务,家庭、社区作为管理服务的主要承担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相关负责人介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建立退休人员联络制度,告知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方式;跟踪了解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开展重病、鳏寡孤独、特困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工作;建立退休人员信息库,按规定提供人事档案服务;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协助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协助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等。
【法律依据】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
第四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十五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拓展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邮政、银行、生活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